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人權報告|全球分析與區域概況

2020年,小小的一團分子動搖了整個世界。

我們肉眼看不見的病毒原先只待在一小塊土地上,後來卻快速蔓延成全球流行疾病。無論起源究竟是什麼,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持續地發展,造成規模越來越大的死傷,而這樣的結果有部份來自於各國本身和各國之間深層廣泛的不平等現象。許多政府實施緊縮政策,使得公共基礎設施和公共醫療系統更加脆弱,而國際結構的形式、功能和領導能力也比以往衰弱,這都讓情況變得更糟。不僅如此,眼裡盡是妖魔化和排外思想的國家領導人,一方面堅守著過時的國家主權結構,另一方面則千方百計地阻擋科學、實證和普世規範,這已造成龐大的壓力,讓全球陷入更艱鉅的困境。

現在是特殊時期。但我們準備好迎接挑戰了嗎?

2020年再次教導了我們面臨危險世代所忽略的課題:人類的相互依賴精神;「我們人民」(we, the peoples)在危機時期對治理有著共同的要求,還有我們自己的未來,以及我們為這片土地打造的未來,這些是多麼密不可分。這也再次教導了我們其中的本質,也就是人權。

我們仍須回答的問題是:我們是否夠大膽來做出必須達成的改變,是否夠勇敢能站出來、大規模地持續行動下去?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 阿格妮斯.卡拉馬爾

全球分析 

2020年,COVID-19病毒震撼了全世界。疫情本身加上各國採取的應對措施,對數百萬人的生命造成了嚴重影響,也讓全世界看見了濫權行為和社會不平等,有些時候,疫情和政府的應對措施反而惡化了這些情況。有些情形源自於基於種族、性別、和其他原因的歧視,而且這些歧視經常是交互的,讓某些人口成為特別易受攻擊的一方。大眾注意到這些濫權和不平等現象,人民因而發起運動強烈對抗,例如「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運動與女性權利倡議行動,這些運動展現了無比的韌性,也因此辛苦贏得了些許勝利。疫情凸顯了多年來的政治和金融危機,以及全球治理與合作體系的缺陷,對人權造成巨大衝擊,其中有些國家逃避責任甚或攻擊國際組織,更是加劇了對人權的影響。人權受到的衝擊可分為三個方面:生命、健康、社會保障等權利遭到侵害;性別暴力以及性與生殖權利遭受威脅;人民的反對意見遭到壓迫。

與此同時,在新舊衝突之中,政府部隊和武裝團體無差別攻擊平民、殺害數以千計的人,也造成或是延續了大批人口流離失所的情形以及人道危機。儘管有些罪魁禍首被以危害人類罪與戰爭罪定罪,在戰爭時期,有罪免責卻仍然是常態;有些國家的法治精神甚至已名存實亡。全球各項天災因氣候危機更加惡化,數百萬人因此飽受苦痛。世界目前大致上就是一團混亂。然而,領導人仍有挽回的機會,他們可以透過針對疫情復原和其他人權危機的基礎措施,復興國際合作、塑造一個更公正的未來。

生命權、健康權與社會保障權

2020年,COVID-19病毒造成全球至少1,800萬人死亡。數十年來,因投資不足及缺乏應急對策等因素,醫療體系與社會保障計畫變得比以往脆弱,疫情籠罩之下,也沒有應對危機的資源和能力。失業率上升和停工嚴重打擊勞工的薪資;與此同時,三餐不濟的人口翻升一倍,達到2.7億人。

政府沒有足夠的能力來保護醫療工作者和其他必要工作者(essential worker)。數以千計的人因COVID-19病毒失去性命,許多人則是因個人防護裝備(PPE)短缺而染上重病。國際特赦組織監察了149個國家,記錄下其中42國政府曾在疫情期間,騷擾或恐嚇醫療工作者或其他必要工作者;他們因為對安全或工作狀況提出疑慮,遭到如逮捕和革職等報復行為。女性醫療照護工作者在全球醫療和社會部門佔了七成,受到的影響因此尤為嚴重,更別說她們原本就面臨顯著的性別薪酬差距。

有些政府的COVID-19疫情應對措施對邊緣族群造成歧視性的影響。封城和宵禁導致非正式經濟(informal economy)的多數勞工失去收入來源,他們也無法尋求適當的社會保障協助。女性在這些工作裡佔多數,因此她們受到的影響更甚他人。另外一項措施,也就是擁有網路才可以使用的教育課程,無法確保人民能否取得適當的科技設備,對許多邊緣族群的學習人口更加不利。女性常成為負擔家庭教育的人,並且因公共服務關閉,女性也成為承擔無償照護的人,例如照顧生病的親屬。

此外,難民和移民的危險處境因疫情而更加惡化,有些人困在骯髒的營區或是拘留機構,其他人則因國家封鎖邊界而受困。國際特赦組織監察的149國之中,有42國出現強制遣返難民及移民的情形。雖然有些政府為了抑止疫情擴大,採取行動釋放被拘留人士,但過度擁擠又骯髒的環境讓被拘留者置身危險之中。在國際特赦組織監察的149國之中,同樣有42國持續出現強迫驅離的情形,這些國家迫使人民流離失所,加增人民接觸病毒的風險。

在許多國家裡,少數民族和原住民感染和死亡的比例尤高,部分原因源自於原先就存在的不平等待遇,另一部份則是缺乏醫療照護管道。政治和宗教人士將邊緣族群汙名化,指責他們擴大傳播病毒。在南亞部分國家的穆斯林,以及某些非洲和歐洲國家的LGBTI族群也遭到針對。

當官方宣布COVID-19為流行疾病之後,各國原先不斷提出需要迫切地抑制、減緩、打擊疫情,同時全面尊重人權。然而世界衛生組織的COVID-19疫苗實施計劃(COVAX)身為全球倡議措施,代表著正面的一步,有望確保更多國家獲得疫苗,卻因為俄羅斯和美國不參與,還有富裕國家囤積疫苗、公司不願分享智慧財產權等因素,這項計畫受到破壞。超過90個國家實施出口限制,影響了醫療設備、個人防護裝備、藥品和糧食等項目進出口。

世界貿易組織原先提議,針對COVID-19疫情產品的知識財產權實施暫時豁免權,藉此保障各國取得相關產品,然而財力雄厚的國家卻拒絕採納這項提議。中美兩國在聯合國安理會對世界衛生組織的分歧,拖延了因應COVID-19疫情全球停火三個月的決議。儘管G20同意最貧窮國家可以暫緩償還債務,卻遠遠未實現應該達成的目標,也就是針對債務等問題,大規模進行協調,作為疫情應對措施。

為了重申國際合作與履行人權義務,所有政府應確保人人都能取得COVID-19疫苗,在照護時應免費提供。國家也應支持發展基於人權標準的全球社會保障資金。富裕國家和國際金融機構應確保所有國家擁有需要的資源,得以因應疫情和進行恢復過程,例如實行暫緩或取消償還債務等措施。

性別暴力

科威特、南韓、蘇丹等國通過新法,打擊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有些國家如克羅埃西亞、丹麥、荷蘭、西班牙則採取了實際行動,修改強暴法律,認定性行為基於合意與否為關鍵。某些非洲國家也出現前所未見的司法發展,旨在針對強暴、無論有無發生衝突的其他性暴力行為,終結有罪免責的現象。非洲聯盟有意提出新的區域性條約,打擊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然而有三個成員國仍未通過實施歐洲理事會決議的《伊斯坦堡公約》(Istanbul Convention)。

實務層面上,全球的性別暴力,包含「榮譽殺人」(honour killing)、基於種姓制度的性別暴力、家暴、性暴力等,發生頻率仍高的驚人,而政府普遍未能採取適當行動來防止暴力或起訴加害者,也未能讓倖存者獲得賠償。甚至有些政府自己就是暴力的加害者,舉例而言,政府處罰被認為違反伊斯蘭法的女性,或是對男性實施等同於酷刑的探肛測試。

長期存在於法律與規範的歧視也加深了暴力行為,這種歧視常透過其他方式展現出來。國際特赦組織監察了149個國家,記錄到在2020年有24國的LGBTI人士因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遭到當局逮捕或拘留。

性別暴力的情形因COVID-19管制措施而更加惡化。全球的支持組織接獲的性別暴力和家暴案件顯著增加;各地實施封城,使得許多女性和LGBTI族群被迫和施暴者共處一室。雖然有些政府緊急採取行動協助倖存者,但是倖存者所需的相關支持,包含性與生殖相關的醫療衛生及諮詢服務,卻被很多政府視為非屬必要,造成這些機構在封城期間關門大吉。

有些司法機關持同樣的觀點看待墮胎照護,這樣的做法讓邊緣族群遭受嚴重影響。不過相反地,部分國家則實施相對進步的政策,例如透過遠距醫療的方式開放取得墮胎藥物的管道,以此減低人民染疫的風險。在疫情之外,世界還是出現了許多正面進展,在阿根廷、北愛爾蘭和南韓,墮胎終於獲得除罪化。但儘管如此,墮胎在美洲區域的多數國家仍屬違法,歐盟的某國甚至通過一項司法判決,進一步限制墮胎的管道。

國際方面,在《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Beijing Declaration and Platform for Action)屆滿25年之際,聯合國通過了一項眾人樂見的政治宣言,並在宣言中重申承諾,將繼續促進女性人權,消除「對女性一切形式的暴力行為」。然而,這項宣言並沒有明確提及任何關於性與生殖醫療權利的規範。有些政府則分別針對樹立已久的國際承諾,例如聯合國《婦女、和平與安全議程》(The Women, Peace and Security Agenda),試圖從中消除「性與生殖權利」,藉此破壞現今對女性權利與性別平等所建立的共識。

政府必須團結採取緊急行動,阻止針對女性與LGBTI族群權利的打擊,並落實具體措施來實現性別正義。此外,各國政府也必須依照全球倡議,例如《北京宣言暨行動綱領》及《婦女、和平與安全議程》,藉具體的措施來消除性別暴力,解決造成暴力、包含歧視等根本原因,並保障人人的性與生殖醫療權利。

打壓人民異議

許多政府不是打壓人民的反對意見,就是限縮公民空間。人民發起示威,抗議不負責任的統治者、社會和經濟權利倒退、結構性歧視(例如「黑人的命也是命」運動)等情況,卻遭到維安部隊濫用槍械,以及如催淚彈等低致命武器,造成數以百計的人民遭遇非法殺害,而有更多的人則是身受各樣傷痛。有關當局也鎖定人權捍衛者、新聞工作者、政治反對派等人士,以恐嚇和恣意拘留等手段針對他們。有些人揭露了政府的貪腐或人權侵害惡行,有些人則是提出可信證據,指出當局選舉舞弊或限制基本自由權,他們因此被不滿的政府追捕;而女性人權捍衛者因性別的關係,常面臨更巨大的風險。

在一些國家,尤其是亞洲、中東與北非區域,當局常利用定義模糊的罪名來起訴、甚至監禁人權捍衛者和記者,這些控訴包含:散佈不實資訊、洩漏國家機密、侮辱當局等,政府也可能把他們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有些政府則會動用數位監控設備來鎖定這些人,或是設法癱瘓人權組織的運作,就連國際特赦組織也遭殃。中南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仍是人權捍衛者最易遭受暴力的區域,這些地方的犯罪組織常受國家或企業利益驅使,殺害不少人權捍衛者。

在美洲、中東與北非地區的部分國家,當局會通過立法定罪有關疫情的評論,接著再用散佈假新聞或阻礙政府決策的名義來起訴人民。歐洲某些國家則是用公眾健康危機和國安顧慮等因素包裝,倉促通過有關國安的立法,或藉機威脅要擴大監控權力。

為了強行限制疫情期間的集會,許多政府全面禁止示威遊行,或是動用非法武力,這樣的情形在非洲和美洲區域尤甚。不僅如此,人民若是批評政府的疫情措施、揭露政府應對措施的人權侵害、或是質疑官方對疫情的說法,常會因此遭到當局懲罰,這樣的情況在亞洲、中東與北非區域特別嚴重。數百人遭到恣意拘留,有些人則面臨控告與起訴。有些國家的政府還會利用疫情當作藉口,加強取締根本與疫情無關的批評言論。

國際方面某些部分有所進展。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為解決如利比亞、委內瑞拉、葉門等國發生的人權危機,因此建立、維持與加強有助於刑事檢控的調查機制。然而針對中國、埃及、印度等國打壓人民異議的情形,或是其他嚴重人權侵害的跡象,聯合國的成員國卻無力做出可靠的回應。有些國家則是繼續販售人群控制裝備和軍用品給那些極可能濫用的國家,讓他們在執法和衝突情勢中動用裝備、犯下違反國際法的人權侵害行為,導致問題更加惡化。其中部分國家明目張膽地違反了聯合國安理會的武器禁運規範。

國際刑事法院(ICC)已針對阿富汗的情況展開調查,而在緬甸和孟加拉的調查則是持續進行。奈及利亞和烏克蘭兩國的初步審查已經出爐,檢察官表示決定針對涉嫌戰爭罪和危害人類罪進行調查。檢察官也有意要求國際刑事法院針對巴勒斯坦佔領區(Occupied Palestinian Territories)做出領土管轄判決,藉此等候機會展開調查。

然而,強權國家對這些嚴重的人權侵害卻繼續設法逃避究責,從中破壞各國共同的應對手段。美國對國際刑事法院的員工實施制裁,而英國蓄意阻撓檢察官辦公室的運作,造成檢察單位針對英國軍隊進駐伊拉克的情形不展開調查,此舉令人遺憾。中國和俄羅斯則是攻擊國際人權體系與聯合國人權獨立監察員。聯合國安理會的政治僵局依舊沒有改善,造成安理會無法針對人權危機做出及時、有效的回應。

廣泛來說,許多政府會藉報復和恐嚇的手段,阻礙公民社會行為者和聯合國之間的來往。聯合國的人權機制和機構也因成員國拖欠或不繳納費用,面臨資金和流動資金的危機。疫情讓挑戰變得更加複雜。

為了使受委任保護國際法的機構在未來可以有效預防人民異議被打壓、預防其他嚴重人權侵害的跡象,並能夠針對這些情形有效回應和追究責任,所有國家都應加強並全面資助聯合國的人權機制和機構。各國也應與國際刑事法院全面配合,協助進行中的案件,並譴責政治干預。

非洲區域概況

人們或許對2020年抱著一絲希望,期望看到非洲的武裝衝突停息。然而許多飽受戰火摧殘的國家依舊戰爭不斷,擊碎了人民抱持樂觀的理由。非洲各國領導人在2013年承諾要在2020年前「停止戰爭」(silence the guns),但這項誓言至今仍未實現;該區的戰火反而越演越烈,衝突奪走數千人的生命。

嚴重的人權侵害、違反國際人道法與人權法的情形,在衝突之下仍是常見之事。從奈及利亞東北邊長達10年的衝突,到衣索比亞泰格瑞州(Tigray)新爆發的衝突,維安部隊、武裝團體、民兵在這些事件中不斷犯下暴行卻不被追究責任。

衝突帶來的災難性影響因著COVID-19疫情變得更加艱鉅,蝗蟲入侵和氣候衝擊的情形也更為嚴重。這些現象集結在一起,造成大量人口死傷,也顯露出人權保護系統底下根深蒂固的阻礙和結構裂痕。公共醫療的惡劣處境,以及獲得基本社經權利的不平等現象,都因疫情顯現了出來;與此同時,由於各地實施封城和宵禁,女性遭受性與性別暴力的風險增高,而暴力倖存者則難以取得法律扶助、司法和醫療照護。不過就正面的發展而言,保護女性免於歧視的努力出現顯著進展,例如史瓦帝尼出現國內有史以來首起將婚內強暴定罪的案件,而蘇丹則是立法將女性割禮定罪。

政府動用過度武力來強制實施疫情管制與打擊示威;疫情也成為了政府加強鎮壓、打壓異議的藉口。在此期間,選舉經常出現大規模的人權侵害。

武裝衝突和攻擊平民事件

非洲地區的武裝團體衝突和攻擊平民的情況依舊持續,在多數地帶甚至不減反增。武裝團體在西非和薩赫爾(Sahel)地區十分猖獗,在布吉納法索、馬利、尼日、奈及利亞等國常有武裝團體攻擊平民的情形。多數國家派出維安部隊作為回應,他們卻也對平民犯下嚴重的人權侵害。在中非地區,武裝團體在喀麥隆、中非共和國、查德等國奪走許多人命;在非洲南部,莫三比克德爾加杜角省(Cabo Delgado)醞釀多時的暴力情勢一觸即發,演變成全面的武裝衝突。大湖地區和非洲之角地帶的衝突也長久未退。在剛果民主共和國、索馬利亞、南蘇丹、蘇丹等國,儘管衝突的強烈程度和地理涵蓋範圍各不相同,但衝突仍持續惡化。原先不斷面臨社群暴力的衣索比亞,在泰格瑞州又爆發新衝突。

