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與阿爾巴尼亞簽署的災難性境外拘留協議,應成為歐盟終止殘酷移民計畫的「警鐘」
歐盟的移民政策長期以排斥和邊境管控為核心,休達的事件持續暴露出這種措施所引發的危險之際,國際特赦組織在一份報告中寫道,《義大利—阿爾巴尼亞協議》(Italy-Albania Agreement)對移民與尋求庇護者實施境外拘留,會危害人民的安全、自由及人權。
《義大利:境外移民拘留與人權義務》(Italy: Extraterritorial migration detention and human rights obligations)分析了 2023 年的協議,該協議在阿爾巴尼亞成立兩所由義大利當局管理的移民中心,進而導致數百人面臨監禁風險,隨後亦遭強制轉移,許多人無法得到法律援助。移民中心的環境加上義大利離岸政策造成的人員傷亡,致使多人自傷或企圖自殺。
國際特赦組織歐盟機構辦公室主任伊芙.蓋提(Eve Geddie)表示:「境外拘留的最終目的是嚇阻移民,以及試圖轉移和規避應對移民的責任與有庇護需求者的義務。義大利與阿爾巴尼亞的協議,再次顯露境外拘留無法避免的人權代價。」
「早在協議生效之前,國際特赦組織便曾警告,該協議將對海上遇險者以及轉移至阿爾巴尼亞的民眾,造成無法避免的權利侵害。顯然,這些擔憂已經成為現實。」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本組織的研究結果應成為給予歐盟的警告,讓其知曉移民政策若日益依賴非歐盟國家管理移民,而非擴大安全的常規途徑,將引發哪些毀滅性影響。
不必要的殘酷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 月間,義大利根據該協議執行三次海上行動,將 74 人直接由國際水域強制轉移至阿爾巴尼亞。義大利法院多次裁定駁回這些人的拘留命令之後,義大利因此停止將人從公海轉移至阿爾巴尼亞。
然而,在 2025 年 3 月,義大利政府修改協議,准許在義大利遭下令驅逐的人移送至阿爾巴尼亞拘留。因此在過去 15 個月間,數百人(據報超過 500 人)遭強制轉移至阿爾巴尼亞位於賈德爾(Gjadër)的拘留中心,其中絕大多數人是因種族或族裔身份而遭受歧視的男子。
2025 年 4 月 11 日至 5 月 16 日,賈德爾拘留中心記錄到 42 起嚴重事件,包含至少兩起意圖上吊、一場示威中有三人因碎玻璃而受傷,以及多起自傷案例。
義大利政府不斷阻礙外界針對協議執行狀況的獨立監督,包含限制國會監管及規避正常立法程序。由於獨立人權觀察員的權限及監督受阻,在阿爾巴尼亞拘留中心發生的事件至今仍大量成謎。
儘管在阿爾巴尼亞受拘留者的管轄權屬於義大利,他們與義大利地理距離遙遠,加上聯絡律師、法院及其他保護機制的管道受限,嚴重損害了尋求庇護權及司法近用權的有效性。
一名律師接受國際特赦組織訪問,他表示自己無法在聽證會前與委託人見面,也沒有時間妥善準備辯護內容。在他眼中,庇護聽證會的紀錄顯示當事人以單音節詞彙回答問題,就是他們遭到恐嚇的徵象。
可以理解在阿爾巴尼亞的受拘留者遭受創傷。他們被迫經歷的遭遇既殘酷、令人難以接受,也根本沒有必要。
國際特赦組織歐盟機構辦公室主任伊芙.蓋提
伊芙.蓋提表示:「可以理解在阿爾巴尼亞的受拘留者遭受創傷。他們可能已經橫跨沙漠、在利比亞遭拘留和凌虐、搭乘不適合航行的船隻跨海且活下來,然後被義大利當局攔截,又花費多日前往阿爾巴尼亞。其他人從義大利拘留中心遭轉移,從原有的生活中被硬生生拔除,離開社群和支持網路,卻被期待要突然間與新環境、審查機制和書面文件搏鬥,甚至必須在隔離環境中完成。他們被迫經歷的遭遇既殘酷、令人難以接受,也根本沒有必要。」
損害法治
義大利法院及歐盟法院裁定,義大利給予其所認定的「安全」國家(快速申請通道的依據)人民的庇護申請規範與實務,不符合歐盟適用的法律,給予申請人的保障措施也不足。
儘管義大利法院多次裁定,要求釋放在阿爾巴尼亞的受拘留者,義大利政府卻執意推動協議執行。當局藉由援引針對緊急情況的法律規範,試圖限制法院針對認定「安全國家」的審核,卻未提供損害法治的理由。
已在義大利被下令驅逐及拘留的人,也遭受違反國內法與歐盟法的非法境外轉移。
伊芙.蓋提表示:「義大利—阿爾巴尼亞模式,顯然無法在符合義大利人權義務的條件下執行。此一現實必須敲響歐盟的警鐘,讓歐盟徹底終止所有擴大使用境外拘留及其他外部工具的未來計畫。」
「義大利當局必須立即終止與阿爾巴尼亞的協議,並且實施移民拘留的替代方案。根據國際法,移民拘留必須為最終手段。當局亦須同時確保所有尋求國際保護的人,皆有管道接觸有效且不受歧視的庇護程序,且在義大利領土得到有尊嚴的接待。所有難民和移民,應有管道取得有效的司法保障及獨立監督機制帶來的益處。」
事件背景
《義大利—阿爾巴尼亞協議》於 2024 年 2 月 23 日生效,效期為五年,期滿後自動延長期限。據報,義大利政府已經為執行此協議至 2028 年撥出 6.7 億歐元。
義大利內政部以安全和公共秩序為由,已經多次拒絕國際特赦組織進入阿爾巴尼亞拘留中心的要求,因此本研究奠基於與內政部的通信、仔細檢視法院文件、庇護與移民工作小組(Tavolo Asilo e Immigrazione)公民社會網路內部互相交流的資訊、議員與監察使的報告、訪問聯合國機構,以及賈德爾受拘留者委託的兩名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