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人權報告|長年面臨不平等、忽視與濫權行為,承受壓迫的人民受疫情打擊最大

  • 疫情凸顯出全球廣泛的系統性不平等;少數民族、醫療工作者及女性受到的影響最為嚴重
  • 報告指出,多國領導人皆以COVID-19疫情為藉口擴大攻擊人權

國際特赦組織新任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呼籲為了確實重建更好的未來,應重新思考並修補現今殘破的系統。

國際特赦組織近日發佈的年度報告指出,隨著全球COVID-19疫情爆發,多年來蓄意分裂社會又具破壞性的政策已造成可怕後果,不僅加劇了不平等、歧視及壓迫等情形,也助長了疫情帶來的重創。

《國際特赦組織2020/21年度報告:世界人權現況》涵蓋149個國家,針對2020年度全球的人權趨勢進行詳細分析。

國際特赦組織在這份報告裡提到,原先就遭受邊緣化的族群,例如女性和難民,因著各國領導人長年的歧視性決策,在疫情底下承受劇烈衝擊。政府忽視醫療體系,加上經濟與社會支持不均,醫療工作者、移工及非正式部門(informal sector)勞工也遭受辜負,更別提其中有許多人身處疫情最前線。

國際特赦組織也提到,多國領導人趁著這次的危機,以疫情為由無情地發動攻擊打壓人權,進一步破壞了全球應對疫情的努力。

國際特赦組織新任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Agnès Callamard)提到:「COVID-19疫情不僅殘酷揭露了各國內部與各國之間的不平等現象,更加劇了這樣的情形;除此之外,也顯現出領導者們漠視人民共有的人性,令人震驚。領導者長年實施分裂的政策以及錯誤的緊縮措施,對於逐漸瓦解的公共基礎建設也拒絕投入心血,這些盲點讓疫情有隙可乘。」

「我們處在混亂的世界。在疫情的此時此刻,連最執迷不悟的領導人,也幾乎難以否認我們的社會、經濟和政治系統已殘破不堪。」

長年的不平等現象和公共服務衰敗因疫情而急速顯現

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指出,對社會有害的領導結構橫行數十年,不僅促成現今的不平等情形,也造成少數民族、難民、老年人及女性因疫情遭受嚴重負面影響。

許多國家的難民、尋求庇護者、移民原先就身處危險,現在因COVID-19疫情的影響,處境更加惡化,有些人被迫困在骯髒的營區,生活必需品短缺;有些人則因國家貿然封鎖邊界而受困。舉例而言,烏干達為收容最多難民人口的非洲國家,國內難民人數高達140萬名,但是在疫情爆發的最初期,烏干達就立即封鎖國界,把試圖進入該國的難民和尋求庇護者一併阻擋在外。這樣做的結果即是,超過一萬人受困在烏干達鄰近剛果的邊境。

報告也點出全球的性別暴力和家暴案件顯著增加。政府限制人民行動自由,因此許多女性和LGBTI人士在尋求保護和支持的管道上遇到更多阻礙;不僅如此,受害者一方面在申訴上缺乏保密機制,另一方面則被迫和施暴者共處一室,而相關的服務機構不是縮減就是停止營運,這些都造成了諸多問題。

身處疫情最前線的人——醫療工作者與非正式部門勞工——因政府刻意忽視醫療體系,加上社會保障措施不足,他們承受著嚴重衝擊。在孟加拉,許多非正式部門的勞工受制於封城和宵禁,失去了收入來源與社會保障。在6月初的頭兩個星期,尼加拉瓜至少16名醫療工作者,因對個人防護裝備缺乏與國家因應措施表達關切,就遭到解雇。

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表示:「我們現正承受著領導者多年來刻意忽視人民的後果。2020年,疫情帶來前所未見的壓力,醫療體系面臨最極限的考驗,而人民被丟入金融危機的低谷中。2020年的英雄人物正是在前線拯救生命的醫護人員,還有收入最底層的人們,他們養家糊口,讓公眾基本服務得以維持下去。但是實情殘忍,那些付出最多的人,受到的保護卻最少。」

