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推動鞭刑公投,恐使人權保障持續倒退

針對台灣擬透過公投將鞭刑增設為合法刑罰,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立法院選擇優先推動明顯違反國際人權標準的鞭刑公投提案,此舉不僅讓人不安,也令人深感不齒。」

 「這並非零星的單一事件,而是近幾個月來一連串行動中的其中一環。從刪減人權相關預算、阻礙國家人權委員會等獨立機構如常運作,再到削弱憲法法院的實質功能,如今又推動公投,企圖將殘酷、不人道且有辱人格的刑罰合法化。這一連串作為,正一步步侵蝕台灣數十年來建立的人權保障制度。」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主任白舒然表示,「當大眾對社會犯罪的憤怒被用來謀取政治利益,甚至以犧牲人權作為代價,最終所有人都將因此受害。」

「國際特赦組織反對任何將鞭刑引入台灣法制的立法提案,並呼籲政府重申台灣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7 條,及禁止酷刑與其他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之承諾。」

事件背景

2026 年 8 月 14 日,台灣立法院通過一項公投提案,詢問選民是否支持政府制定法律,增設鞭刑作為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高額詐欺罪及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等犯罪的特殊刑事處罰。近期發生一連串備受關注的社會案件,進一步加劇大眾對類似犯罪的不滿。

提案通過消息一出,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便與多個公民團體共同發佈聯合聲明,指出鞭刑可能違反基本人權保障,也牴觸國際公認禁止體罰的標準。

鞭刑提案是目前由台灣中央選舉委員會審議的三項公投提案之一。中選會將於 8 月 28 日針對提案進行審議,再決定相關提案是否交付全國性公投。若中選會審查通過,公投可能將併入今年 11 月的地方大選。

今年 5 月,國際審查委員會認定,體罰構成殘酷、不人道及有辱人格的處罰,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 7 條所保障的人身完整性與人格尊嚴。有鑒於鞭刑、笞刑、鞭打及其他形式的體罰,均違反不得施以殘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的絕對原則,國際特赦組織在任何情況下都反對司法體罰,並長期呼籲世界各國廢除相關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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