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歐】強暴倖存者聯合起來,打破司法障礙
2019/04/26
國際特赦組織四月在一份報告中指出,儘管北歐四國丹麥、芬蘭、挪威和瑞典在性別平等方面是世界排名頂尖的國家,但令人不安的是,四國仍有高比例的性侵和性暴力倖存者被其司法體系忽略。
改變的時候到了:北歐國家強暴倖存者的正義揭露了司法缺陷、普遍存在的強暴迷思和性別刻板印象,導致整個區域的強暴犯都逍遙法外。
「如果女人團結起來勇敢說出口,改變不只有可能發生——是勢在必行。」丹麥強暴倖存者:克莉絲汀(Kristine Holst)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庫米‧奈杜( Kumi Naidoo)表示:「北歐國家捍衛性別平等紀錄良好,卻為極高的強暴比率所苦,實在非常矛盾。」
「社會汙名和對司法體系的不信任,導致女性和女童常常不通報攻擊行為。而有通報的人往往未能成功得到平反,因司法體系與法律無情、具有偏見且已經過時。一個強暴倖存者跟我們說,如果她先前知道會受到何等對待,她絕對不會報案。在對強暴倖存者極不友善的司法體系中,她的故事是典型案例。」
儘管強暴倖存者面臨的情況在四個北歐國家並非一致,卻存在令人不安的相似之處:犯罪司法體系忽視、否認並默許對女性的性暴力。
保護女性和女童免於受到強暴的第一步,是採用並有效實施以合意為基礎(consent-based )的性暴力法律,這個領域最近有些進展。目前為止,瑞典是四個北歐國家裡唯一通過以合意為基礎的法律;丹麥最近宣布支持以合意為基礎之立法,而芬蘭司法部正準備一份完整的性犯罪法律改革,旨在強化「合意」的重要性。
依暴力和無行為能力來定義的強暴
根據所有北歐國家都已簽署的《伊斯坦堡公約》(Istanbul Convention),強暴及其他非合意、具性含意的行為必須列為犯罪行為。然而,芬蘭、挪威和丹麥的法律仍沒有將強暴的定義以「缺乏積極同意」為基礎,而是將強暴定義於「是否受到肢體暴力、威脅、脅迫,或受害者是否處於無力還擊(如睡眠、遭下藥)」的情況。
在法律或實務面上認為受害者因無肢體反抗即是給予同意,這樣的假設極有問題,因為「非自願癱瘓(involuntary paralysis)」或「動彈不得(freezing)」已被專家認可為在性侵害中非常常見的生理和心理反應。
將重點擺在抵抗和暴力而不是合意基礎,不但會衝擊強暴報案情況,也會影響大眾對性暴力的了解,這兩個層面都是預防強暴和預防有罪免責的重要關鍵。現存定義不包括所有強暴形式,這讓某些案件無法被認定為強暴來受到懲罰。
「修改強暴法固然是改變態度和實現正義的重要一環,但需要更多努力才能實現制度和社會變革。」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庫米‧奈杜( Kumi Naidoo)
芬蘭
每年芬蘭大約有5萬名女性遭受包含強暴在內的性暴力。多數該為此負責的人都沒有受到正義的制裁。2017年只有209人因強暴被定罪。
有些倖存者跟國際特赦組織說,她們曾與警察和司法體系有較正面的經驗,其他人則形容,對強暴和女性根深蒂固的迷思和不理解,直接影響她們獲得司法正義的管道。
國際特赦組織分析了一項令人憂慮的地方法院判決——該案涉及多名性侵犯,而法官無罪釋放多名被告,並表示「性伴侶在性交前或性交中說『不,我不想要』,對另一個人來說不一定是夠清楚的訊號,來表明其不願意繼續發生性行為的意思。」
受訪的倖存者形容無論該案判決為何,其過程都令人倍感壓力、恐懼和受辱。一名倖存者跟國際特赦組織說:「在判決的時候我心裡這麼想,也跟我的律師說,如果我知道情況會是這樣,我永遠不會通報強暴。」
挪威
挪威當局並沒有採取必要措施來預防強暴和其他形式的性暴力,也沒有表示當此種犯罪發生時後續該如何處理。關於強暴普遍而錯誤的迷思,使強暴受害者難以向警方通報犯罪或尋求醫療協助。這也影響到刑事司法體系處理強暴案的方式。
性別刻板印象與強暴迷思加強了司法體系中許多人的態度。一名地方檢察官告訴國際特赦組織的話,反映出這種傷人的態度:「之前我有很多學生案件—體面的年輕男子做了些蠢事。要定罪一個來這個城市努力求學、在法庭上表現良好的學生並不容易。他喝醉了、動了色念並做了蠢事。」
許多強暴案並沒有通報給警方。即便強暴倖存者通報警方,仍要面對冗長且往往有缺陷的司法過程。一位倖存者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從我在2016年秋天通報,到該案在2018年春天結案,總共花了近兩年的時間。這是一段漫長的等待。」