領導者以疫情為武器,殘酷擴大打壓人權

這份年度報告也點出了糟糕的事實,也就是全球領導人未能適當應對疫情,一心只想投機取巧又漠視人權。

阿格妮斯.卡拉馬爾接續提到:「我們看到領導人有各種應對方式,從平庸到虛偽不實、自私、充滿謊言。有些領導者為了打擊疫情,不僅強行推動蠻橫的緊急措施,還試圖把情況正當化;而特別心狠的領導者,手段更加猛烈。他們把疫情視為鞏固權力的機會,不但沒有支持和保護人民,更把疫情當成武器來打壓人民的權利。」

當局通過相關立法來定罪有關疫情的言論,這已成為多國主要的情勢。例如匈牙利總理奧班.維克多(Viktor Orbán)的政府修改刑法,針對有關疫情的「散佈不實資訊」罪,刑期最高可達五年。

波斯灣阿拉伯國家如巴林、科威特、阿曼、沙烏地阿拉伯,以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政府利用疫情為藉口,持續壓迫表達自由權,例如在社群媒體發表跟政府疫情措施有關的言論,會被政府以散佈「假消息」的名義起訴。

其他國家的領導者則動用過度武力。菲律賓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下令警方可以直接射殺檢疫期間的示威人士,或可能引起「麻煩」的人。奈及利亞也出現殘暴執法手段,維安部隊殺害在大街上示威、要求自身權利、呼籲究責的人民。在巴西總統波索納洛(Jair Bolsonaro)的政權底下,國內的警方暴行也隨著疫情期間升級。在2020年1月至6月期間,該國至少3,181人遭到警方殺害,意即平均每天有17人喪命。

有些領導者的手段更加激烈,利用疫情為由壓制與病毒完全無關的批評,而批評人士也遭受波及。除此之外,政府趁著全球媒體轉移焦點之際,犯下人權侵害惡行。例如印度總理莫迪(Narendra Modi)進一步鎮壓公民社會倡議人士,包含利用反恐的名義襲擊他們的住處和活動場所。與此同時,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仍舊迫害新疆的維吾爾人及其他穆斯林少數民族,在香港強行通過權力廣泛的國安法,把基於政治動機的鎮壓手段合法化。

阿格妮斯.卡拉馬爾表示:「國際刑事法院(ICC)和聯合國人權機制等國際機構,有權力要求國家和加害者負起責任。但令人難過地是,我們在2020年看到領導者試圖破壞全球因應人權侵害的共同努力,與這些國際機構陷入政治僵局。」

國家領導者只顧己利,打擊國際因應疫情的合作

國際合作的場合也遭受世界領導者的破壞,他們不是阻擋就是削弱國際合作,阻礙了世界在疫情復原階段上的共同努力。

這樣的例子包含:

  • 富裕國家的領導者,例如美國前總統川普,大量買下全世界疫苗的供應,讓其他國家沒有疫苗可打,全球合作的努力因此遭到辜負。這些富裕國家也無法讓製藥廠分享專業知識和技術,協助擴大全球COVID-19疫苗的生產。
  • 習近平政權不停審查和迫害中國的醫護人員和記者,不讓他們在疫情爆發前事先警告外界,壓下了至關重要的資訊。
  • G20集團提議讓最貧窮國家得以暫緩債務,但是卻要求在之後必須連本帶利償還。
  • 阿格妮斯.卡拉馬爾表示:「疫情殘酷地讓人民看見,世界在全球人民亟需援助的時刻,毫無有效合作的能力。」

「國際合作是帶領世界離開混亂的唯一辦法,各國必須確保世界各地、每個人都能快速取得疫苗,且在必要時能夠免費施打。製藥公司應分享專業知識和技術,不讓任何無辜生命被拋棄;G20成員國和國際金融機構必須提供最貧窮的77國債務豁免,讓他們有能力應對疫情、從疫情中復原。」

政府辜負人民,世界各地人民挺身而出示威

政府倒退的政策讓許多人民投入長期抗戰,例如美國「黑人的命也是命」示威(Black Lives Matter)、奈及利亞抗議警方暴力的#EndSARS示威運動,也有許多新穎又具創意的示威形式,像是線上氣候罷課。這份年度報告詳列了2020年人權運動者協助達成的多項重要勝利,尤其是對抗性別暴力的成功案例,例如科威特、南韓、蘇丹立下新法,打擊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還有阿根廷、北愛爾蘭、南韓將墮胎除罪化。