在2020年2月至4月間,布吉納法索、馬利、尼日等國政府發動軍事行動對抗武裝團體的次數增加。在行動過程中,維安部隊對平民犯下嚴重人權侵害,法外處決與強迫失蹤的情形尤為嚴重。奈及利亞政府的部隊在該國東北邊的衝突發動無差別攻擊,其中一起行動中空軍砲擊博爾諾州(Borno)的村落,造成至少十名孩童、七名婦女喪生。

截至2020年9月底,莫三比克德爾加杜角省所發生的衝突已造成1,500人死亡。在衝突期間,武裝團體斬首平民、燒毀房屋、劫掠村落、綁架女性;與此同時,維安部隊恣意拘留疑似是武裝團體的成員或他們的支持者,施以強迫失蹤、酷刑與法外處決。

2020年,美國非洲司令部(USAFRICOM)持續使用無人機和專人駕駛飛機,在索馬利亞執行超過53起空襲事件。2月發生的兩起空襲造成二名平民死亡、三人受傷。在南蘇丹,武裝衝突的各方仍持續發動零星的襲擊,而軍人劫掠平民的財產、焚燒村莊、摧毀物品,連醫院、教堂、學校都難逃攻擊。

在布吉納法索,武裝團體之間的衝突、攻擊平民的情形常沿著種族界線發生,這樣的情況依舊持續著。在該國的北區、薩赫爾地帶以及東區,不同武裝團體的攻擊和殺害事件經常發生於村落、清真寺和家畜市場。在馬利,尤其是該國中部地區,有數十名平民遭到不同的武裝團體殺害。值得注意的是,在7月,疑似隸屬「支援伊斯蘭和穆斯林組織」(Group for the Support of Islam and Muslims)的歹徒持槍攻擊托利(Tori)與迪亞拉薩古(Diallassagou)的數座村落,殺害了至少32名平民。奈及利亞的博科聖地組織(Boko Haram)殺害了超過420名平民,而且持續招募兒童兵、綁架婦女和未成年女性。

喀麥隆英語地區的危機持續不減,分離主義份子組成的武裝團體鎖定似是政府支持者的人。在10月,該國西南部出現歹徒持槍襲擊,八名學童遭到殺害、數人受傷。北部地區持續遭到武裝團體「博科聖地」侵略,發動數百起攻擊平民的事件。

社群間的暴力在衣索比亞逐漸加劇。在11月,西沃萊加地區(West Welega Zone)古里索區(Guliso District)的加瓦錢卡(Gawa Qanqa)村發生攻擊事件,當地至少54名安哈拉人(Amhara)遇害,而兇手疑似是武裝團體歐羅莫解放軍(Oromo Liberation Army)的成員。11月9日,泰格瑞州爆發武裝衝突,造成將近數百名的安哈拉族人在梅卡德拉鎮(Mai-Kadra)遭到屠殺。這起攻擊事件為當地民兵所發起。

在尼日,包含大撒哈拉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in the Greater Sahara)的武裝團體持續鎖定平民與人道工作者。6月,提拉貝里(Tillabéry)的Bossey Bangou區有十名人道工作者遭歹徒綁架,而在8月,大撒哈拉伊斯蘭國成員在庫雷(Kouré)長頸鹿保留區殺害了七名人道工作者。中非共和國也出現類似的人權侵害惡行,計有267起攻擊事件針對援助工作者,造成2人死亡。在馬利,武裝團體發動的攻擊也開始鎖定聯合國工作人員,其中有2人遭到殺害。

索馬利亞激進組織「青年黨」(Al-Shabaab)持續鎖定平民和基礎設施。8月,該組織在首都摩加迪休(Mogadishu)海岸邊的旅館引爆汽車炸彈,造成至少11死18傷。在南蘇丹,種族族群之間的衝突加劇,估計有至少600人死亡、450人受傷,而有上千人因戰火流離失所。

武裝衝突的各方應立即結束無差別攻擊或鎖定平民、非戰鬥人員或平民基礎設施的攻擊事件。非洲聯盟、聯合國及其成員國需要加強施壓各方,要求在衝突之中保護平民和尊重國際法。

有罪免責

違反國際法的罪行、其他的嚴重人權侵害和濫權行為仍普遍存在免責的情形。在發生衝突的國家,追求正義的道路往往因政府的倒退手段而被阻斷。

2月,位於中非共和國班基(Bangui)的刑事法庭將武裝團體「反巴拉卡」(Anti-Balaka)的五名領導人以戰爭罪及危害人類罪定罪,而特別刑事法院(Special Criminal Court)則於9月證實已針對十起案件進行調查。不過仍有數名武裝團體領導人執掌政府,底下的武裝團體成員持續犯下人權侵害惡行。

在剛果民主共和國,北基伍省(North-Kivu)的軍事法庭判處納塔博.納塔貝里.謝卡(Ntabo Ntaberi Sheka)無期徒刑;納塔博.納塔貝里.謝卡是民兵武裝團體「恩杜馬剛果防衛隊」(Nduma Defence of Congo)的領導人,曾於2007年至2017年間在北基伍省對平民犯下罪行,他面臨的罪名包含曾在2010年強暴近400名女性、男性、及孩童。

在南蘇丹,民事與軍事法庭將數名士兵定罪,他們背負與衝突有關的性暴力罪。與此同時,根據2015年及2018年的和平協議,南蘇丹在建立混合法庭(Hybrid Court)的行動上仍無進展;此外,南蘇丹總統就西赤道州(Western Equatoria)州長一職,竟任命涉嫌犯下衝突期間大規模性暴力的前反對派指揮官。

國際刑事法院
國際刑事法院針對多國的情形出現新進展,包含馬利、奈及利亞、蘇丹。

阿里.庫沙卜(Ali Kushayb),本名Ali Muhammad Ali Abd-Al-Rahman,曾是蘇丹民兵武裝團體的指揮官,涉嫌在達佛(Darfur)犯下危害人類罪與戰爭罪,在逃避司法長達13年之後,他終於在6月接受國際刑事法院審理。不過蘇丹當局仍未能在2020年結束之前,將前總統巴希爾(Omar al-Bashir)和另兩人送上國際刑事法院,面對指控接受審理。

7月,馬利聖戰士馬穆德(Al Hasan ag Abdoul Aziz ag Mohamed)的案件在國際刑事法院展開審判。2012年至2013年間,伊斯蘭主義者佔領馬利北部,當時,馬穆德隸屬的武裝團體「信仰衛士」(Ansar Eddine)掌控了廷布克圖(Timbuktu)一城,而馬穆德被指控在當地犯下危害人類罪與戰爭罪。

12月,針對博科聖地及奈及利亞維安部隊犯下的危害人類罪與戰爭罪,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辦公室結束了長達10年的初步調查,目前檢察官辦公室決定將申請批准,展開正式調查。

有關1994年盧安達種族滅絕事件的發展包含:被指控為種族滅絕主要資助人的費利西安.卡布加(Félicien Kabuga)在5月於法國被逮捕,後於10月移交至位於海牙(The Hague)的國際刑事法庭餘留機制(International Residual Mechanism for Criminal Tribunals)監管。同樣於5月,國際刑事法庭餘留機制的檢察長證實,在2001年被盧安達問題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Rwanda)以種族滅絕罪起訴的比齊馬納(Augustin Bizimana),早已在2000年於剛果共和國逝世。

非洲地區的政府必須重回正途來對抗有罪免責的情形,應針對違反國際法的罪行展開徹底、獨立、公正、有效及透明的調查,並將涉罪的加害人繩之以法。

壓制異議與人民自由

非洲地區國家權力過度擴張、壓制人民的情形已是一大憂慮,而2020年的情況又更加惡化。政府利用COVID-19疫情來加強限制表達自由、和平集會與結社等權利。幾乎每個國際特赦組織監察的國家,都為了抑制疫情擴散而施行緊急狀態,然而當局常利用這些措施來侵犯人權,例如維安部隊動用過度武力來執行這些措施。

選舉期間鎮壓人權的情形也更為嚴重,原有22個國家預計舉行大選,其中數起選舉後來延期或是無限期延後。而如期舉行的國家多半在人民恐懼的氛圍底下進行,成為後續大規模人權侵害的前兆。

過度使用武力
政府為了強推COVID-19疫情管制措施,常出現動用過度武力的情形。在許多國家如安哥拉、肯亞、南非、多哥、烏干達,軍警使用過度武力常造成平民傷亡。

在安哥拉,一名14歲少年與其他數十人遭到警方槍擊身亡。在肯亞,至少六人,包含一名13歲少年,在全國實施宵禁十天之內,就因警察暴力而不幸喪生。即使該國總統公開對此致歉,警方使用過度武力的情況依舊維持了一整年。

盧安達人民在社群媒體發聲抗議,致使總統和司法部長譴責警方在實施宵禁時的暴行,也向人民承諾會追究責任。烏干達的維安部隊殺害了至少12人,其中有一名80歲婦人。南非的軍警在強制實施全國封城期間,暴力毆打柯林斯.科薩(Collins Khosa)致其身亡,也反映出長久以來維安部隊使用過度武力的情形。

當局鎮壓和平示威
維安部隊持續犯下暴力來鎮壓和平示威者。衣索比亞的維安部隊動用過度武力來打壓示威,殺害了數百人。2020年6月,奧羅莫民族(Oromiffa)的著名音樂家遭到殺害之後,該國各地爆發示威但引來當局暴力驅散,結果光是在奧羅米亞州(Oromia)就造成至少166人死亡。後於8月,沃拉伊塔(Wolaita)地區發起示威,抗議地區行政官員、社區領袖、倡議人士遭逮捕,結果維安部隊鎮壓示威時,殺害了至少16人。

奈及利亞的#EndSARS示威致使「特別防治強盜小組」(Special Anti-Robbery Squad, SARS)解散,這個小組由警方組成,已多次犯下人權侵害。但在這項結果之前人民已付出沉痛的代價,尤其在10月,全國至少有56人在維安部隊管制或阻止示威時,不幸遭到殺害。這56人之中,有12人是因軍隊在拉哥斯(Lagos)「萊基快速道路收費站」(Lekki Toll Gate)朝示威群眾開槍而身亡。

幾內亞於5月爆發示威,人民抗議維安部隊強制限制疫情期間的行動自由,結果有七人在示威遭殺害。除此之外,總統顧德(Alpha Conde)為求第三次連任試圖修憲,引發了多起示威,造成更多人死亡。修憲公投於3月22日舉行,結果當天有12名示威者遭殺害,其中9人為中彈身亡。在10月的總統大選過後,維安部隊在抗議選舉結果的示威中,又殺害至少16人。

當局鎮壓示威也會動用其他手段,例如違法實施禁令、司法騷擾、恣意逮捕等。在布吉納法索,有數起示威遭到當局武斷禁止或中斷,包含1月人民在瓦加杜古法院(Ouagadougou Court)外舉行的靜坐,當時他們為2019年遭到武裝團體殺害的50人呼籲正義。而在象牙海岸,數十人因參與示威抗議總統烏阿塔哈(Alassane Ouattara)第三次連任,於8月遭到當局恣意逮捕。喀麥隆的反對黨「喀麥隆復興運動」(Cameroon Renaissance Movement)則是呼籲大眾上街行動,抗議政府要在12月舉行地區選舉的決定,結果當局因此發佈全國示威禁令。在9月22日,至少500名上街示威的「喀麥隆復興運動」支持者遭到恣意逮捕。

少數的好消息是,烏干達憲法法庭於3月宣佈《公共秩序管理法》(Public Order Management Act)部分條文無效,終結了警方在禁止公眾集會與示威上擁有的過多權力。

人權捍衛者與反對派人士遭受攻擊
即使在疫情期間,人權捍衛者與反對派人士仍舊遭到當局攻擊。在舉行選舉或即將選舉的國家,這樣的情形更為明顯,例如蒲隆地、象牙海岸、幾內亞、尼日、坦尚尼亞、烏干達等國。

在蒲隆地,超過600名反對黨成員在選舉前及5月20日選舉當天遭到逮捕。尼日於12月總統大選之前,有許多政治社運人士遭到逮捕。而坦尚尼亞於10月大選過後,國內至少77名反對派領袖和支持者遭到逮捕和恣意拘留。在坦尚尼亞舉行選舉前,當局就先中止了多個人權非政府組織的營運,或凍結其銀行帳戶。

其他地方的人權捍衛者則遭到綁架、強迫失蹤或殺害。在馬利,一名抗議貪腐的倡議人士被蒙面的情報人員綁架,還遭到單獨監禁12天,隨後法院以不實之罪名起訴他。莫三比克的維安部隊逮捕了兩名倡議人士,結果不久後,這兩人連同其他12名平民被發現已經身亡。與此同時,社區廣播記者Ibraimo Abú Mbaruco遭軍方強迫失蹤,直至2020年底依舊下落不明。

在尼日、南蘇丹、辛巴威等國,揭發貪腐、要求究責的人權捍衛者與倡議人士,特別遭到當局針對。辛巴威當局則濫用刑事司法體系來迫害人權捍衛者,調查記者金諾(Hopewell Chin’ono)就是其中一例。

其他正面的發展是,烏干達人權倡議者妮雅吉(Stella Nyanzi)先前遭裁判法院認定網路騷擾總統,因此遭判刑入獄,不過在她服刑將滿18個月之際,烏干達高等法院基於誤判和侵害當事人人權之因素,下令釋放她。6月,蒲隆地最高法院針對人權捍衛者傑曼.盧哥其(Germain Rukuki)的案件,擱置了上訴法院的判決,並下令發回上訴法院更審。

媒體自由
政府鎮壓人民異議的企圖也顯現在限縮媒體自由上。在莫三比克,不明攻擊人士轟炸獨立報紙「Canal de Moçambique」的辦公室,而差不多同一時間,政府以不實罪名起訴兩名報社的高層職員。在坦尚尼亞,批評政府的的報紙和廣播電台不是被處罰,就是被迫停業或暫時歇業。政府也修訂有關電台及電視廣播的法規來限制國際媒體針對選舉進行報導。

多哥則於2020年1月通過了新立的《新聞傳播法》(Press and Communication Code),規定記者若侮辱政府官員可處高額罰款。3月,兩家報紙因報導有關法國大使的文章而被停刊,另有一家報紙因為批評停刊事件,也遭到停刊的處罰。尼日與剛果共和國的記者,都因批評政府的疫情措施而遭到騷擾。

一項正面的發展是,索馬利亞檢察總署成立了特別檢察官辦公室,專門處理有關記者的罪狀。

政府必須確保維安部隊在武力使用及槍械上符合國際人權標準;針對使用過度武力的案件,必須立即展開徹底、獨立、透明的調查,將涉嫌的加害人繩之以法。

政府必須尊重表達自由及和平集會權,釋放所有被恣意逮捕的人,而關於對示威者過度使用武力的情形,應立即展開有效、透明的調查,將涉嫌的加害人繩之以法,確保所有受害者都能取得司法管道、獲得有效賠償。

政府必須停止騷擾和恐嚇人權捍衛者,並且立即無條件釋放被拘留或監禁的人權捍衛者。

政府必須尊重媒體自由,確保媒體能自由獨立運作,並且讓媒體業者在工作上能不受恐嚇與騷擾、不必害怕遭受報復。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

健康權
2020年2月28日,在奈及利亞出現了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的首起COVID-19確診案例。截至年底,非洲有超過260萬起確診病例,並有超過63,000起死亡案例。非洲地區的醫療設備極為缺乏,包含醫療工作者缺乏人工呼吸器與個人防護裝備的情況;這使得大部分的醫療照護體系都無法適當應對疫情。篩檢資源不足也嚴重拖延了檢測結果的時間,例如賴索托直到5月中才有篩檢技術,在那之前所有的檢測樣本都得送去南非。

有些國家隱瞞或停止發佈有關疫情的資訊,其他國家則無視世界衛生組織的公共衛生指導原則。5月,蒲隆地和赤道幾內亞政府把國內的世界衛生組織工作人員趕出去。不佳的道路基礎設施,加上醫院和醫療工作者嚴重不足,也阻礙了應對疫情的措施。

儘管非洲地區政府曾在2001年承諾會把至少15%的年度預算投入醫療體系,疫情仍凸顯出非洲公共衛生部門數十年來遭到忽視和資源逐漸不足的情形。疫情也揭露了公共衛生部門內部的貪腐現象,無論是竊取或濫用COVID-19疫情的資金、醫療設備、救護包等情形,都出現在許多國家如肯亞、奈及利亞、南非、尚比亞、辛巴威。