近年來其中一項正面的發展,是高標準的警方問訊。幾名被國際特赦組織訪問的強暴倖存者強調了這點。依規定,只有受過訓練的專家才能負責訊問包含強暴在內的性侵案件。此外,免費法律諮詢的權利在整個司法過程中,對強暴受害者也是重要而必要的支持。
瑞典
2018年,瑞典在性犯罪上採用以合意為基礎的新法,使違反意願的性行為成為刑事犯罪,並引入了新的「過失強暴」罪。雖然要評估此立法改革對法律的影響言之過早,但這在解決瑞典社會普遍存在的問題上顯然是重要的一步。不過,修法仍然不夠。
瑞典司法程序的缺陷需要獲得解決,尤其是在警方受理強暴案件的部分。不同局處的代表指出兩項缺失:調查成人性犯罪時,最佳工作方法的應用並不一致;以及法醫分析結果的延誤。一些倖存者則表示,指認嫌犯的延誤程度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一位倖存者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如果他們一開始就能適當處理,我的正義今天就已獲得伸張。所有對正義和賠償的期望,到最後都是一場空。我的案子只不過是另一份警方報告。」
法律的改變無法立即改變這些傷人的態度。最近一份研究指出,在瑞典幾乎每10人中就有1人同意:針對女性的性別暴力,往往是受害者自己引起的。一位倖存者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我甚至從我母親得到那樣的評價。她跟我說:『我已經長期試著要教你怎麼穿著打扮了。』」
儘管強暴發生率很高,瑞典的起訴率卻很低,在2017年僅6%牽涉成人的案件遭到起訴。低起訴率和低定罪率影響了人們對司法體系的信心。
儘管如此,在許多案例中,警方對強暴受害者的待遇近年來逐漸改善,2018年的司法改革也要求調查案件的警官需立即告知受害者,其有選擇免費諮詢服務的權利。
一位案件獲得定罪判決的倖存者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這是療癒過程的一部分。你感覺到,終於!終於他們相信你,這個體系相信你...我認為我是少數得到正義的一人。我曾抱持希望,也希望其他人也能跟我一樣獲得正義。」
丹麥
丹麥的強暴案大部分都沒有被通報,即使女性向警方報案,起訴或定罪的機會也十分渺茫。最近一項研究指出,在2017年遭強暴或意圖強暴的24,000名女性中,只有890個強暴案通報警方,其中535個案件獲得起訴,僅94案獲得定罪。
隨著上個月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出爐,丹麥首相宣布他的政府會支持以合意為基礎的強暴法案,在野黨也上交一份性行為合意立法的提案,四月已在國會中討論。
「當局必須採取行動,在社會各階層挑戰強暴迷思與性別刻板印象。」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庫米‧奈杜( Kumi Naidoo)
「與強暴倖存者共事的專業人士必須接受足夠且持續的訓練,並發展更全面的性教育、喚起大眾意識的計畫。這些都是在年紀輕時就需要施行的教育。」丹麥的強暴倖存者克莉絲汀(Kristine Holst)在被一位朋友強暴後成為一位社運者,她的故事也在該份報告中呈現。她向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我希望這段始於我被強暴當晚的旅程,會在不遠的將來,因合意基礎的法律在丹麥通過而達到高峰。這個經驗告訴我,如果女性團結起來勇敢說出口,改變不只有可能發生——是勢在必行。」
強暴倖存者麗娃的故事
北歐國家強暴背景
2018年,國際特赦組織分析了31個歐洲國家的強暴法,只有8國有法律定義:缺乏同意的性行為屬於強暴。
短短去年的時間裡,冰島和瑞典就成為歐洲第7和第8個採用新法的國家,即以「積極同意」為基礎來定義強暴。西班牙政府在2018年宣布司法改革來修改既有的強暴定義;葡萄牙的一份法案正在國會中進行討論;希臘政府則針對刑法中強暴的定義展開公眾諮詢。這份報告是國際特赦組織報告結案:北歐國家的強暴和人權的後續,該報告2008年在丹麥、芬蘭、挪威和瑞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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