「在2020年,傑出的領導能力並非源自於權力、優勢或利益,而是來自要求改變、上街示威的無數人民。我們看到世界各地湧現團結的支持,除了#EndSARS示威、『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在波蘭、香港、伊拉克、智利等地,也出現公眾示威抗議壓迫和不平等現象。世界各地的平民百姓和人權捍衛者往往冒著危險挺身而出,而他們的領導特質帶領我們繼續前進。這些人站在抗爭最前線,要求一個更好、更安全、更平等的世界。」

「我們正處於時代的轉捩點。我們必須解開貶低人類尊嚴的枷鎖,我們必須重新建立一個奠基於平等、人權、人性的世界,我們必須從疫情學到教訓,團結起來、大膽地發揮創造力來行動,讓人人都能站在平等的道路上。」

多國以疫情為由擴大攻擊人權: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2020年度人權報告記者會

國際特赦組織從1962年即推出第一本年度人權報告,59年來不間斷地提供世界級的人權狀態觀察和研究,雖然在2019年的年度報告只能以區域層級發布,但今年年度人權報告再度回到全球層次。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2020年在COVID-19疫情下,人權侵害的情況並未減緩,世界各地的人權捍衛者及尋求庇護者,都面臨了更大的挑戰。亞洲區域所面對的公民社會空間的縮減,更是嚴峻,不論是泰國、緬甸、香港或是菲律賓、印度、土耳其,都面臨重大的變化。全球的防疫措施中,像是追蹤個人手機訊號或是以電子設備進行監控,若無明確規範或時間限制,都可能產生侵害人權的疑慮。而台灣在2020年7月死刑執行辦法的更動中,並未禁止對有精神障礙的人施行死刑,令人失望。同時,台灣對於尋求庇護者、難民,依舊沒有提出任何有效、有幫助的法規及措施,甚至在部分案例中,台灣政府的作為也有違反「不遣返原則」的疑慮。但我們也肯定台灣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也期待它能扮演起監督、促進及推動國際人權法在台灣具體落實的重要角色。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東南亞及太平洋區域辦公室副秘書長羅助華表示,新冠疫情蔓延,在2020年造成至少180萬人死亡,如果武漢當局聽取李文亮醫生有關「新致命病毒」的警告,最後情況可能多少有些不同。然而,李文亮卻因試圖提醒其他醫務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而受到懲罰,這是中國政府在疫情初期嚴重不負責任地象徵,也警醒全世界,在公衛危機中,打壓資訊自由必然會引起更大的災難。

羅助華更指出,不只是中國,柬埔寨、新加坡、印度等國家也以管制「假新聞」為由,推出法案及其他措施,以進行訊息審查及懲罰批評者;部分國家領導人更借疫情為由,打壓各種批評聲浪,首當其衝的就是人權捍衛者及記者,如菲律賓的新聞工作者Maria Ressa被判重刑;越南政府擴大網路言論審查,在Facebook和YouTube屈於壓力配合下,越南言論自由日益萎縮;泰國當局針對疫情實施「緊急法令」,打壓不同意見並起訴參與政治和憲改和平集會的學生及相關人士;香港警方以疫情為由禁止至少14場抗議活動,包括每年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六四燭光晚會,儘管受到禁止,今年仍有數千人照常出席,其中26名參與者因此被控參與非法集會;印度、泰國及想港等地警方,持續使用過度且不必要的武力驅散參與和平集會的民眾;緬甸在鎮壓抗議軍事政變的過程中,已有超過500人身亡。

羅助華還指出,在亞太地區,疫情也使移民、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的處境惡化,如新加坡移工受到嚴格檢疫措施;馬來西亞移工因涉犯移民法規,遭拘留於過度擁擠的設施中,增加了他們染疫的風險;在泰國,移民及難民受到無限期地任意拘留,擁擠的拘留設施提升他們的染疫風險,另外,泰國政府去年多次拒絕載有數百名羅興亞難民的船隻上岸;馬來西亞當局亦多次拒絕讓載有羅興亞難民的船隻靠岸,最終雖准許其登陸,卻被當局以觸犯移民法的方式處理。羅助華指出,中國政府雖在對新疆維吾爾族和其他民族展開大規模的任意拘捕行動、政治教化及強制文化同化運動,以及香港國安法等議題上,受到多國譴責,然而,因中國在聯合國影響力甚大,致使國際社會未能做出有力的回應。