正面的發展是,非洲有至少20國決定減輕監獄擁擠的情形,以此作為應對疫情的部份措施。但是儘管如此,非洲多數地區的監獄仍過於擁擠,囚犯的健康因而處於危險之中。

醫療工作者的權利
非洲地區政府無法保護醫療工作者不受COVID-19病毒侵襲。因個人防護裝備及衛生設施短缺,醫療工作者被迫在不衛生又危險的環境中工作。在南非,截至2020年8月初,至少240名醫療工作者因感染病毒而死亡。在迦納,截至7月計有2,065名醫療工作者感染病毒,而有6人因COVID-19病毒染上併發症不幸喪命。

儘管工作負擔越來越重,還面臨職業帶來的額外風險,多數國家的醫療工作者依舊得不到適當補償。隨著疫情的影響越來越難以負荷,醫療工作者轉而罷工,要求更好的工作條件。非洲地區的醫療工作者透過正式申訴、示威、罷工等方式表達不滿,範圍包含布吉納法索、肯亞、賴索托、剛果共和國、獅子山共和國、南非、多哥、辛巴威等國,然而政府卻用各種報復手段來回應。

在赤道幾內亞首都馬拉博(Malabo),一名護理師在通訊軟體WhatsApp上抱怨Sampaka醫院氧氣供應不足,卻因此遭到行政和司法騷擾。在辛巴威,17名護理師進行抗議、要求改善工資和工作環境,卻被認為違反封城管制而遭到逮捕。

人民生計與食物權遭受衝擊
非洲原本脆弱的經濟情況,現在因COVID-19疫情面臨著災難性衝擊。無論是宵禁、封城,還是居家令等措施,都對非正式經濟勞工造成極大影響,尤其非正式經濟勞工佔了非洲地區71%的勞動人口。許多人因此失去生計和收入,沒有能力購買食物或其他生活必需品。非洲地區因反覆發生乾旱和蝗蟲過境,許多人長期面臨三餐不濟的情形,而現在失去生計又使情況雪上加霜。

由於公司與企業被迫停止營運,造成數千名員工失業。在賴索托,超過4萬名採礦和製造業的員工被解僱。雖然多數政府都實施了社會紓困計畫,包含提供貧窮人口糧食,但這樣的支持常常不夠。

強迫拆遷
擁有適當住宅的權利在COVID-19疫情期間尤為重要,但政府依然持續侵犯人民的這項權利。衣索比亞、迦納、肯亞政府分別拆除了首都阿迪斯阿貝巴(Addis Ababa)、阿克拉(Accra)、奈洛比(Nairobi)的非正式住宅,迫使數千人無家可歸,感染COVID-19病毒的風險更高。同時,在史瓦帝尼與賴索托兩國,有數千人生活在無盡的恐懼中,深怕當局與私人行為者強迫拆遷他們的居所。

一項正面的發展是,先前尚比亞塞倫傑(Serenje)地區的鄉村社群被迫遷離祖傳地,尚比亞高等法院在4月對此做出判決,認定當局侵害了他們的多項人權。

受教權
非洲地區的學校機構因爆發COVID-19疫情而面臨關閉,尤其是2020前半年,中斷了學生的學習生涯。但是線上課程的教學方式,使得百萬孩童因缺乏適當科技而無法行使受教權,這樣的情形也加深了現存的不平等和貧窮現象。在衝突激烈的國家,例如布吉納法索、喀麥隆、馬利,由於治安不佳與武裝團體侵襲不斷等因素,也阻礙了孩童受教育的管道。

非洲區域政府必須善用資源,盡快處理公共衛生部門資源逐漸不足的情形,並進一步建立區域和國際間的合作,藉此加強各國的醫療體系。非洲區域政府也必須聆聽和解決醫療工作者的安全及其他問題,結束一切形式之騷擾與恣意起訴。

非洲區域政府必須確保所有的拆遷行為符合國際標準,以及所有孩童都能接受教育。

難民、尋求庇護者、移民及國內流離失所者的權利

武裝衝突、人道危機以及不斷發生的人權侵害,迫使數百萬人流離失所。布吉納法索的國內流離失所者已高達100萬人;截至2020年7月31日,中非共和國計有66萬人因衝突失去家園;而厄利垂亞的大批人口為了避開近乎無限期的兵役,紛紛逃離該國。截至8月,索馬利亞因衝突、乾旱、洪水和蝗蟲過境形成的人道危機,近90萬人流離失所;莫三比克則是因德爾加杜角(Cabo Delgado)地區的衝突,截至9月計有超過25萬人流離失所。

難民、移民及尋求庇護者受COVID-19疫情的影響尤為嚴重。各國封鎖國界讓許多人困在邊境。南非政府的社會紓困計畫在2020前半年期間排除了難民和尋求庇護者。

政府必須尊重人們尋求庇護的權利,必須讓難民與尋求庇護者得以跨越邊界,並在過境地帶實施適當的公共衛生措施。政府也必須保障尋求庇護者、難民及移民尋求國家醫療衛生與社會保障體系的管道。

歧視與邊緣化

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
COVID-19疫情期間的封城或宵禁政策,提高了女性遭受性暴力和性別暴力的風險。遭受暴力的倖存者常難以獲得司法、醫療、法律扶助和諮商服務。在南非,性暴力與性別暴力的情形仍持續升高,幾乎是全球平均的五倍。COVID-19疫情對女性的生殖健康權利也造成嚴重影響,因疫情阻斷了產婦醫療照護服務的管道。

強暴、其他性暴力與性別暴力的情形在衝突期間仍持續著。根據聯合國紀錄,中非共和國在6月至10月間有60起與衝突有關的性暴力案件,包含強暴、強迫婚姻、性奴隸等情形。剛果民主共和國在東部發生衝突的情況下,女性遭受性暴力的案件也增加。

不過在保護女性免於歧視的方面,也出現了一些進展。史瓦帝尼一名男子因犯下婚內強暴於1月被宣判確罪,成為該國首起婚內強暴定罪案。南非於2月宣佈將擬訂區域性條約來解決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蘇丹則於4月宣佈女性割禮違法。接著在5月,盧安達總統特赦了36名因墮胎定罪的女性,獅子山共和國則於7月建立了該國第一個性犯罪模範法庭(Sexual Offences Model Court),藉此加速處理強暴案件。

白化症人口
白化症患者持續遭遇暴力攻擊和傷殘。3月,尚比亞發現一名43歲男子的遺體遭肢解,受害者的眼部、舌頭及手臂遭到切除。在4月,有一名男子的遺體從墓中被挖出,其部分身體部位遭竊;而在1月,馬拉威一名2歲孩童的墳墓也疑似遭破壞,接著於2月,一名92歲老婦遭不明人士攻擊,兩隻腳趾被切斷。

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LGBTI)的權利
LGBTI族群遭受歧視的情形依舊存在,而合意的同性關係在多數國家仍屬違法。在馬達加斯加,一名女性被認為與另一名19歲女性發展合意的同性關係,因此被以「危害未成年」的罪名審前拘留;而史瓦帝尼當局則拒絕LGBTI倡議團體「史瓦帝尼性與性別少數族群」(Eswatini Sexual and Gender Minorities)申請註冊。在烏干達,警方以執行COVID-19疫情指令為藉口,逮捕了在LGBTI族群收容所的23名青年。雖然在逮捕後的三天內,有4人基於醫療因素被釋放,其他人仍舊被拘留了44天,在此期間完全無法聯繫律師及獲取醫療管道。

政府應加強相關措施,預防性別暴力發生並保護人們免於性別暴力,特別是在封城、宵禁與衝突期間。政府應在法律和實踐上採取更多行動來終結對女性一切形式之歧視,包含應確保遵照國際義務。

非洲區域政府必須採取措施來終結對邊緣族群的一切形式攻擊與歧視;政府應立即採取行動來提供白化症人口有效的保護措施,將涉嫌的加害人繩之以法,並確保受害者能取得司法管道和有效賠償;政府也必須廢除邊緣化LGBTI族群及定罪同性關係的法律。

美洲區域概況 

2020年開始,美洲區域成為世界最不平等的地區,而COVID-19疫情加劇了這樣的現象。邊緣族群成為影響最為嚴重的人口之一,截至該年年底,貧窮的情形急遽惡化。政府應對危機的措施對人權造成深遠影響,大量人口因此頻繁遭遇災難性後果。

COVID-19疫情限制措施重擊美洲區域大部分的非正式經濟,而處境最為危險的人們,他們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權利則因政府的措施經常遭受破壞。令人混淆的健康資訊、缺乏透明公開化,加上對邊緣族群的保護措施不足,造成原先就脆弱又不平等的醫療管道更加混亂,也帶來了嚴重後果。美洲區域的人口佔世界總數的13%,但是COVID-19死亡案例卻高居全球總數的49%。缺乏個人防護裝備,加上惡劣危險的工作環境,造成醫護人員嚴重傷亡,但他們往往被禁止發聲,若對外表達不滿則會面臨懲處。

美洲區域因實施COVID-19疫情居家令,針對女性的暴力案件顯著攀升,情形包含家庭暴力和殺害。幾乎所有地方對女性的保護措施都不足,有些國家的相關支持計畫遭中斷,其他國家則是國家行為者本身就是暴力的加害者。許多政府在疫情期間也沒有優先重視性與生殖醫療權利,未將其視為基本醫療服務。

至少有數十個國家都出現政府威脅表達自由的情形。結社自由與和平集會權也遭當局否定或過度限制,有超過12個國家出現軍警非法過度使用武力的情形。免責的情形和缺乏司法管道仍是一大問題。

恣意逮捕的狀況也不少見,常發生於執行COVID-19疫情限制措施的時候。在部分國家,人民被迫待在國家經營的中心隔離,但這些地方不符合衛生標準也沒有維持社交距離。監獄體系也經常出現囚犯健康權遭無視的情況,美洲區域幾乎有三分之一的國家都是這樣。

有些政府則會拘留難民、尋求庇護者及移民,把他們丟在很可能感染COVID-19病毒的處境中。其他國家則強制遣返這些人,完全沒有適當考量他們尋求庇護的原因。

墨西哥於11月批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國家在環境議題上獲得資訊、公共參與和正義宣言」(Regional Agreement on Access to Information, Public Participation and Justice in Environmental Matters in Latin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之後,這項空前的條約現正終於生效。然而,原住民的權利仍面臨威脅,美洲區域對人權捍衛者而言,尤其是致力於土地、領土及環境議題的人們,依舊是全世界最危險的地區。

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

10月,聯合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經濟委員會(UN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Latin America and the Caribbean)預測該地區的經濟狀況將倒退9.1%,截至2020年底會有37.3%的人口處於貧窮,這將是自2006年以來最低迷的數據。

有些國家面臨尤為艱難的困境。截至6月,阿根廷有40.9%的人口生活於貧窮之中。7月,委內瑞拉有96%的家庭收入貧困,有79%處於極度貧困的狀態,無力購買基本食品。許多政府無法減緩COVID-19疫情對弱勢族群造成的社會和經濟影響。在巴西,低收入人口獲得的財務援助不足,聯邦援助計畫的實施也問題百出;瓜地馬拉的社區鄰里無法取得用水,造成人民在疫情期間無法採取適當的衛生措施。

有些政府的措施則導致了歧視性後果,破壞了人民的社會、經濟與文化權利。例如哥倫比亞政府強制摧毀古柯的生產,不顧農民社群以耕作古柯作物為生計。委內瑞拉政府延遲了世界糧食計劃署提供協助的機會,而國家糧食分配系統卻繼續依照歧視性的政治標準運作。厄瓜多爾和墨西哥政府則在疫情高峰期實施緊縮政策,但對於弱勢人口和團體的基本社會與經濟需求,卻沒有提供足夠的保障。

政府必須保障人民能不受歧視地的行使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特定人口因種族、性別、法律和社經地位長期處於弱勢,因此,經濟復原計畫應包含所有必要的措施,藉以處理疫情與危機對他們造成的嚴重影響。在實施緊縮政策之前,國家必須盡其所能檢視其他可能的選擇方案,並進行人權影響評估,除此之外,也應在分配資源上優先重視弱勢人口。

健康權
對於許多醫療管道不足又不平等的國家,疫情帶來了劇烈衝擊。2020年,美洲區域有超過75萬人因感染COVID-19病毒而死亡。根據每一百萬人的COVID-19病毒死亡人數,情況最嚴重的國家為阿根廷、巴西、智利、墨西哥、秘魯、以及美國。

許多政府在疫情措施上,大致都遵守世界衛生組織的指導原則,但是巴西、尼加拉瓜、美國、委內瑞拉等國政府,經常發佈令民眾混淆的健康資訊,無法實施適當政策來保護身處極大危險的人們,行事過程也缺乏公開透明。

在巴西,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發佈的健康資訊經常互相矛盾,而為了減輕疫情對原住民的衝擊,有關當局的政策也沒有奏效。根據巴西原住民協會(Articulation of Indigenous Peoples of Brazil)統計,有158個原住民族群受到疫情影響,而截至10月8日,協會記錄到超過840人死亡。

尼加拉瓜當局則提倡大規模集會,完全不顧保持社交距離的可能性,有關疫情措施的官方資訊也缺乏公開透明。

美國方面,由於政府的因應措施既不適當又不平衡,使許多人因著種族、社經地位和其他特徵遭遇嚴重的歧視性影響,除此之外,美國還退出了世界衛生組織。

委內瑞拉當局在COVID-19疫情篩檢、感染比例、死亡人數等資訊上,缺乏公開透明。此外也有相關舉報指出,疑似感染COVID-19病毒的懷孕婦女,遭公共衛生單位拒絕提供適當照護。

醫護人員
美洲區域的醫護人員受到疫情劇烈影響,計有至少8,000名醫護人員感染COVID-19病毒死亡,其中5,655人為祕魯國民。泛美衛生局(Pan American Health Organization)於9月2日發表報告,指出美洲區域約有57萬名醫護人員感染COVID-19病毒,是「世界醫護人員染病數最高的地區」。

幾乎每一國的醫療專家都抱怨政府無法提供足夠的個人防護裝備與安全的工作環境,許多人認為這導致了居高不下的死亡數和感染數。薩爾瓦多總統否決了《第620號法令》,這項法令旨在保障醫護人員的健保和生物安全設備,但憲法法庭後續則聲明該項法令並無違憲。巴西共同健康協會(Brazilian Association of Collective Health)與巴西家庭與社區醫學學會(Brazilian Society of Family and Community Medicine)批評醫護人員的家庭缺乏社會保障,還得簽下危險的勞動契約。墨西哥的醫護人員也面臨不合常規的契約,病假津貼和福利也都不足。

抱怨醫療服務不足和批評工作環境的醫護人員會受到懲處。在宏都拉斯國內的多處醫院,醫護人員被要求簽下保密協議,不得公開表達有關工作的問題。在尼加拉瓜,至少31名醫護人員因對工作環境、個人防護裝備缺乏,還有對政府因應措施表達關切就遭解僱。而在委內瑞拉,公開批評政府疫情措施的醫護人員遭到短暫拘留,後續還面臨諸多限制。

監獄的情形
美洲區域的監獄大多衛生條件不佳、環境過於擁擠,這樣的情形包含巴西、智利、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巴拉圭、千里達及托巴哥、以及美國。不適宜的國家措施否定了囚犯的健康權,將他們置於感染COVID-19病毒與死亡的高風險中。

烏拉圭有數千名囚犯,包含等候審判的人,都被關在過於擁擠又不衛生的環境中,尤其烏拉圭的囚犯數量又是美洲區域最高的國家之一。

根據巴西國家司法委員會(Brazil’s National Council of Justice)統計,截至10月,巴西監獄有超過39,000起COVID-19病毒確診案例,且有199人死亡。

在3月至5月間,美洲區域各監獄總共發生約90起暴動案件,這些案件的囚犯抗議危險的環境,以及表達對COVID-19疫情日益增加的關切。其中最嚴重的兩起案件分別發生在委內瑞拉的洛斯亞諾斯(Los Llanos),造成73人死亡,以及哥倫比亞波哥大(Bogotá)的莫德洛監獄(Modelo Prison),有23人死亡。

政府有義務保障受監禁人的健康權,這表示政府應確保人人能取得預防照護、相關物品和服務。COVID-19疫苗、治療和篩檢計畫應讓人人都能獲得,不能排除任何人也不應有任何歧視。國家應考量可能造成個人或社群感染COVID-19病毒風險增高的因素,應重視邊緣族群與具多元身分的人。

表達自由

在玻利維亞、巴西、古巴、墨西哥、烏拉圭、委內瑞拉等國,人民的表達自由權遭受威脅,有時是因COVID-19疫情限制的因素。

2020年,墨西哥有至少19名記者遭到殺害。有650名記者和學者共同簽署了一封信件,指控總統傷害表達自由權;也有相關資訊指出,國家新聞機構涉入社群媒體上的抹黑行動,背後疑似有公款資助,專門攻擊某幾名記者。

