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
聯合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51個國家成立,沒有人願意再看到戰爭和大屠殺帶來的駭人景象。70年來,聯合國成員與相關單位不斷擴增,如今已有193個成員國,是全球最大也最重要的國際組織。
聯合國為獨立且普世的組織,也是全球唯一讓所有國家針對和平與安全、人權與發展進行辯論的論壇。
國際特赦組織自1964年開始就在聯合國擁有特別諮詢地位,這讓我們在人權方面得以促成重要發展,包含:
- 通過重要聯合國公約,例如反對酷刑、強迫失蹤及防範軍武貿易等國際條約。
- 通過與人權相關之非強制條約,包含廢除死刑與童軍防範條約。
- 建立國家機制防止酷刑,讓人民有管道對政府的權利侵害行為提起申訴。
- 設立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與普遍定期審查機制。
- 設立特別報告員機制,內容包含人權捍衛者、消除對婦女之歧視、反恐怖主義、人權及與商業與人權等議題。
- 通過各項決議,例如幾乎達全球一致認同的終止死刑與在危急狀態保護公民等。
- 通過《保護所有人免遭強迫失蹤國際公約》、《聯合國人權捍衛者》、《聯合國人權教育和培訓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