酷刑及不人道待遇
世界許多國家都有人未經公平審判即遭到拘留或監禁,他們多半會受到酷刑或其他形式的虐待。
囚犯和被羈押者可能遭到酷刑或其他形式的虐待;有時監禁場所的環境極其惡劣,本身就已經構成一種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
酷刑與其他形式的虐待經常被用來逼迫被羈押或監禁的人提供情報或自白認罪,或者被用來懲罰、威嚇或脅迫受刑人或在押嫌犯。
我們的訴求:
- 所有囚犯應可會見家屬、醫師和律師
- 被羈押者的待遇應遵循國際人權標準
- 禁止長時間的隔離監禁
- 禁止對兒童/少年囚犯隔離監禁
- 對拘禁中死亡的案件進行及時而獨立的調查
- 建立防止羈押期間侵犯人權的保障措施
國際特赦組織同時也呼籲各國政府充分尊重所有人犯應獲公平審判的權利。我們要求國內法律與執法必須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確保所有受刑人及被羈押人獲得人道的對待。
國際特赦組織通常透過緊急救援系統採取行動,聲援那些在獄中受到待遇之惡劣已達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程度,以致於生命或健康瀕臨危險的受刑人及被羈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