在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間,巴西聯邦政府人員攻擊記者工作的次數高達449次。在委內瑞拉,公民社會組織表示在2020年1月至4月間,記者和其他媒體工作者遭到攻擊的情形有超過400件,包含恐嚇、恣意拘留、肢體暴力。報導疫情的醫護人員和記者也遭受騷擾與威脅,還被冠上煽動仇恨的罪名。

在3月至7月間,尼加拉瓜攻擊獨立新聞觀察組織(Nicaragua’s Observatory of Aggressions on the Independent Press)記錄了351起攻擊事件,包含媒體工作者及其家人遭到不公起訴、恣意拘留、騷擾等情形。

政府應承認記者在社會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並確保他們在工作上不會遭受騷擾和暴力。

過度使用武力的情形
美洲區域有超過12個國家出現執法單位和軍隊使用過度武力的情況,當局常用這樣的手段來打壓人民的和平集會自由權,尤其邊緣族群常被放大鎖定。

2020的前半年,巴西至少有3,181人遭警方殺害,人數比2019年同期多了7.1%。根據巴西公共安全論壇(Brazilian Public Security Forum)的數據,遭警方殺害的人中有79.1%為黑人。在委內瑞拉,軍警和武裝團體對示威者非法使用武力的情況很普遍。聯合國人權事務高專署(OHCHR)就指出,在1月1日至5月31日間,委內瑞拉至少有1,324人在維安行動中遭到殺害。

而美國在2020年至少有1,000人因警方開槍而喪命。光是在5月26日至6月5日間,在人民抗議黑人遭非法殺害的示威中,就有125起警方非法使用武力的個別案件,發生地點遍及40州與華盛頓特區。

其他國家在執行封城措施時,也出現使用過度武力或不必要武力的情況。阿根廷警方在處理違反疫情限制的行動中攻擊原住民社群的成員;而在墨西哥,哈利斯科州(Jalisco)有一名30歲的砌磚工人據說因沒戴口罩被拘留,最後慘遭警方毆打致死。智利政府則依《國家安全法》(State Security Law)對和平示威者提出超過1,000起訴訟,不僅不符合國際人權法,也很可能促成基於政治動機的控訴。

所有政府都應確保法律與實踐層面符合國際標準,包含《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與火器的基本原則》(UN Basic Principles on the Use of Force and Firearms by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

恣意拘留
多明尼加共和國、瓜地馬拉、墨西哥、尼加拉瓜、委內瑞拉,以及美國在關塔那摩海灣(Guantánamo Bay)的軍事基地,都出現恣意拘留的案例。在部分國家,恣意拘留的情形發生於實施疫情措施時。

委內瑞拉人權組織刑事論壇(Penal Forum)指出,為了因應疫情於3月宣佈緊急狀態之後,恣意拘留與基於政治動機的拘留案件紛紛增加;截至10月,共記錄下413起恣意拘留案件。而至少從4月開始,委內瑞拉人民一回國就得被迫待在國家經營的機構強制隔離。截至8月,官方計有9萬人在「綜合社會服務據點」(Comprehensive Social Service Points)待過。

6月,墨西哥的員警在瓜達拉哈拉(Guadalajara)的示威中,恣意拘留了至少27人,這些示威者被押上不明車輛帶走,後續的數個小時都沒有他們的下落。

在多明尼加共和國,警方在3月20日至6月30日間執行了估計約85,000起拘留案件,理由為這些人沒有遵守疫情期間的夜間宵禁措施,但這些被拘留的人只不過是出門購買食物和其他必需品。瓜地馬拉在3月強制實施宵禁政策後,超過4萬人因此遭到拘留,其中包含非正式經濟勞工。

有些國家政府會將成千上萬的人關在國家經營的隔離中心,但這些地方往往不符合最低衛生要求標準,也無法維持社交距離來保護人們免於感染COVID-19病毒。薩爾瓦多於3月強制實施隔離政策後,就有超過2,000人據稱因違反措施而被關在這樣的設施中,有人甚至被關長達40天。在巴拉圭,截至6月底約有8,000人遭強制隔離,他們大多數為從鄰國巴西返回巴拉圭的國民。

美洲區域政府絕不能以疫情為藉口來合理化使用過度武力或恣意拘留的情形,鎮壓並非保護人民的方法。

有罪免責與司法管道

人權侵害與違反國際法的罪行在許多國家獲得免責仍是一項嚴重的問題,這些國家包含玻利維亞、巴西、智利、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委內瑞拉,而有關美國過去的秘密拘留計畫的人權侵害也常獲得免責。

2019年10月,玻利維亞在大選後爆發危機,犯下人權侵害的人仍未受到法律制裁。國家警隊和武裝勢力為鎮壓示威使用了過度武力,造成至少35人死亡、883人受傷。臨時政府為了調查這些事件,於1月宣佈將建立國際獨立專家小組(International Group of Independent Experts),而該小組也終於在11月成立。

針對智利2019年10月大規模示威出現的人權侵害,該國的國家人權機構(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e )對於調查進度緩慢表示關切,有些涉案的員警幾乎在事件發生一年後才被正式起訴。智利國家警隊進行的行政調查和制裁也毫無功效,而且多半是基於較輕微的行政罪。

9月,聯合國真相調查小組(UN Fact-Finding Mission)針對委內瑞拉的情況,呼籲涉嫌犯下危害人類罪的人應負起刑事責任。該小組針對維安部隊成員犯下53起法外處決、殺害5,094人進行調查,並在調查結束後表示:「這些犯罪都是依照國家的政策協調進行,背後有知情或直接給予支持的指揮官員和政府高層。」

政府必須確保人權侵害的受害者能獲得補償與賠償,並迅速展開公正的調查,將背負刑事責任的加害者帶上法庭進行公平審判,藉以打破免責縱容人權侵害的惡性循環。

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

美洲區域因實施COVID-19疫情居家令,針對女性的暴力案件顯著攀升,情形包含家庭暴力、性侵、殺人、女性殺害(femicide)等。墨西哥為情形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截至11月止,據報有3,455名女性遇害,經調查發現其中有88件為「女性殺害」的案件。2020年,墨西哥針對女性的暴力案件預計超過2019年的197,693起。

在巴西,2020前半年將近有12萬起發生肢體暴力的家暴案件。於3月至5月間,在巴西26州之中,有11州的女性殺害案件比例上升,有些州的案件數量甚至是原本的二至四倍。

在哥倫比亞,根據非政府組織No es Hora de Callar統計,2020的前半年有99起女性殺害案件,其中包含女性遭刺死、焚燒、性虐待、酷刑及肢解等情形。

在阿根廷,女性遭受暴力而緊急撥打諮詢專線的數量相較於2019年增加了至少18%,而根據公民社會監督組織的數據,其中至少有298起女性殺害的案件。

有些國家領導人對女性遭受暴力的情形輕描淡寫,還中斷相關的支持計畫。在其他國家,國家行為者本身甚至就是暴力的加害者。例如,多明尼加共和國為世界上最多女性因性別遇害的國家之一,政府卻未能貫徹國家法規來調查酷刑,儘管有力的證據指出,警方經常性侵、毆打、羞辱從事性工作的女性,其手段很可能近乎酷刑或其他不人道待遇。

美洲區域沒有適足措施來保護女性,女性遭受暴力的案件也沒有受到徹底調查。舉例而言,在回應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UN Committee against Torture)的建議上,加拿大政府無法承諾確保為遭受強迫和脅迫結紮的原住民女性倖存者伸張正義。

美國方面,槍枝專賣店雖被列為疫情期間的基本必要生意,但是購買數量呈現指數增長的同時,因隔離檢疫被迫與施暴者共處一室的女性和孩童,也更容易面臨危險槍械帶來的暴力。

COVID-19疫情不僅顯現也加劇了全球女性遭受暴力的危機。政府必須將女性的訴求列為疫情後復原計畫的核心,應優先終結性別暴力的情形並解決其根本原因。

性與生殖醫療權利
許多政府在疫情期間沒有優先重視性與生殖醫療權利,未將其視為基本醫療服務,這些國家包含阿根廷、智利、巴拉圭、秘魯、烏拉圭、以及委內瑞拉。醫療體系過於緊繃、醫療服務中斷,以及資源轉移至疫情,都間接造成了這樣的後果。

截至8月,根據巴拉圭衛生部登記的數量,有339名年齡介於10-14歲的女孩生下新生兒,而年齡介於15-19歲的青少女則有9,382名。在6月,祕魯的監察辦公室指出,疫情期間沒有提供性暴力受害者的急救箱給女性。

阿根廷國會在12月通過墮胎合法化的法案。

雖然出現部分進展,但在美洲區域的多數國家墮胎仍屬違法,嚴重阻礙了人民的健康權。多明尼加共和國、薩爾瓦多、海地、洪都拉斯、牙買加、尼加拉瓜等國全面禁止墮胎,而巴西、智利、瓜地馬拉、巴拉圭等國則規定只有在妊娠危及產婦性命的情況下,才可進行墮胎。薩爾瓦多有18名女性因婦產科緊急情況而面臨罪名,仍被關在獄中。

政府必須保障性與生殖權利,包含墮胎的權利,應廢除定罪墮胎的法律。

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LGBTI)的權利
在美洲區域的某些國家,LGBTI族群常是遭受暴力和殺害的對象,這些國家包含哥倫比亞、洪都拉斯、巴拉圭、波多黎各、以及美國。美洲區域有至少287名跨性別者和性別多元人士遭到殺害,巴西為該區域LGBTI族群遇害人數最高的國家。

COVID-19疫情對LGBTI族群也造成衝擊。由於醫療體系專注於處理疫情,LGBTI族群所需的其他重要服務,例如心理健康與性諮商的管道,比以往更難取得,許多國家的HIV篩檢服務也被停止。

雖然在玻利維亞和智利出現正面的司法判決,同性伴侶和婚姻在許多國家仍不受承認。

政府必須保障相關機制,保護LGBTI族群不受一切形式之暴力與歧視,並在相關措施之中考量他們的特定需求,藉以減低疫情帶來的社會經濟影響。

原住民族權利
由於取得乾淨水資源、衛生、醫療服務、社會福利的管道不足,加上缺乏適當的文化體制來保護原住民的健康權和生計,美洲區域的原住民因COVID-19疫情面臨劇烈衝擊。阿根廷、玻利維亞、智利、哥倫比亞、厄瓜多、巴拉圭、秘魯、委內瑞拉等國的情形特別嚴重。

許多國家政府針對影響原住民族的重大開採、農業及基礎設施計畫上,無法在允許進行之前確保原住民的自由、事前、知情同意原則(free, prior and informed consent)。在阿根廷,未經受影響的原住民社群同意,就在其土地上開採鋰的計畫,仍引起諸多關切。某些國家將採礦業訂為疫情期間的必要行業,但這樣反而增加了原住民族群感染的風險。

在巴西,因非法採礦、野火侵襲、侵占土地進行非法牧牛,還有農企業(agrobusiness)等因素,原住民和其他傳統社群的權利持續面臨威脅。國家太空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for Space Research)登記到在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間,巴西毀林的情況相較前一年同期增加了43.5%。

雖然加拿大在承認原住民的土地權利上出現進展,但是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卻駁回了原住民團體抗議跨山油管計畫(Trans Mountain pipeline)施工的上訴案。

政府必須針對將對原住民權利造成重大影響的計畫,確保原住民族自由、事前、知情同意的權利。

難民、尋求庇護者及移民的權利

成千上萬的人們為了逃離暴力、貧窮與社會不平等而前往他國,他們大多來自古巴、薩爾瓦多、洪都拉斯、委內瑞拉。

有些政府,包含加拿大、祕魯與美國,則禁止難民、尋求庇護者及移民入境,部分是因為COVID-19疫情的邊境管制措施。許多國家則沒有適當考量他們逃難和尋求庇護的原因,就強制遣返這些人,這些國家包含哥倫比亞、瓜地馬拉、墨西哥、千里達及托巴哥、以及美國。

在3月至9月間,美國政府停止處理美墨邊界尋求庇護者的案件,還非法拘留和驅逐將近33萬名移民及尋求庇護者,其中包含大約13,000名無人陪伴的孩童。在墨西哥,移民、難民和尋求庇護者持續遭受當局使用過度武力和恣意拘留,除此之外,還遭受非國家行為者犯下綁架、攻擊及殺害。墨西哥當局拘留了80,926名移民,其中包含1萬名孩童,並將50,470人驅逐出境。

墨西哥、千里達及托巴哥、以及美國的難民、尋求庇護者與移民被拘留在移民中心,因為衛生條件惡劣與無法維持社交距離,處於感染COVID-19病毒的高風險中。舉例而言,儘管公民移民拘留所爆發COVID-19感染,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仍拒絕釋放被拘留人,造成超過8千人在拘留期間感染病毒。

政府應釋放所有僅因移民目的就遭到拘留的人,並確保難民與尋求庇護者依照國際法受到保護。

人權捍衛者

美洲區域是世界上捍衛人權最危險的地區。

人權捍衛者在巴西、哥倫比亞、墨西哥、秘魯、委內瑞拉等國遭到殺害。非政府組織「全球見證」(Global Witness)於2020年發佈的報告指出,對於環境與人權議題的工作者而言,哥倫比亞是世界上最危險的國家。截至8月,聯合國人權事務高專署記錄到該國有97起人權捍衛者遇害事件,並證實了45起殺人案。

許多國家的人權捍衛者和記者也遭遇攻擊、威脅、起訴、恣意拘留、非法監控等情形,這些國家包含玻利維亞、巴西、哥倫比亞、古巴、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洪都拉斯、墨西哥、尼加拉瓜、秘魯、美國、以及委內瑞拉。

在委內瑞拉,「捍衛者與正義中心」(Centre for Defenders and Justice)指出,截至6月有超過100起女性人權捍衛者遭攻擊的事件,包含被定罪、騷擾、網路攻擊、恣意拘留。

政府必須建立對人權捍衛者安全的環境,政府也必須確保實施全面的保護措施,涵蓋個人與集體保護,並考量女性人權捍衛者遭受侵害與特別需求的交互層面。

氣候危機

美洲區域的各樣氣候衝擊持續破壞著在地人權。11月,中美洲經歷了前所未見、接連不斷的颶風,影響了至少520萬人。阿根廷和巴西西邊的邊境地帶和巴拉圭發生嚴重乾旱,造成農業鉅額損失。美國則因乾旱蔓延與極端高溫,發生有史以來最大的野火。

然而,對於氣候變遷的行動仍很有限。雖然智利是美洲區域、也是全世界首個提交2030減碳目標的國家,其他高碳排放的富裕國家未能跟進。加拿大政府雖提出了要在2050年前達成碳中和的法案,但非政府組織指出,加國政府無法證明這段期間已盡其所能來達到零碳排放。

阿根廷提交了改善後的2030年減碳目標,但具體內容仍舊不充分,該國政府甚至在2020年初試圖修訂《原生森林保護法》(Native Forest Protection Act),此舉將可能讓減碳的進程倒退。巴西不僅顯著降低了對氣候目標的野心,也逐漸放棄停止非法毀林和協助復林的國際承諾。

不過一項重要的進展是,《埃斯卡蘇協定》(Escazú Agreement)終於到了生效的日期。然而某些政府,包含玻利維亞、厄瓜多、薩爾瓦多、瓜地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拉圭,都還未通過相關政策和議定書來保護致力於環境議題的人權捍衛者。

政府必須立即採納與實施減碳目標與計畫,藉以保護人權免於氣候危機的侵襲,並在建立零碳經濟與富具韌性的社會時,確保過程公正且符合人權。政府也應批准及落實《埃斯卡蘇協定》。

亞太區域概況 

持續肆虐的COVID-19疫情讓亞太地區的人權情況更加惡化。這裡是首波受到疫情衝擊的地區,第一起案例就是於2019年12月發生在中國武漢。中國醫療工作者對新病毒提出警告卻遭到當局懲戒,激起了不只中國國內,還有亞太地區其他國家對當局呼籲保持透明。這是多年來首次有政府以疫情為由打壓異議聲浪,過度限制表達自由,甚至包含接收和傳播COVID-19疫情的相關資訊。

許多亞太區域的政府通過法律和採取措施,懲罰散播疫情「錯誤資訊」和「假資訊」的人。在有濫權紀錄的國家之中,這些法律用來強化現有的鎮壓現象,尤其是針對表達自由、和平集會與結社自由。當局嚴厲限制針對疫情應對措施的公開討論和辯論。許多政府攻擊人權捍衛者、新聞工作者、律師和政治異議人士,行為包含騷擾、恐嚇、威脅、施以暴力和恣意逮捕。但這些人僅是對政府的作為合法地表達不同的聲音和批評。