羅助華也強調,以「國家安全」、「打擊恐怖主義」之名,限制人權的政府不只中國,如菲律賓去年7月通過的《反恐法》,賦予政府可以任意拘留被認為是「國家或國家領導人的敵人」之人;緬甸軍方則在去年,利用反恐法起訴三名與阿拉干軍接觸的記者,並迫害舉辦反戰抗議活動的學生團體領導人。

立法委員林昶佐表示,疫情期間跨部會資料整合,是因應疫情時的緊急手段,在使用上必須要確定其措施的終結時間,在疫情結束後應該斷開,這不僅是影私權的問題,更是國家安全問題;另外林昶佐也指出,根據杜克大學的統計,高收入國家比低收入國家取得更多的疫苗,疫苗的分配不均時,比較落後的地區,如非洲、拉丁美洲容易成為中國推銷劣質疫苗的對象,如果國際人權、平等問題沒有確實達成,就容易形成獨裁者的溫床,讓中國、俄羅斯等有機會藉此擴大影響力,並造成後續更多更難處理的問題。

立法委員洪申翰表示,從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至今已經造成全球285萬人死亡,對各國的政府以及人民來說都是極大的威脅。在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中指出,疫情對弱勢族群的傷害之所以那麼大,是因為這些弱勢族群,如移工、外籍漁工、無家者、移民及障礙者,這些原本就是被體制長期忽略、排除的人,當疫情的危機出現,就像這個體制的照妖鏡一樣,所有體制的缺陷和不平等都會被呈現出來,並受到更多壓力及歧視。

立法委員范雲指出,社會學的知識提醒我們,疫情等災難往往凸顯甚至加劇了既有的不平等與人權威脅;AI的報告證實這樣的觀點,警醒全球政府與人權工作者。范雲表示會持續在立法院監督報告中的各項議題:譬如就防疫監控,去年審查紓困預算時她提出預算提案,要求建立監控手段評估機制、申訴機制,並在必要性消失時立即消除資料;又如報告提及台灣在去年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籌備人權兩公約國際審查,這是民主國家重要的自我檢視機制,范雲強調這些獨立調查與審查不能流於形式,應落實到具體的人權政策與措施。

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王幼玲表示,去年全球遭受到COVID-19疫情影響,台灣所幸應防疫措施超前部署,疫情控制得宜,然而,因居家檢疫、居家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等措施,民眾的影私權因而被影響。隱私權是公政公約所保障的權利,鑒於疫情影響,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提出「應對2019冠狀病毒的指導方針」,國家人權委員會為保障及保護人權,將依據國際權標準及規範,以及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之指導方針,適時檢視政府政策。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2020年如果有兩個人權關鍵字,那大概就是COVID-19與中國,台灣在防疫期間的大規模監控,顯示數位人權與隱私權一直是台灣政府在取捨中最容易被忽略的基本人權,台灣的防疫措施雖然表現亮眼,但過程中一再濫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與《傳染病防治法》的空白授權進行許多欠缺明確法律授權的行政措施,實質限縮許多人民基本權利。另外,施逸翔也呼籲,由於香港人權急遽惡化,台灣政府應建立明確完整的庇護機制,不論透過推動《難民法》立法、擴充《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的庇護機制或訂定港澳條例18條施行細則,又或者呼應民間有關「香港人權與民主條款」的建議,都是最實際的支持。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台灣整體人權形勢,與全世界其他國家、特別是區域中其他國家相比,的確表現相對好,但台灣仍有許多人權狀況需要努力:除AI年度報告提出來狀況,在過去六次公約審查被不斷提及的重大人權問題還包括移工、漁工面臨勞動剝削;原住民族的自決權、政治權,以及企業人權議題等,都需要長遠、統合性的人權政策與監督機制來加以處理。例如,家務移工勞動權益問題的根源是殘破的長照思維與照顧系統所造就;要解決家務移工的問題,不可能不從長照著手。黃怡碧進一步指出,新成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肩司人權促進與保障功能,在人權侵害的預防與系統性調查更有無可推諉的使命。建議國家人權委員會可考慮以辦理公約期中審查的形式,系統性監測各公約之結論性意見,也應透過全國性詢查、人權統計與人權指標等系統性工具,監測國家人權義務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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