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夾縫間的羅興亞:在邊境遙望家鄉 (一)

 
" 我們還要讓我們的心…憂慮多久呢?如果你想要留下,你要快快樂樂的阿 ~ ♪ ♫ "
 
不遠處傳來悠悠歌聲,唱歌的人是Syed-ul-Islam,大人小孩圍繞在他身旁,或坐或站,享受著難得的音樂與快樂。在孟加拉科克斯巴札爾(Cox’s Bazar)的難民營,Syed-ul-Islam和聽歌的人都住在這裡。Syed-ul-Islam說如果他們都回不了家,他要在這裡設立個音樂學校教大家唱歌…
 
 
他們是誰? 他們為什麼回不了家? 
 
 
自2017年8月以來,已有超過七十二萬羅興亞人(Rohingya)因緬甸軍方的暴行,逃往鄰近的孟加拉避難。去年緬甸和孟加拉雙方政府達成協議,部分滯留孟加拉的難民可能被送回緬甸,但這違反了國際法的安全保障原則。
 
國際特赦組織將在此敘述羅興亞議題的來龍去脈,並解釋為何孟加拉與緬甸政府協議之遣送難民返回緬甸言之過早,為何這樣的行為不符合國際法,為何這更置羅興亞人的生命、自由及其他重要人權於險境。
 
 
羅興亞人是誰?
 
羅興亞人是緬甸境內主要的穆斯林少數民族。至今有逾百萬羅興亞人主要居住於西部和孟加拉接壤的若開邦(Rakhine State)。羅興亞民族和若開邦的土地有很深的連結,絕大多數的族人都在此出生成長,世代居住,沒有其他更合理的國際歸屬,但事實上他們並沒有緬甸公民身份。政府甚至堅稱緬甸並不存在羅興亞族群,並稱呼他們為來自孟加拉的「非法移民」,任由他們成為無國籍者。
 
沒有公民身份為羅興亞人帶來世代延續的負面影響,更讓緬甸當局能嚴格限制他們的遷徙自由,有效將其隔絕於社會之外。因此,他們難以取得健康照護、教育和工作,嚴重缺乏教育及醫療資源。這種系統性的歧視幾乎就是種族隔離,在國際法中是嚴重的反人道罪行。
 
 
為什麼有那麼多羅興亞人成為難民逃往孟加拉?
 
2012年,羅興亞人與身為若開邦主要族群的佛教徒之間的緊張情勢,導致動亂爆發,數萬名主要為羅興亞人的民眾被迫離開家園,逃到骯髒不堪的難民營。住在那裡的人們被困在營地裡、隔離於其他社群之外。
 
2016年10月,緬甸軍方為回應羅興亞武裝團體「若開羅興亞救世軍」(Arakan Rohingya Salvation Army, ARSA)對若開邦北部的安全部隊哨站發動襲擊,緬軍展開對羅興亞人的無差別焦土掃蕩式暴力行動,造成將近9萬羅興亞人前往孟加拉避難。當時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即指出,緬甸軍方的行為已構成危害人類罪。根據聯合國估計,現在孟加拉境內仍有90多萬名羅興亞人。
 
2017年的8月開始,已有超過72萬羅興亞人因緬甸軍方的殘酷暴行,逃出緬甸若開邦北部。緬軍持續回應「若開羅興亞救世軍」,殺害數千名羅興亞人、強暴婦女及女孩、強押男人及男孩前往拘留營並施以酷刑、焚毀上百棟房屋及村莊,犯下嚴重的危害人類罪。一份聯合國報告總結指出,這些舉動可能已經構成種族屠殺。
 
2017年8月25日若開邦危機引爆以來,流離失所的難民人數達到前所未有的規模。這早已不是羅興亞人第一次受到國家暴力而被逐出家園,離開他們的村莊與故鄉。在1970年代末期及1990年代初期,就有數十萬羅興亞人因為軍方打壓和嚴重的人權侵害,被迫逃往孟加拉。
 
 
 
現況?為什麼孟加拉政府不應讓羅興亞難民回到緬甸?
 
羅興亞人有選擇回到緬甸家園居住的權利,不可剝奪。但政府必須在確保他們安全、完全出於自願、有尊嚴的前提之下才能重新安排他們返鄉。
 
2018年10月30日,孟加拉及緬甸政府代表發布協議聲明,即將開始遣返2017年8月至今從緬甸逃至孟加拉,超過72萬的羅興亞難民。該協議下,第一波由聯合國難民署(UNHCR)審核遣返可行性的2,260人(也就是485個家庭)自當週起將陸續歸國。
 
該聲明引起營區一陣恐慌,政府沒有事先詢問過任何難民的意見,甚至連遣返名單上有哪些名字都不清楚。一名羅興亞男性在得知家人將被遣返後,竟試圖自殺。其他在遣返行列的人則躲起來或寧冒風險坐船至其他東南亞國家。
 
孟加拉政府同意讓聯合國難民署(UNHCR, the UN refugee agency)監督遣返程序,並讓難民署負責向表達回家意願的羅興亞家庭確認是否真的想自願回家,也確保難民能有依照自己意願留在孟加拉的選項。儘管緬甸及孟加拉政府聲稱一切安排妥當,但聯合國一再聲明,緬甸國內的情況並不適合安排遣返。事實上並沒有任何一個條件達成標準。
 
 
怎樣的情況下才能回家?
 
根深蒂固的系統性歧視和殘酷的種族隔離是造成羅興亞人受傷最深傷的原因,更是必須跟除的首要之惡。安全且有尊嚴的遣返程序,也意味著返鄉後的羅興亞人能享有平等的人權和公民權利,過去受到的所有人權侵害永不會再發生。
 
若要進行安全、有尊嚴的遣返程序,也必須要求對羅興亞人犯下重大罪行的相關人等,負起相對應的法律責任。但現況是,幾乎所有的兇手都仍逍遙法外,持續扭曲正義,在高位掌權,做出更多侵害人權的決策。絕對不能讓倖存的羅興亞人再次活在威脅恐懼之中,更別說再經歷一次先前受到的暴力傷害,迫使他們再度逃出國界。
 
若將孟加拉難民強制遣返回緬甸,是置他們的生命、安全及其他重要人權於極端風險之中,更違反國際法上很基本的「不推回」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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