為了防止疫情進一步蔓延,政府採取不同程度的封鎖和其他行動限制。公共集會不被允許,呼籲政治改革的示威也嚴重受限。隨著時間過去,印度、泰國和香港的人民上街反對政府的壓迫。警方使用非必要的過度武力打壓集會。

許多政府也將國安相關法律或反恐法作為武器。這些法律鞏固了當局權力,而當中許多政府原本就早已握有大權。印度的和平異議聲浪受到懲罰,查謨和喀什米爾的通訊和重要自由權利持續遭到限縮;記者和人權捍衛者被以「反國」為由受到審訊。

雖然亞太區域的死亡人數比其他國家要低,疫情卻讓經濟更加惡化,現有的社會分化也更加嚴重。弱勢族群受到嚴重影響,例如移民工作者、難民、貧窮人口、少數民族和宗教少數,以及受監禁者等。

許多疫情政策彰顯了歧視女性的父權體制,而封鎖措施也讓婦女受到的性與性別暴力情況加劇,政府卻未對此提出足夠的應對解方。

宗教和少數民族在亞太區域受到攻擊。中國當局對維吾爾族及其他新疆地區的突厥穆斯林進行系統性迫害;印度的穆斯林遭到妖魔化,疫情期間求醫遭拒;緬甸軍隊持續規避對羅興亞人的迫害責任;阿富汗和巴基斯坦則出現少數族群遭到武裝部隊殺害的情形。

亞太區域也因氣候變遷受到自然災害侵襲。該地區幾個高溫室氣體排放的國家無法設下減量目標,讓氣候變遷帶來的人權衝擊無法減緩。

表達自由

在COVID-19疫情爆發後幾日,數個國家的政府嘗試壓制相關資訊,並懲罰批判政府作為的人。中國當局不斷在線下和線上控制疫情相關資訊;數以百計與病毒有關的關鍵字遭到封鎖,線上示威者要求取得和傳播疫情相關資訊的要求也遭到刪除。李文亮醫師連同其他七位醫師,在政府公開疫情爆發的消息前曾試圖散播新病毒的資訊;而李醫師在傳訊息要同仁穿上個人防護裝備來防止感染後,便遭到警方懲處,並隨後染上了COVID-19病毒而死亡。

亞太區域其他國家也實施相似的限制,來控制人們針對疫情的討論,並且通常是以壓制假資訊或不實資訊為由。4月,印度當局要求警方搜查網路並揪出「謠言散佈者」和辱罵當局的人,至少57人遭到逮捕;包含記者、學者、學生和倡議人士等都在線上遭到恐嚇,例如用訊息威脅要行使肢體暴力。印度及尼泊爾當局逮捕或起訴數十人,其中許多人為記者,他們被控散播有關疫情的「錯誤資訊」或「假新聞」。

許多人,包含在疫情相關措施上批判政府的記者,都遭到當局以嚴法懲處。斯里蘭卡警方揚言要對在社群媒體上發文批判政府應對措施的人採取法律行動,數名社群媒體評論人士在聲明發布後便遭到逮捕。孟加拉近1,000人被以國家數位安全法為依據逮捕,當中有353人遭到拘留。率先遭到針對的是Mahiuddin Sarker與Toufiq Imroz Khalidi兩位記者,他們都是入口網站的編輯。當局在4月將兩人逮捕,因為他們針對疫情緩解經費遭到貪汙的指控進行報導。巴基斯坦的預防電子犯罪法不斷被用來起訴或逮捕在網路上發表批判言論的記者,當中常常帶有惡意或刻意安排的網路攻擊。

記者不斷因報導政府不願聽到的內容而遭到報復。緬甸少數民族武裝團體若開軍(Arakan Army)在被塑造成「恐怖組織」的異議團體後,至少有3位記者因此遭到起訴,法源分別是反恐法和非法結社法,因為他們曾與若開軍聯繫。在查謨和喀什米爾,印度警方因為報導的內容而攻擊或傳喚了18位記者,而《喀什米爾時報》(Kashmir Times)編輯控告政府封鎖區域網路和通訊,其後《喀什米爾時報》便遭到關閉。尼泊爾政府通過幾項草案,威脅網路上和實體的表達自由;新加坡的《防止網路虛假與操弄法案》(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Act)即使在法庭上受到質疑,當局仍長年使用此法來針對批判政府的聲浪以及獨立媒體的報導;菲律賓記者Maria Ressa和Reynaldo Santos遭以「網路誹謗」為由定罪,而立法委員拒絕更新該國最大獨立媒體ABS-CBN的專營權。

表達自由權包含自由接收和傳播資訊的權利。這項權利在公共衛生危機之中尤其重要。政府必須徹底了解,能夠取得可信、客觀以及有根據的資訊能夠拯救性命。記者和媒體的角色對於提供大眾可靠資訊非常重要,在這次的公共衛生危機中更是如此。記者和媒體在引起大眾關注公共利益、支持人權也扮演重要角色。政府應當允許、促進並保護這些重要獨立媒體,而非進行打壓。

人權捍衛者

記者、律師和政治異議人士等人權捍衛者不斷受到攻擊、騷擾、恫嚇、威脅,甚至殺害,原因只在於他們合法地支持人權,並對政府作為和貪腐表達異議和批評聲音。

中國人權捍衛者和倡議人士遭到騷擾、恐嚇、強迫失蹤、酷刑和其他不人道待遇、恣意拘留和禁止通訊拘留等。他們也時常遭以「洩漏國家機密」等模糊的犯罪內容起訴。審判過程通常都秘密進行,當局也經常剝奪他們與律師聯繫的權利。許多人權捍衛者的律師人身自由遭到限制,也無法與客戶聯繫,甚至無法取得案件資料。

2020年,許多亞太區政府嘗試打壓人權非政府組織的運作,以防人權捍衛者持續接露人權侵害行徑。柬埔寨政府利用《結社與非政府組織法》(LANGO),讓人權捍衛者的揭露行為看起來反倒像在傷害環境。國際特赦組織印度分會在9月被迫關閉,因為印度當局將分會銀行帳戶凍結。德里於2月發生動亂,國際特赦組織印度分會發布人權報告,指出動亂前後發生的人權侵害,當時有53人遭殺害(多數為穆斯林)、超過500人受傷。動亂後政府官員和立法委員一同發表了一段煽動人心的演說,但數個月後仍未進行有效調查,包含德里警方在動亂中的共謀和參與行為。國際特赦組織印度分會也發布與查謨和喀什米爾有關的報告,記錄下2019年8月該區的特殊自治地位被廢除後所發生的人權侵害行徑。

近幾年,馬來西亞和阿富汗的人權捍衛者因呼籲大眾關注政府當局的貪腐行徑而面臨嚴峻挑戰。馬來西亞「反貪污與朋黨主義中心」(Center to Combat Corruption and Cronyism)的Cynthia Gabriel與其他人權捍衛者Thomas Fann和Sevan Doraisamy都遭到當局調查,理由是提出與政府官員有關的貪污醜聞。在阿富汗的赫爾曼德省(Helmand ),人權捍衛者在指控政府官員貪汙後遭到官員攻擊,需送醫住院;人權捍衛者、倡議人士、記者和溫和教派領袖也遭到通常由武裝團體執行的攻擊和暗殺。

印度和菲律賓等國家以反恐為由針對人權捍衛者,或將他們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菲律賓政府持續將人權捍衛者和倡議人士抹黑為「恐怖份子」,或將其抹黑為同情武裝共產組織的人。8月,Randall Echanis和Zara Alvarez分別於一週內在不同城市遭到殺害,他們都因當地的人權工作而被政府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印度主要的反恐單位國家調查局(National Investigation Agency,NIA)逮捕了數名人權捍衛者並且突襲了他們的住處和辦公室。遭逮捕的人當中有7位人權捍衛者與邊緣化團體合作,有9位學生對充滿歧視的公民(修正)法和平抗議。印度國家調查局也突襲了喀什米爾人權捍衛者Khurram Parvez及其他3位同仁的住處及辦公室。

阿富汗衝突爆發20年之際,人權捍衛者也遭受槍手攻擊造成傷亡,據傳槍手來自武裝部隊。受害者包含來自阿富汗獨立人權委員會的員工,他們當時身在喀布爾,於自己的車上遇害。12月,總統甘尼設立了聯合委員會來保護人權捍衛者,許多人權組織都將之視為人權向前邁進的一大步。然而,進展似乎就此打住,這是阿富汗當局對於處理人權捍衛者所面臨的侵害情形,唯一做出的應對舉措。

斯里蘭卡新任政府持續打壓人權捍衛者,包含倡議人士、記者、執法單位官員和律師等等。

政府必須有效處理針對人權捍衛者的暴力行為並將加害者繩之以法。人權捍衛者得以在不必害怕受到懲處、報復或恐嚇的環境中工作,這點至關重要;如此一來,人人才得以有效享有人權。

健康權

COVID-19疫情凸顯並加劇了亞太區域在平等獲得醫療保健方面,以及現有的社會分化等鴻溝。 在北韓,醫療用品的缺乏促使新興的中產階級至所謂的「灰色市場」中取得藥品或醫療服務。在巴布亞紐幾內亞,高貧困率以及其他慢性病使COVID-19感染者的處境更加複雜。

在柬埔寨和菲律賓,反毒品運動聚焦於將毒品使用者恣意拘留並定罪,這導致監獄過度擁擠,侵犯了被拘留者的健康權。在菲律賓,最高法院下令釋放80,000多名囚犯以防止病毒在監獄中傳播。在柬埔寨,當局透露其欲減緩監獄人滿為患的計畫,但實施上卻受到限制。

在馬來西亞,當局在有大量移民工作者的地區進行了移民突襲,逮捕並拘留了許多移民和難民。移民拘留中心爆發了一次大規模感染,有600名被拘留者確診。

各國政府必須確保人們能不受歧視地獲得醫療衛生設施及服務。

歧視——針對少數民族和宗教少數群體的攻擊

在整個亞太地區,少數民族和宗教少數群體持續受到當局的歧視、暴力和其他形式的迫害。

1月,國際刑事法院下令緬甸政府防止針對羅興亞人的種族滅絕行為。緬甸當局未能使加害者對2017年若開邦的軍事行動負起責任,這導致超過700,000名羅興亞人逃往孟加拉。在平叛行動中,維安部隊持續對若開邦、欽邦、克欽邦和撣邦的其他少數民族群體犯下人權侵害和違反國際人道法。

在中國,當局以反對「分裂主義」、「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為由,對藏族、新疆地區的維吾爾族和其他突厥穆斯林民族進行歧視和迫害。中國當局持續對維吾爾族和其他突厥穆斯林進行未經審判的恣意拘留行動,並施以政治灌輸和強迫文化同化。當局加強限制進入新疆的管到,並在2020年持續建立大規模的拘留營。

失蹤了三年的依明江.賽都力(Iminjan Seydin)於5月出現,並在顯然受到脅迫的證詞中稱讚中國當局。維吾爾族人瑪依拉.亞庫甫(Mahira Yacub)曾在一家保險公司工作,她被指控「資助恐怖活動罪」,因為她向澳洲的父母匯錢以幫助他們買房。哈薩克作家納吉斯.穆罕默德(Nagyz Muhammed)自2018年3月以來一直遭到拘留,他因近十年前在哈薩克獨立日與朋友共進晚餐而被秘密定罪,罪名是「分裂主義」。

維吾爾族在中國境外也面臨壓力。中國大使館和人員持續騷擾和恐嚇離開中國流亡的人。中國維安人員透過通訊應用程式騷擾境外的維吾爾族,要求他們提供身份證號碼、居住地點和其他細節。有些人接到中國維安警察的電話,要求他們監視維吾爾僑民社區。

在內蒙古,人民針對學校的新語言政策爆發了示威,該政策將改變某些課程的教學語言,從蒙古語改為普通話。據報,數以百計的示威者因「尋釁滋事罪」被捕,其中包含學生、家長、老師、孕婦、兒童;而在示威期間大聲疾呼的人權律師胡寶龍,因「洩露國家機密」而被捕。

在一些國家,少數民族和宗教少數群體首當其衝地受到了COVID-19疫情衝擊。印度的穆斯林屬於那些被進一步邊緣化的人。穆斯林團體Tablighi Jamaat被控在一次公共聚會上散播病毒,隨後許多穆斯林欲取得醫療服務或生活必需品時都遭到拒絕。在社群媒體上,有人呼籲抵制穆斯林企業。在斯里蘭卡,當局以宗教儀式為根據阻止穆斯林埋葬因COVID-19死亡的人,並強行將其遺體火化。據報,斯里蘭卡政府將穆斯林社區認定為疫情期間較高風險的來源,從而對該國的穆斯林社區進行種族描述剖析。

在阿富汗,自稱為「伊斯蘭國」的武裝團體襲擊了阿富汗少有的錫克教寺廟之一,至少25人喪生。該國的什葉派哈扎拉人社區也遭受武裝團體的多次襲擊;例如11月,喀布爾的一所學校被炸毀,造成30人死亡,其中大部分為兒童。

在巴基斯坦,Ahmadiyya社區遭到攻擊、社會和經濟遭抵制,並有至少五次針對性的殺害案件。在穆斯林的聖月穆哈蘭姆月(Muharram)月,仇恨傳教者煽動針對該國什葉派少數民族的暴力行為,針對什葉派神職人員提起了近40起褻瀆罪。7月,巴基斯坦政府在政治人物、某些媒體和神職人員的壓力下屈服,停止在首都伊斯蘭瑪巴德建造一座印度教寺廟,剝奪該社區的宗教信仰自由。巴基斯坦政府未能採取有效行動,防止印度教和基督教婦女與女童被強迫皈依伊斯蘭教的情形。

各國政府必須確保少數民族和宗教少數群體的人權受到保障。此外,政府必須促進所有少數群體平等地獲得醫療衛生服務,並採取措施終止針對他們的系統性歧視。

婦女和女童

COVID-19疫情凸顯並加劇了該地區男女不平等的情況。政府對疫情的應對措施反映出父權體制規範以及低估婦女價值的性別刻板印象。

在婦女的工資通常比男性低的非正規部門,成千上萬的婦女突然被剝奪了生計,並被迫承擔在家中額外的照顧責任,例如在家教育孩子或照顧生病的親戚。過去幾年內,亞太區域的女性在家從事無償工作的人數是男性的四倍以上;在疫情期間,這些數字急劇上升。

疫情期間,婦女還占主要工作人員的大多數,包括醫生、護士、衛生工作者和其他角色。2020年5月,巴基斯坦爆發針對醫療工作者的暴力衝突,一群女性醫療工作者被迫將自己鎖在一個房間內保護自己,因為患者憤怒的親屬們破壞了她們所在的醫院。

波斯灣阿拉伯國家的移民家政工作者絕大多數來自亞太地區,在疫情初期時失去了工作並被迫返回家園。該區大多數國家的財政刺激方案中,沒有為滿足這些婦女的需求所制定的特別條款,更不包含社會保護機制。

亞太區域許多政府並未將為婦女提供的服務歸為必要服務、並在封城期間繼續提供,例如支持或協助遭受性暴力或性別暴力的婦女的服務。只能和施暴伴侶或家庭成員一同生活的婦女和女童有進一步遭受暴力的危險。在整個地區,家庭暴力和親密伴侶暴力案件的數量急劇上升;在日本,僅4月就有13,000起通報案例,與2019年同月相比增加了29%。

女性持續遭受惡毒的厭女攻擊。在印尼,數位攻擊的目標包括女性主義新聞媒體。一名新聞工作者的帳戶遭到駭客攻擊,接著她受到攻擊者的騷擾,他們傳送色情圖片和貶低婦女的言論。在南韓,隨著數位性犯罪加害者遭到逮捕,顯見網路上針對婦女和女童的暴力行為日益普遍;他們勒索超過70名婦女和女童,強迫他們分享性剝削影片和照片,然後犯罪者再透過通訊軟體進行散播。

在柬埔寨,首相洪森對婦女的言論自由進行了公開攻擊,恣意援引「傳統」和「文化」概念,來正當化管制婦女身體和自主權的行徑。2020年1月,他下令警察對那些穿著「暴露」並在Facebook上投放產品廣告的女性採取行動。幾天之內,一家Facebook販售商被捕並被指控她穿的衣服製造「色情」。6月,柬埔寨對女性權利的攻擊加劇,政府試圖將穿著「太短」或「太透明」衣服的行為定為犯罪。該法律草案引發了許多婦女和女孩在網路上抗議。

在數個國家,針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和這些罪行的有罪免責現象依舊持續。在巴布亞紐幾內亞,巫術相關的指控使得婦女更容易遭受暴力。在阿富汗,婦女持續面臨歧視和性別暴力,特別是在塔利班控制的地區,若武裝團體認為人們侵犯其對伊斯蘭法的解釋,則會受到暴力「懲罰」。在2020年,阿富汗收到超過100起針對婦女的暴力行為謀殺案,這凸顯出政府一直以來未能調查這些謀殺案,或有效解決針對婦女的暴力問題。在斐濟,一名前橄欖球隊長被判犯下強暴罪並判處八年徒刑,他卻在服刑不到一年時即獲准繼續訓練。

在巴基斯坦,一年一度的國際婦女節遊行遭到持續的攻擊:首先,法庭上有人嘗試禁止遊行;然後在遊行當日,一個宗教團體用石頭攻擊伊斯蘭瑪巴德的遊行人士。警察並未保護示威者。9月,一起在國道上輪暴一名女性的案件激起了全國憤怒,人民要求省級高層警官辭去職務,並對強暴犯處以更嚴厲的刑罰。12月,政府通過了一項法令,旨在加快強暴案件的審判,並對加害者施以化學閹割的懲罰。國際特赦組織對強迫進行化學閹割表達擔憂,這樣的懲罰已違反巴基斯坦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的國際義務和憲法義務。

在印度和尼泊爾,達利特婦女的強暴案引起了強烈憤怒。2020年5月,一名12歲的達利特女孩被迫與她的強暴犯結婚,這名男子為優勢種姓,來自尼泊爾Rupandehi地區。9月,另一名12歲的達利特女孩在Bajhang地區被強暴並殺害,據稱這名男子一個月前強暴了一名14歲的女孩但躲避了起訴。同樣在9月,來自印度北方邦哈斯拉斯(Hathras)優勢種姓的一群男子強暴和謀殺了一名達利特婦女。警察未經家人同意火化了她的遺體,只有在全國各地爆發示威、要求正義和究責之後,這些人才遭到逮捕。

為了解決針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南韓政府通過法律加強保護婦女和女童免於遭受性剝削和性虐待;國會增加了對數位性犯罪的懲罰;同意年齡也不受歧視地從13歲提高到16歲;涉及兒童性剝削罪行的時效法規被取消。

在製定後疫情的應對和恢復措施時,政府必須將促進性別平等、消除性別暴力及有害的性別刻板印象列為優先事項。婦女必須得以參與立法、政策和預算決策過程的所有階段,以製定亞太區域政府的後疫情應對和恢復計畫。

未能防止氣候變遷

亞太區域受到氣候危機的影響尤為嚴重。2020年,一系列的氣候衝擊影響了該地區的人權。印度受到超級颱風安攀(Amphan)的嚴重打擊,而孟加拉、尼泊爾和緬甸遭受了大規模洪水,造成數百萬人流離失所。澳洲經歷了前所未有的森林大火,造成人們流離失所和空氣污染。

儘管影響嚴重,但亞太區域中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應負最大責任的國家,卻未能製定適當的減排目標,避免氣候變遷對人權造成的嚴重影響。澳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化石燃料出口國,卻未能制定更積極的2030年減排目標,或承諾要實現零排放的長期目標。儘管日本和南韓宣布其2050年的碳中和目標(中國宣布2060年),但他們皆未能顯示其正採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以在此期限實現零碳排放。這是為避免對國內外人民的人權造成重大傷害而必須採取的行動。

各國政府必須緊急採取措施並實施減少排放的目標和策略,藉此保護人權免受氣候危機的影響,並確保能公正、符合人權標準地過渡到零碳經濟和具有復原力的社會。

歐洲與中亞區域概況 

政府的COVID-19疫情應對措施威脅了歐洲和中亞區域廣泛的權利,並暴露了社會排斥、不平等和國家權力過度擴張對人類造成的代價。醫療衛生系統資源不足必且未能提供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加劇了死亡率;工人欲獲得適當的社會安全保障卻面臨層層障礙;公共衛生措施嚴重影響了邊緣化的個人和群體。許多國家的政府更將疫情作為煙幕,藉此搶奪權力、限制自由及無視其人權義務。

在許多國家,政府持續削弱司法獨立性。白俄羅斯舉行的總統選舉極具爭議,進而引發了人權緊急情況,所有與公正審判和究責機制類似的權利都遭到了侵蝕。該地區未解決的衝突對行動自由和健康等權利產生了負面影響。在亞美尼亞與亞塞拜然的武裝衝突中,各方皆在平民區使用禁用的集束彈藥,並犯下戰爭罪。

限制性法律以及因疫情而減少的資金,限縮了人權捍衛者發聲的空間。支持組織的報告顯示,在疫情封鎖期間,家庭暴力案件急遽增加,而疫情措施限制了獲得服務的機會。

疫情也使難民和移民本來就面臨的嚴苛狀況更加惡化。數個國家延遲或暫停了庇護申請,這將許多難民和移民置於危險之中,因為他們被迫在人滿為患和不健康的環境中生活。針對氣候危機對人權的最嚴重影響,各國也未能製定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對歐洲人權框架的攻擊仍然持續;而儘管葉門衝突中存在侵犯人權的風險,各國仍繼續向沙烏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出售武器。

健康權與社會安全

歐洲與中亞區域受到COVID-19疫情的嚴重打擊,至2020年底約有2,700萬起確診病例、585,000起死亡案例,近全球總數的三分之一。由於有通報不足的情形,該數字可能更高;而在某些情況下,政府可能刻意低報數字,例如土庫曼。政府對疫情的反應差異極大,醫療衛生和數據收集的品質亦是如此。這導致報告的感染率和死亡率差異很大。

確診和死亡案例在不同團體之間也存在極大差異。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在某些國家,感染COVID-19病毒而死亡的案例中,有高達一半是居於長期護理之家的老年人。醫療照護工作者和護理之家勞工的感染和死亡人數比其他族群高,這有時是由於未能提供適當和足夠的個人防護裝備。根據現有數據,截至9月,醫療工作者死亡率最高的國家是英國、俄羅斯、義大利、吉爾吉斯和西班牙。疫情凸顯出幾件事:經過多年的緊縮措施,許多西歐的醫療衛生系統遭到削弱,並且東歐和中亞的衛生系統資源長期短缺。

疫情相關的封城措施對經濟和勞工權利產生了立即的影響。許多勞工,尤其是從事非正式工作的勞工,在獲得社會安全保障上遇到了阻礙,這些保障包括休假、病假及其他收入支持機制;受到嚴重影響的族群包含零工、季節性工人、清潔工,護理之家工人和性工作者。疫情揭露了移民工人在農業和其他部門中的重要角色,英國、德國等政府在第一次封城的高峰期迎入這些移工,而西班牙,義大利和葡萄牙等其他國家則迅速將部分移民常規化。

在許多國家,有色人種和少數族裔感染和死亡的比例尤高。這反映了這些人口面臨的多重挑戰,包括源於貧困、系統性種族歧視而導致的潛在健康狀況,以及取得適當醫療保健所面臨的阻礙。當局基本上沒有履行其早前做出的承諾,釋放較年長的囚犯和被拘留者、青少年、有孩童的婦女、或有潛在健康狀況的婦女。這造成了不幸的後果——吉爾吉斯的人權捍衛者和良心犯阿齊姆揚・阿斯卡羅夫(Azimjan Askarov)於7月25日死亡,據報死因爲肺炎。2010年,他因虛假指控被判處無期徒刑,外界除多次呼籲釋放他,更憂心COVID-19病毒危害他的健康。

政府必須調查諸如護理之家這樣的環境中嚴重的死亡案例,以及未能提供適當個人防護裝備的情形。在國家內部與國家之間平等地取得疫苗也非常急迫,跨國合作勢在必行,藉此才能確保治療和疫苗是所有人都能接受、可負擔、可取得的服務。

國家權力過度擴張

歐洲與中亞的所有國家中,近一半實施了與COVID-19疫情相關的緊急狀態。政府不僅限制行動自由,還限制諸如表達自由、和平集會自由等其他權利。有些政治運動試圖透過反對封鎖措施和戴口罩來劫持人權論述,但此種病毒對人類造成的傷亡強調了科學和事實的重要性。舉例而言,白俄羅斯總統亞歷山大・盧卡申科(Alyaksandr Lukashenka)視COVID-19病毒為「精神病」而將兩者視而不見。

破紀錄的國家(年中共有10國)部分限制了《歐洲人權公約》的規定,其中一些國家更延長了限制的期限。儘管在某些情況下,國家可以在危機時期減免其某些人權義務,但這些限制必須為暫時、必要且合乎比例原則。

封城及其他疫情相關的公共衛生措施,在執行上對邊緣化的個人和群體造成嚴重衝擊,他們遭受暴力、歧視性的身份檢查、強迫隔離和罰款。這種做法凸顯了機構性的種族歧視,以及對執法人員非法用武的指控缺乏究責機制。在保加利亞、賽普勒斯、法國、希臘、匈牙利、俄羅斯、塞爾維亞和斯洛伐克,羅姆人和正在遷徙的羅姆人(例如難民和尋求庇護者),受到歧視性的「強迫隔離」。監測員記錄了在比利時、法國、喬治亞、希臘、義大利、哈薩克、吉爾吉斯、波蘭、羅馬尼亞和西班牙的執法人員非法用武及其他違法行為。在亞塞拜然,政府以遏制疫情為藉口,對出於政治動機的指控加大逮捕力道,政府批評者也遭逮捕;總統更在3月宣布將「隔離」和「清除」反對派。

在已經嚴重限制自由的情況下,2020年有幾個國家更加的變本加厲。俄羅斯當局不但針對組織,對個人也以「外國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污名化,並進一步限制了單人糾察隊。哈薩克和烏茲別克當局通過或提出新的集會限制性法律。當選舉舞弊的指控引發大規模示威,白俄羅斯警察採用了前所未有的大規模暴力、酷刑及其他虐待手段。隨著反對派候選人及其支持者、政治和公民社會運動者、獨立媒體遭恣意逮捕,出於政治動機的起訴和其他報復行為加劇,獨立的聲音遭到殘酷鎮壓。

儘管迫切需要及時、準確、以科學為基礎的資訊以對抗疫情,但許多政府對表達自由和獲取訊息的管道施加了不合理的限制。各國政府濫用現有法律和訂立新法來限制表達自由;亞美尼亞、亞塞拜然、白俄羅斯、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法國、匈牙利、哈薩克、波蘭、羅馬尼亞、俄羅斯、塞爾維亞、塔吉克、土耳其、土庫曼和烏茲別克等國皆然。

政府並未採取足夠的措施來保護記者和吹哨者(如醫療工作者),有時甚至刻意針對批評政府疫情應對措施的人。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白俄羅斯、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匈牙利、哈薩克、科索沃、波蘭、俄羅斯、塞爾維亞、土耳其、烏克蘭和烏茲別克即為這樣的情形。在塔吉克和土庫曼,醫療工作者和必要工作者不敢大聲疾呼、反抗嚴苛的表達自由限制。在土耳其,政府精心策劃網軍,並實施網路限制和錯誤導航,藉此分散人們對某些網站、帳戶和資訊的注意力。

某些政府將公共衛生危機與國家安全問題混為一談,例如匈牙利。在法國和土耳其,國安立法被倉促地通過,而俄羅斯和其他政府則加強了監視能力,蒐集並有時洩漏個人數據,這對隱私權和其他權利構成了長期威脅。歐盟於12月發布的《反恐怖主義議程》允許利用科技的力量使人們免受暴力攻擊。然而,議程將以表達自由、隱私權、公平審判權和免受歧視的權利作為代價,大大擴張監控能力和預測科技的使用。

各國政府必須停止以疫情為藉口鎮壓異議人士、控制警力的過度擴張、確保施以不當行為者負起責任,並停止逐漸成為監控國家。

破壞司法獨立

在許多國家,政府持續採取措施來削弱司法機構的獨立性。普遍的手段是對顯露獨立性、批評當局或作出違背政府意願的判決的法官,施以懲戒或干涉法官的任命或任期。

在波蘭,議會通過一項新法律,禁止法官對最高法院紀律庭長任命的法官資格提出質疑。該國於8月對1,278名要求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OSCE)監督總統選舉的法官進行了紀律處分。儘管歐盟法院(CJEU)於4月做出決定,要求波蘭政府立即中止針對法官的新紀律處分程序,但當局拒絕執行該裁決。

在匈牙利,政府高層在官方通訊和媒體中對最終判決提出異議,從而延誤了判決的執行。在土耳其,總統批評了無罪裁決之後,法官和檢察官委員會對三名在蓋齊(Gezi)審判中裁定被告無罪的法官啟動了紀律處分程序。

土耳其還採取措施破壞公平審判保障機制,當局除了控制律師協會,還因律師進行專業活動而鎖定他們。7月,議會通過了一項法律,改變律師協會的結構,削弱他們針對司法機構缺乏獨立性和人權等問題的能力。9月,有47名律師因其工作而被警方拘留,理由是涉嫌「恐怖組織成員」。同樣在9月,最高上訴法院維持了14名律師的刑期,這些律師因遭受恐怖主義相關指控而被起訴。

在俄羅斯以及東歐與中亞的大部分地區,侵犯公平審判權的現象仍普遍存在,當局以疫情為藉口拒絕被拘留者與律師聯繫的權利,並禁止公眾對審判進行觀察。在白俄羅斯的人權緊急狀態期間,所有與公正審判權和究責機制相關的事宜皆遭到侵蝕:當局不僅未調查針對和平示威者的殺害和酷刑案件,更竭盡全力終止或阻礙受害者提出申訴。

各國政府必須尊重法治,保護司法獨立性並堅守公平審判保障。

衝突地區的人權

前蘇聯國家的衝突持續阻礙人類發展和區域合作,未受承認領土的接觸線限制了雙方居民的權利。

在喬治亞,俄羅斯以及阿布哈茲和南奧塞梯/茨欣瓦利地區(Abkhazia and South Ossetia/ Tskhinvali Region)的分離領土持續限制與該縣其他地區的行動自由,手段包括設置物理屏障。2019年被關閉的過境點仍維持關閉,據說至少有10位居民在申請醫療轉移至喬治亞其他地區被拒後死亡。在摩爾多瓦,未被承認的跨德涅斯特地區(Transdniestria)的實質領導當局,針對來自政府控制領土的旅行實施限制,影響當地居民的醫療供應。在烏克蘭,政府軍和該國東部受俄羅斯支持的分離主義分子都對穿越接觸線的旅行施加限制,且通常以對等措施出現,過境數量從每月平均100萬下降到10月的數十萬。這些限制措施和疫情措施意味著許多人承受家庭分離之苦、無法獲得醫療服務、退休金和適當工作場所。受影響最嚴重的是老年人和弱勢群體。

最嚴重的衝突發生在9月,當時亞塞拜然與亞美尼亞、亞美尼亞支持的部隊爆發激烈戰鬥,戰火發生在亞塞拜然的納戈爾諾-卡拉巴赫(Nagorno-Karabakh)地區,造成5,000多人死亡。各方在人口稠密的平民區域使用了具有廣域影響的重型爆炸性武器,包括彈道飛彈和眾所周知極不精確的火箭炮齊射;這造成平民傷亡,並對平民地區造成廣泛破壞。受國際人道法禁止的集束彈藥被部署在納戈爾諾-卡拉巴赫首府斯捷潘奈克特 / 漢肯德(Stepanakert/Khankendi)和亞塞拜然的巴爾達(Bard)市。亞塞拜然和亞美尼亞部隊均犯下戰爭罪,包括法外處決、對俘虜施以酷刑和褻瀆敵軍遺體。

衝突各方必須充分遵守國際人道法,保護平民免受敵對行動的影響。若要施加任何行動自由的限制,則必須嚴格根據真正的安全和軍事考量,並符合必要性和比例原則。

人權捍衛者

某些政府透過限制性法律和政策與汙名化的言論,進一步限制人權捍衛者和非政府組織的空間。在疫情期間,這樣的情況逐漸變本加厲;而疫情相關的經濟困境,導致來自個人、基金會、企業和政府的資金流枯竭,公民社會遭到進一步削弱。

土耳其持續壓制和騷擾非政府組織、人權捍衛者和異議人士,且政府未能執行歐洲人權法院的一項重要判決,該判決要求政府立即釋放被不公正拘留的公民社會運動者奧斯曼.卡瓦拉(Osman Kavala)。哈薩克和俄羅斯政府持續採取行動,透過抹黑行動使非政府組織噤聲;哈薩克稅務機關威脅要關閉數十個人權非政府組織,因為他們被控有涉嫌外國收入的違規行為。在俄羅斯,和平示威者、人權捍衛者以及公民和政治運動者面臨逮捕和起訴。在吉爾吉斯,針對非政府組織立法的修正案提出了繁重的財務報告要求。

在反恐方面,法國和奧地利透過大有問題的程序解散了數個穆斯林協會。保加利亞、希臘、波蘭和塞爾維亞提出了限制性的新非政府組織法,而法國、義大利、馬爾他和其他政府則繼續阻撓非政府組織的工作,有時將為移民和尋求庇護者提供人道援助的非政府組織工作定為刑事犯罪。

正面的發展是,歐盟法院在匈牙利廢除了2017年的限制性非政府組織法律,因為其違反歐盟法律。2020年,針對環境、究責、女性權利和反種族歧視等社會運動變得更加團結有力。示威者動員起來反對白俄羅斯有爭議的選舉結果、保加利亞的腐敗以及斯洛維尼亞新政府的倒退舉措。成千上萬人挑戰法國提出的爭議性安全法、反抗波蘭進一步限制安全墮胎管道的裁決。

各國政府必須停止對非政府組織和人權捍衛者的污名化行動,並建立安全有利的環境,使人們能夠捍衛和促進人權,而不必擔心受到懲罰、報復或恐嚇。

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LGBTI)的權利

在許多國家,對抗家庭暴力的發展停滯甚至出現倒退的情形。2020年,歐洲委員會沒有《伊斯坦堡公約》新的簽署或批准國。相反地,匈牙利國會拒絕批准該公約,而波蘭司法部長宣布退出該公約的計畫,而土耳其總統也提出了同樣的想法。

由於許多女性因為封城措施被迫與施暴者共處一室,許多國家的支持組織提出報告,表示家庭暴力案件遽增,而獲得支持服務變得更加困難。在烏克蘭和東歐及中亞地區的許多國家,嚴格的疫情隔離措施意味著許多倖存者無法繼續使用免費的網路法律援助,因為他們與施暴者生活在一起或無法前往庇護所。歐盟一些國家的政府採取特殊措施,在疫情期間透過出租旅館房間來幫助受害者,而不是將她們送往感染風險較高的避難所,或設立新的求助熱線。克羅埃西亞、丹麥、荷蘭和西班牙等國最終採取措施,改善其強暴法,使其以積極同意為基礎。

在封鎖期間,一些司法管轄區將墮胎護理歸類為非必要醫療服務,這為女性的性與生殖健康權利帶來新的阻礙。雖然斯洛維尼亞嘗試進一步限制墮胎服務的立法以終究失敗,但波蘭憲法法庭否決了一項條款,該條款原允許婦女在危及生命或胎兒嚴重畸形的情況下終止妊娠。此舉引發該國婦女和盟友的大規模示威;而和平示威者遭受警察暴力,並面臨行政和刑事指控。同時,希臘11名女權運動者在針對性別暴力議題採取象徵性的行動之後,因違反公共衛生規則而被捕並遭受指控。

在一些國家,宗教和政治人物以COVID-19病毒為藉口,鼓吹對LGBTI社群的仇恨,並指責他們帶來疫情。監測人員也提出疫情導致的LGBTI族群家暴案件遽增的情形。一些國家以疫情為藉口,限制跨性別者獲得激素治療和其他醫學治療。波蘭許多地方政府宣布自己為「無LGBTI人士地帶」,現任總統安德烈.杜達(Andrzej Duda)在其競選連任期間倡導針對LGBTI社群的仇恨。2020年底,匈牙利政府提出了一系列限制LGBTI權利的立法。與此相關的是,羅馬尼亞議會通過了一項法律,禁止人們教授性別研究,該法在年底仍在憲法法庭上引起爭議。

各國政府必須加強對遭受家暴的女性和LGBTI受害者的支持服務,消除人們取獲得性與生殖權利的障礙,並對抗針對女性和LGBTI人士的歧視。

難民及移民權利

難民和移民的危險處境因COVID-19疫情而更加艱難。部分國家延遲或停止處理庇護申請。由於許多難民及移民生活在人滿為患且不衛生的拘留設施、營區中,因此有更高的感染風險。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希臘列斯伏斯島(Island of Lesvos)的摩利亞難民營(Moria camp),因為一場火災導致13,000名難民及移民失去庇護所。包含中亞區域在內的邊境關閉措施,剝奪了季節性勞工及移工的生計,以及他們給予家庭的匯款。

海上及陸地邊境的暴力及遣返行為仍在持續。土耳其出於私利及政治因素,不顧難民安危,鼓勵難民及移民從土耳其前往希臘邊境,有時甚至協助他們的交通。希臘當局則對移動中的人們施以人權侵害,包含過度使用武力、毆打、真槍實彈,以及將其遣返回土耳其。克羅埃西亞持續強制驅離尋求庇護者,過程中經常伴隨著暴力及虐待。南歐各國政府禁止船隻救助地中海的移民及難民,使他們滯留海上的時間創下紀錄。義大利、馬爾他及歐盟為規避其不遣返的法律義務而持續與利比亞合作,在利比亞下船的移民及難民受到嚴重的人權侵害。歐盟已開始討論新的移民協定,其內容延續歐盟主要政策,也就是阻止移民,而非以符合人權的方式管理。

各國政府必須擴大提供安全和正規的遷徙途徑,特別是給予前往歐洲尋求庇護的人,包括人道主義簽證、重新安置、社區贊助和家庭團聚。

防止氣候變遷以及企業責任

12月,歐洲理事會決定要在2030年減少55%的溫室氣體排放。儘管這項決議優於過去,卻仍舊不足,其目標仍無法避免人權受到氣候危機的嚴重影響,並對開發中國家造成沈重負擔。在國家層級,絕大多數宣布以淨零碳排放為目標的歐洲國家,表示將在2050前達成。為了避免對歐洲內外人民的權利造成重大影響,歐洲應致力於在此日期前完成碳中和目標。此外,在大多數情況下,淨零炭排放計畫包含可能延遲氣候行動的漏洞,相關舉措並會對人權造成不利影響。部分國家如法國、德國、義大利、俄羅斯及英國允許石化燃料公司、航空業及其他碳汙染公司從經濟振興措施(例如貸款)中獲益,而不用以減少任何碳足跡作為條件。

針對政府及企業的氣候訴訟顯著增加,特別是在法國(新適用的「警戒法」)、德國、波蘭、西班牙及英國,同時也有六名葡萄牙兒童及年輕人在歐洲人權法院對33個歐盟會員國提起訴訟。愛爾蘭最高法院要求政府採取更具野心的減排目標,但瑞士聯邦法院卻拒絕做出類似的要求。

在公民社會及工會的多年壓力下,歐盟執委會頒布新的法律,對企業的全球價值鏈施以尊重人權及環境標準的義務。瑞士選民在11月投票時,大多支持引入類似法律,但這項倡議因得不到多數州的支持而未能通過。

各國政府必須加快落後的減排進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實現零碳排放並消除延遲氣候行動的漏洞。政府應以有期限的承諾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方式,向高碳排放企業提供經濟支持措施。 歐盟立法者必須確保法律有效地使企業在其價值鏈中對人權和環境損害負責,並為受害者提供獲得補救的途徑。

國內與世界的人權情況

2020年,對歐洲人權框架的攻擊仍在持續。在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中,各國無法就重要人權機構的領導人達成共識,竟允許其空窗長達數月之久才批准替代人選。歐洲委員會成員國繼續延遲執行或選擇性地執行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一個明顯的倒退跡象是,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18條的判決增加了,該條文禁止將權利限制措施用於除了《公約》以外的任何目的。亞塞拜然、俄羅斯和土耳其等會員國卻濫用權力拘留或起訴個人,或以其他方式限制他們的權利。違反第18條的行為應敲響警鐘:它們指出了政治迫害的情形。

儘管歐盟針對匈牙利和波蘭啟動了起訴程序,二國法治不斷受到侵蝕的問題依然嚴峻,這樣的問題嚴重違反歐盟核心價值。直至2020年底,歐盟成員國同意將歐盟的資金(包括COVID-19復甦與氣候相關資金)與遵守法治相關議題進行聯繫,但未來將如何使用這種關聯性尚未明瞭。雖然歐盟法院就司法機構的獨立性和對非政府組織的攻擊作出了一些重要的人權相關判決,但歐盟未能扭轉或遏制非政府組織不斷縮小的空間以及與移民有關的人權侵犯行為,使內部/外部的協調致性到影響。歐盟要在外交政策中切實參與人權工作將變得更加困難。

在東歐與中亞,俄羅斯和中國持續發揮政治、經濟甚至軍事影響力,破壞國際人權框架和受委任保護人權框架的機構。白俄羅斯當局對人民進行全面的暴力攻擊的同時,俄羅斯當局提供了財政和媒體支持,而歐盟、聯合國和區域人權機構則無法發揮政治力量來制止這樣嚴重的人權侵犯行為。在西歐,比利時、捷克、法國和英國是允許向沙烏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出售武器的國家之一,儘管這些武器極有可能在葉門衝突中被用來侵犯人權。

儘管存在內部挑戰,但歐盟及其成員國仍然是促進全球人權的重要參與者。2020年,歐盟採取了重大措施來加強其人權政策,包括通過了一項新的《人權行動計畫》。

各國必須履行其承擔的條約義務,並尊重其所參與的人權架構。各國承諾遵守國際人權法院決定的同時,必須執行這些裁決。

中東與北非區域概況 

中東與北非區域政府為因應COVID-19疫情,不是宣布緊急狀態就是通過了過度限制表達自由的立法。人民對政府的疫情措施表達合理批評,但卻遭到當局起訴。醫護人員抗議工作缺乏保護,包含缺乏防護裝備和篩檢管道,但卻因對工作環境和公共衛生提出關切而面臨逮捕和起訴。政府因應疫情的手段也含有歧視,例如疫苗的分配。

中東與北非區域的人權捍衛者儘管很可能遭受監禁、起訴、禁止旅遊或其他報復手段,卻仍持續他們的工作。維安部隊非法使用致命或低致命武力,造成數百人傷亡,卻受到免責縱容。過於擁擠又不衛生的監獄環境讓囚犯處於感染COVID-19病毒的高風險中,加上監獄缺乏醫療資源、囚犯遭遇酷刑或其他不人道對待等因素,情況更加惡化。

武裝衝突的各方犯下戰爭罪和其他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的惡行。有關當局在疫情期間限制人道援助,讓原本就貧乏脆弱的醫療體系更加惡化。其他軍事勢力不僅進行非法武器交易,還直接派遣兵力支持戰鬥人員,兩者都助長了人權侵害的情況。其他較小的國家持續收容來自敘利亞超過300萬的難民,但是太多的阻力讓許多敘利亞人不得不返回。某些國家發生軍事犯罪、其他的鬥爭和不安全等因素,迫使成千上萬人流離失所。

隨著疫情劇烈衝擊經濟,中東與北非區域的勞工面臨被即時解僱或是縮減工資的問題。許多國家的移工因受制於卡法拉制(kafala system),居所和工作被綁在一起,在疫情中尤為弱勢。家庭暴力案件增加,尤其是在全國實施封城期間;而榮譽殺害(honour killing)的情形持續有罪免責。

當局嚴重壓制LGBTI族群的權利,只因他們真實或自我認同的性傾向、性別認同就逮捕他們,甚至對部分男性強迫進行肛門檢查。

健康權

突尼西亞和摩洛哥的醫療工作者因缺乏適當的保護措施,以個人防護裝備不足、無法進行檢測、未能將COVID-19病毒列為職業疾病為由,進而發起示威。在埃及和伊朗,醫療工作者因表達擔憂或對當局的應對措施進行批評而遭到報復,手段包括逮捕、威脅和恐嚇。埃及當局逮捕至少九名針對安全表達關切或批評政府措施的工作者,並將其拘留,等待對「恐怖主義」相關指控和「散佈虛假消息」的調查。

敘利亞政府未能為醫療工作者提供足夠的防護裝備或提供檢測的管道。12月,以色列衛生部向以色列公民和居民發放COVID-19病毒疫苗,包括居住在非法吞併的東耶路撒冷的巴勒斯坦人,這歧視了生活在約旦河西岸和加薩地帶以色列軍事佔領下的近500萬巴勒斯坦人,其作為佔領國的義務須採取預防措施來打擊疫情的傳播。在利比亞南部,塔布斯(Tabus)和圖阿雷格斯(Touaregs)在獲得足夠的醫療衛生服務面臨障礙,因為敵對的武裝團體取得了進入大醫院的控制權;而且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因為沒有身份證件而無法得到醫療服務。

當局應確保國家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包含預防疫苗,必須在沒有歧視的情況下讓人民取得。此外,當局也應確保醫療工作者獲得適當保護,而任何為了對抗疫情而限制人民權利的措施,必須符合必要性及比例原則。

表達自由

中東與北非區域的政府皆使用COVID-19疫情危機來正當化進一步限制表達自由的舉措,從而剝奪人們獲得疫情相關資訊或討論政府應對措施的權利。阿爾及利亞、約旦和摩洛哥當局以緊急狀態發布法令​​或立法,將有關疫情合法言論定為犯罪。當局迅速實施這些措施,以「散佈虛假消息」或「阻礙」政府決策的罪名起訴人民。巴林、伊朗、阿曼和沙烏地阿拉伯的司法當局組成了專門小組,起訴人們散佈有關疫情的「謠言」、打亂了公眾輿論。埃及和伊朗當局逮捕或騷擾質疑疫情官方說法的記者或社群媒體用戶。約旦和突尼西亞出現短期逮捕或刑事調查,原因是人民批評政府或地方當局對這場危機的處理。

橫跨整個區域,當局使用了過於廣泛和主觀的《刑法》條款,將「侮辱」定為刑事犯罪,藉此使針對當局的網路批評噤聲,並判處嚴厲刑期。受害者包括沙烏地阿拉伯作家阿卜杜拉・馬利基(Abdullah al-Maliki),他被判處七年徒刑。埃及和利比亞的記者因其工作而受到起訴和監禁;此外在伊朗,一名記者遭到處決。黎巴嫩當局對參與2019年10月示威運動的數十名記者或社運人士進行調查。在突尼西亞,九名社群媒體用戶面臨刑事調查,有時他們會因發布批評當地政府或警察的Facebook貼文而被短暫拘留。

區域政府持續進行網路審查;埃及和巴勒斯坦當局封鎖瀏覽網頁的管道;伊朗當局封鎖社群媒體頻道。各國政府投資昂貴的數位監控設備,例如由以色列間諜軟體公司NSO Group生產的數位監控設備,用以針對人權捍衛者。國際特赦組織的調查顯示,摩洛哥當局利用NSO Group惡名昭著的Pegasus軟體來鎖定人權捍衛者與學者Maati Monjib,以及獨立記者Omar Radi,他們兩人均被逮捕並遭羅織罪名起訴。7月,特拉維夫一家法院駁回了國際特赦組織等人要求以色列國防部撤銷NSO的安全出口許可證的案件。

各國政府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良心犯,停止所有與和平表達(無論線上或線下)有關的調查或起訴,並停止未經正當程序封鎖網站。作為優先事項,當局必須廢除將「侮辱」定為刑事犯罪的主觀規定,並將誹謗除罪化。

人權捍衛者與結社自由

人權捍衛者持續為他們的勇敢付出沉重代價。當局試圖透過各種手段使他們噤聲和施以懲罰。以色列當局對軍事佔領的批評人士進行突襲、司法騷擾和旅遊禁令,其中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員工萊思・阿布・澤亞德(Laith Abu Zeyad),該旅遊禁令於11月由耶路撒冷地方法院發出。伊朗當局非法關閉企業或凍結人權捍衛者的資產,並對他們的親屬如子女、父母進行報復。在埃及,維安部隊逮捕了三名埃及人權倡議(Egyptian Initiative for Personal Rights)的員工,並在一次全球倡議行動後幾週,極為稀奇的將他們釋放。同時,司法當局恣意將至少五名人權捍衛者加入為期五年的「恐怖分子名單」。幾乎所有沙烏地阿拉伯的人權捍衛者都已流亡或遭到監禁。12月,法院判處女權捍衛者盧加茵(Loujain al-Hathloul)入獄五年八個月。

阿爾及利亞當局通過加劇限制結社自由的立法,若人們接受外國資金、破壞「阿爾及利亞的根本利益」,可被判處14年刑期。摩洛哥當局於12月逮捕了馬蒂・蒙吉布(Maati Monjib),並以接收外國資金的相關指控對他進行調查。

6月,被當局禁止的巴林人權中心(Bahrain Centre for Human Rights)負責人納比爾・拉賈布(Nabeel Rajab)緩刑釋放,此前他因在推特發文中批評政府的人權紀錄被判刑四年。

各國必須承認其尊重和保護人權捍衛者的義務,確保人權捍衛者能夠免於恣意逮捕和起訴、威脅、攻擊和騷擾而開展工作。當局必須尊重結社自由權,並取消對公民社會組織的恣意限制。

示威與非法武力使用

阿爾及利亞、伊拉克和黎巴嫩的示威運動在2020年的前幾個月持續延燒,直到COVID-19疫情擴散導致示威停歇。和平示威者因參與抗議活動而遭到逮捕、毆打,有時甚至遭到起訴。在伊拉克,聯邦維安部隊在2020年前幾個月逮捕了數千名示威者。庫德斯坦地區政府官員將疫情作為5月在Dohuk驅散示威者的理由,並指控他們在組織示威活動時「濫用電子設備」。

整個地區的維安部隊皆使用武力驅散示威活動,包括使用低致命武器。部隊所使用的武力經常違法,通常為不必要或過度武力,並以非其原設計的方式誤用武器。在伊拉克,維安部隊使用實彈和軍用級催淚彈,殺死了巴格達(Baghdad)、巴斯拉(Basra)、卡爾巴拉(Karbala)、迪亞拉(Diyala)、納傑夫(Najaf )和納斯里亞(Nasriya)的數十名示威者。在黎巴嫩,維安部隊在1月和2月以傷害為目的使用橡膠彈,造成數百名示威者受傷。在突尼西亞,警方在南部的塔陶因省(Tataouine)的一場和平示威中,動用非必要和過度武力驅散示威者,在人口稠密的住宅區發射催淚彈,彈體被發射至房屋內和醫院附近。在伊朗,維安部隊發射了尖銳彈藥、橡膠子彈和催淚彈,毆打並逮捕了數十名和平示威者。

隨著經濟困境越發嚴重,在2020年後半,人民針對一些國家生活條件的惡化發起了零星示威。在利比亞,東西部皆發生零星的反貪腐、未被究責的民兵和武裝團體的示威活動,然而他們透過綁架示威者及真槍實彈對示威作出回應,至少一名男子遭到殺害。在伊拉克北部的蘇萊曼尼亞市(Sulaymaniyah),庫德當局用實彈對付抗議未付工資和貪腐的示威者,導致數十人死亡。在埃及,罕見的示威活動導致數百名示威者和旁觀者被捕,他們仍然遭到拘留,正在等候「恐怖主義」和示威相關指控的調查。

當局應確保其執法人員遵守有關使用火器和低致命武器的國際標準,調查非法使用武力的行為並追究執法人員的責任。各國應永遠維護和平集會的權利。

拘留條件與酷刑

由於過度擁擠、不衛生的條件以及通風不良,監所環境已構成酷刑及其他殘忍和不人道待遇,更導致一些國家的囚犯感染COVID-19病毒的風險更高。過度擁擠源於當局普遍的恣意拘留手段,包括在沒有有效上訴的情況下長時間進行審前拘留,例如埃及;或是行政拘留中,例如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在摩洛哥,當局僅因人民違反疫情措施而施以監禁,因此增加了監獄人口。

在國家封鎖期間或更多時候,監獄探視遭到禁止,例如巴林和埃及。當局沒有為囚犯提供與家人聯繫的替代方案。

在埃及,監獄官員未能分發足夠的衛生產品或採取檢測和隔離措施,他們更懲處提出安全問題的囚犯。在伊朗,監獄當局承認缺自己乏應對疫情的資源,而對監獄內要求更好疫情保障措施的示威和暴動,維安部隊以非法武力作為回應,包括使用實彈、彈丸和催淚彈,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會導致殺害行為。監獄的醫療服務通常不足,在埃及、伊朗和沙烏地阿拉伯,有政治背景的囚犯有時會被刻意剝奪醫療服務作為一種懲罰。在埃及,至少有35名被拘留者因併發症、或是某些情況下獄方拒絕提供適當醫療服務,因而在監獄中或釋放後不久死亡。

至少18個國家持續在拘留期間施以酷刑及其他不人道對待,尤其是在審訊階段提取「自白」的時候。在中東與北非地區,法院根據酷刑取得的證據對被告定罪。巴林、埃及、伊朗和摩洛哥的監獄官員使用長時間且無限期的單獨監禁,此類監禁常常已構成酷刑,用以懲罰囚犯的政治觀點及言論,或者獲取「自白」。

當局應優先考慮監獄中的醫療服務和人滿為患情形。為了應對COVID-19疫情的蔓延,當局應釋放所有遭到恣意拘留或不必要拘留的人,例如遭到審前拘留的人士。司法人員應調查拘留場所中的酷刑及其他虐待行為,以及監獄中的懲罰虐待行為,包括使用長時間單獨監禁,並應在法律程序中停止使用透過酷刑取得的陳述。

有罪免責與獲取正義

在中東與北非區域,維安部隊侵犯人權而持續免責,尤其他們非法使用致命或低致命武力及酷刑卻不受懲罰。6月,伊朗當局首次揭露了2019年11月示威活動中遭殺害者的官方數字,但卻持續掩蓋真實死亡人數,並公開讚揚維安和情報部隊在鎮壓示威中的作用。在伊拉克,新總理表示要調查數百名示威者的殺害案件並賠償其家人,卻沒有實現其承諾。在黎巴嫩,司法當局未能調查超過40起有關酷刑和非法使用低致命武器的申訴,這些過度的手段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造成了數百名示威者受傷。在埃及,檢察官通常未能有效調查酷刑和強迫失蹤的指控,除了在非政治案件中的極少數例外,例如商店老闆Islam al-Australy在9月被捕後兩天死亡的案件。

在國際層級,採取行動來實現究責機制,通常是漫長的抗戰。6月,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立了一個真相調查小組,以調查自2016年以來利比亞衝突各方所犯下違反國際人權法和國際人道法的行為。12月,七名聯合國專家寫信給伊朗政府進行警告,表示有關1988年監獄大屠殺的過去及現在的侵害行為可能構成危害人類罪,如果這些侵害行為持續存在,他們將要求進行國際調查。

革命十年後,突尼西亞的轉型正義程序仍在進行,政府最終發表了真相與尊嚴委員會(Truth and Dignity Commission)的結論報告,並設立賠償基金。專門的刑事法院進行了數十次審判,但維安部隊和警察工會繼續抵制此一程序,而被指控的官員拒絕對法院傳票作出回應。

埃及、伊朗、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佔領區(OPT)、利比亞、沙烏地阿拉伯和敘利亞等國,廣泛使用軍事、革命和安全法院等特殊法院,其審判嚴重違反了公平審判標準。普通刑事法院的審判通常也問題重重,例如大規模審判仍然持續。在一些國家,特別是埃及、伊朗、伊拉克和沙烏地阿拉伯,死刑是經過極為不公的審判後實施的。

以色列持續對巴勒斯坦人進行系統性侵害,包括違反國際法的罪行,卻持續有罪免責。國際刑事法院的預審分庭仍在審理該法院在巴勒斯坦佔領區中的管轄權問題,其結果可能使檢察官辦公室可以對國際法所規定的罪行展開調查。

以色列持續對生活在其統治下、居於巴勒斯坦佔領區及以色列的巴勒斯坦人施行制度性歧視、拆毀房屋,使得在以色列和被佔領區西岸的996名巴勒斯坦人流離失所。

國家司法當局應使維安部門成員對其濫用職權的行為負責,以確保對行政人員的司法監督,並在不訴諸死刑的情況下維護正當程序標準。

武裝衝突中的人權侵害

伊拉克、利比亞、敘利亞和葉門平民的生活持續受到多年武裝衝突的折磨,這些衝突的國家方和非國家方暴力水平的波動反映了實地聯盟的轉移和外部軍事大國的利益 。衝突中的多方犯下戰爭罪和其他嚴重違反國際人道法的罪行。有些人對平民或民用基礎設施進行直接襲擊。 在利比亞,武裝團體和民兵持續襲擊醫療設施並綁架醫療工作者;衛生部指定首都的黎波里(Tripoli)的Al-Khadra綜合醫院專責照顧COVID-19確診病人,卻於4月和5月遭到砲擊。敘利亞和俄羅斯政府部隊對伊德利卜(Idlib)、哈馬(Hama)和阿勒坡省(Aleppo)的城市進行空襲,對平民和包括醫院和學校在內的民用物體進行直接攻擊。

幾乎所有衝突各方都進行了無差別攻擊,以空襲、砲彈,迫擊砲和火箭炮轟炸住宅區,造成平民傷亡。讓各方犯下戰爭罪的武器轉運仍然持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持續將武器和軍事裝備非法轉移給葉門的民兵:在利比亞,包括俄羅斯、土耳其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在內的國家繼續向其盟國提供武器和軍事裝備,包括違反聯合國武器禁運條款的人員殺傷地雷。土耳其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透過空襲直接干預敵對行動,造成平民並未直接參與敵對行動的人民死亡。在敘利亞,俄羅斯持續直接支持違反國際法的政府軍軍事行動,而土耳其則支持從事綁架和殺害的武裝團體。

作為一種策略,某些行為者持續限制人道援助進入,加劇了社會經濟困難,在疫情期間尤其損害了受影響平民獲得醫療衛生服務的機會。在葉門,衝突各方恣意限制人道援助,使得已經枯竭的醫療體系進一步惡化,該國只剩50%的醫院和其他醫療設施在運作。敘利亞政府持續阻礙人們進入聯合國人道主義援助機構和駐大馬士革(Damascus)的國際非政府組織,因此,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的土耳其跨境援助機制仍是某些社區唯一的生命線,雖然其數量已從四個減少至二個。

在加薩和以色列南部,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武裝團體爆發了零星的武裝敵對行動。以色列維持對加薩走廊的非法封鎖。

武裝衝突各方必須遵守國際人道法。他們尤其必須停止對平民或民用基礎設施的直接攻擊和無差別攻擊,並避免在民用地區使用具有廣域影響的爆炸性武器。軍事大國必須停止轉運武器給有極高機率違反國際法使用武器的地區,如中東與北非的衝突區域。

難民、尋求庇護者、移民及國內流離失所者權利

由於營區早已人滿為患,生活在難民營中的難民、移民和國內流離失所者在遭受防止COVID-19疫情擴散而施加的行動限制時,受到了沉重打擊。此類措施限制了他們在難民營外的就業機會,也限制了人道工作者提供援助的能力。

敘利亞西北部平民和民用基礎設施遭受轟炸,使得近土耳其邊境本已緊張的國內流離失所者營地的人口增加了近100萬人。在伊拉克,當局關閉了至少10個國內流離失所者營地,使成千上萬人遭受二次流離失所,對於那些被認為與自稱「伊斯蘭國」的武裝團體有聯繫的人來說,這樣的情況有遭到恣意拘留和強迫失蹤的危險。

自2011年危機爆發以來,約旦、黎巴嫩和土耳其陸續收容了逃離敘利亞的500萬難民的大多數;這說明國際社會未能分擔責任。在約旦,敘利亞難民是受國家封鎖影響最大的人之一,因為他們主要為非正式工作者,缺乏書面合約、社會保障、健康保險或有效的工作許可證。

在利比亞,經濟受到疫情衝擊,邊境封鎖和行動限制加劇了難民、尋求庇護者和移民的困境。國家與非國家行為者對他們施以無限期的恣意拘留、綁架、非法殺害、酷刑及其他虐待、強暴及其他性暴力以及強迫勞動。歐盟支持的利比亞海岸警衛隊讓難民下船後,成千上萬人遭到強迫失蹤,而利比亞東部至少有6,000人未經正當程序被驅逐出境。

當局持續逮捕和拘留無證移民,且往往沒有法律依據。阿爾及利亞當局否定被拘留移民獲得任何法律追溯的機會,有時拘留他們長達數月之久,更驅逐了其中的17,000多人。在突尼西亞,22名移民在其對Ouardia中心的拘留提出質疑後贏得了案件,內政部因此逐步釋放了他們。

各國政府必須停止以直接和構成遣返的行徑驅逐難民和尋求庇護者返回敘利亞和其他國家,而西方和其他國家必須分擔更大的責任,包括進行重新安置。

勞工權利

疫情造成的經濟衝擊導致中東與北非區域廣泛的失業情形。在埃及,成千上萬的私營部門工人遭到解僱、被迫接受降低的工資、在沒有防護裝備條件下工作或休沒有盡頭的無薪假。勞工和工會人士常常僅因行使罷工權而面臨逮捕。在約旦,由於COVID-19疫情,政府決定凍結公共部門的工資直至2020年底,這加劇了政府與教師工會之間持續多時的爭執,因此8月的爆發新的示威活動。約旦警方突襲了13個工會分支機構,逮捕了數十名工會和董事會成員,法院並下令解散工會。

疫情加劇了移民工作者原已脆弱的地位,其就業情形受到巴林、約旦、科威特、黎巴嫩、阿曼、卡達、沙烏地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卡法拉制的支配。移工沒有得到充分保護,因此面臨遭到雇主和仲介恣意解僱和未付工資的風險,且由於衛生條件不佳以及營地或庇護所人滿為患,他們也面臨感染COVID-19病毒的更大風險。他們很少獲得社會保障或替代性就業方案,因為緊急物資和現金援助僅限於本國國民;以約旦為例,只有身為約旦人的日常勞工才有資格得到援助。成千上萬失去工作的移工也失去了住所,因此面臨逮捕、拘留和驅逐出境的危險。與疫情相關的旅遊限制,使得希望離開該國的人難以如願。科威特、沙烏地阿拉伯等政府延長居留許可,或宣布對違反居留許可規範的人進行大赦,如果他們沒有債務或沒有正在審理的案件,則允許他們離開該國而無需支付罰款。

一些國家(尤其是在波斯灣國家)宣布進行改革以改善對移工的保障。在這些國家,移工在勞動力中所佔比例很高。在阿曼和卡達,當局修改法律,允許移民工人在未經雇主允許的情況下更換工作。在科威特,當局至少起訴了三起雇主對移民家政工人進行肢體虐待的案件,以及人口販運和非法簽證貿易的案件。

各國政府必須確保勞工權利受到保障,保護罷工權,將勞工法律保障範圍擴大至包括移民家政工人在內的移民工作者,並廢除卡法拉制。

婦女和女童權利

女權組織、熱線及家暴倖存者庇護中心表示,在疫情封鎖期間,家暴求助電話增加,包含阿爾及利亞、伊拉克、約旦、摩洛哥及突尼西亞。「榮譽」處決在當局未能採取行動起訴加害者的情況下,也持續在伊拉克、約旦、科威特及巴勒斯坦持續發生。在利比亞,婦女及女童受到來自國家級非國家行動者的性別暴力、網路恐嚇、綁架及暗殺等,如班加西(Benghazi)律師哈南・巴拉西(Hanan al-Barassi)的案件。在伊朗,「道德」警察透過對婦女及女孩的騷擾及暴力攻擊,執行歧視性的蒙面法。

女性持續面臨根深蒂固的法律歧視,包含婚姻、離婚、兒童監護權、繼承等面向;在沙烏地阿拉伯及伊朗,就業及政治面向也是如此。封鎖期間的法庭程序也對女性獲得補救措施產生不利的影響,包含在摩洛哥起訴針對婦女的暴力案件。

在埃及,由數名年輕女性主義倡議者發起的網路倡議,成功讓數名男性被以強暴罪起訴並接受審判;然而當局同時也逮補在這些案件中出庭作證的倖存者及證人。幾名埃及女性網紅因在抖音(TikTok)上的影片而被以「違背家庭倫理」起訴。

正面的發展是,科威特議會通過一項將家庭暴力入罪的法案,保護家暴受害人,並提供法律及醫療服務。

除了法律和實務面上處理針對女性的長期歧視外,當局也應公開譴責對婦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行為。當局也應提出政策,優先確保受暴婦女及女孩可以取得有效的救濟措施,並讓施暴者負起責任。

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同志)的權利

在中東與北非區域,LGBTI族群經常因其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面臨騷擾、逮捕及起訴。在部分國家,男同性戀者甚至被迫接受等同酷刑的肛門檢查,藉此收集男同性戀者同性性行為的證據。刑事法院也持續將合意的同性性行為視為犯罪,並透過公共禮儀或專門條款將男同性戀者判刑,亦有部分女性受害。阿爾及利亞警方在一場派對中逮捕了44人,稱其為一場「同性戀婚禮」,法院隨後依據「煽動同性戀」及「道德敗壞」等罪名,判處主辦人及所有賓客三年及一年刑期。突尼西亞法院依據《刑法》第230條,將至少15名男性及1名女性定罪,等同是將「肛交」入罪化。在利比亞,Al-Radaa部隊持續因男性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將其關押、施以酷刑或其他虐待。

各國政府必須釋放所有因性傾向而被關押的人,並撤銷所有針對他們的指控。立法機關有義務廢除所有將合意同性性行為入罪的法條、廢除肛門檢查,並立法禁止基於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歧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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