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婦女節】全世界女性持續挑戰厭女、性別歧視的論述與政策

 
面對某些政治和宗教領導人物不斷散播厭女言論,再加上愈來愈多性別歧視和性別壓迫的政策實施,全球女性正團結一以確保女性的自由與權利不會因此倒車。這些女性發起行動的主要目的,除了要確保女性的基本權利不受到限制,更希望能進一步對抗不平等,尤其當今許多國家和地區仍充滿了不平等的情況。數百萬位的女性面對眾多妖魔化女性的言論,以及妖魔化女性主義行動、女權捍衛者、女權倡議者、甚至妖魔化性別平權及性教育倡議者的言論,她們如今選擇挺身反抗。
 
如今,捍衛傳統家庭價值的論述和偏袒特定家庭形式的觀點已經形成某種標準,而這種論述拒絕承認女性應享有平權、拒絕政府實施政策處理性別暴力、也拒絕同意女性擁有身體自主權或性與生殖權力。這樣的論述使得女權捍衛者和女權運動者因身份和工作內容而遭到針對。
 
這項言論與聯合國在1995年北京世界婦女大會(World Conference on Women in Beijing)所同意的國際協議背道而馳。2020年的婦女大會將慶祝協議屆滿25週年,而當今許多國家都已批准該項協議。
 
國際特赦組織西班牙區域秘書長Ana Rebollar表示:「這種論述似乎已成為一種打擊女權的全球政治策略,這讓我們感到非常關切。因為這些反對多元或拒絕承認暴力存在的言論不斷出現在德國、法國、西班牙、義大利、智利、哥倫比亞、和肯亞,而這絕非偶然。這也是為什麼全球女性的回應聲浪愈來愈強,女性主義正在蓬勃發展,且有愈來愈多的年輕世代加入這個行列。」
 
 
掩蓋針對女性的暴力
 
針對女性的暴力,是一種只有女性才會承受的暴力。只因為她們身為女性。而針對女性的暴力遍布全球。在西班牙,從2003年至2020年3月2日為止,有 1,046 位女性遭到伴侶或前任伴侶殺害。經過多年,受到影響的年輕女性日益增加,政府終於得到共識採取特定措施來對抗這場災難,然而一些政黨卻試圖將針對女性的暴力隱藏在廣泛的家暴概念之下,試圖隱藏事實——社會結構的不平等,才是造成針對女性的暴力主因。這樣的觀念完全與婦女遭受歧視而受到特定暴力行為的國際共識背道而馳:《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of 1979, 189個國家已批准)。
 
在墨西哥,每天有10位女性遭到殺害。女性紛紛走上街頭對抗這種難以接受的暴力行為,然而司法部並未將這種暴力視為性別暴力,甚至流露出檢討受害女性的觀點。在這個國家,百分之九十的殺害婦女案件不會受到懲罰
 
 
否決平等的教育
 
然而,世界不同地區的主要癥結點之一,是關於平等、多元和解決性別暴力的教育。巴拉圭和巴西等國家用「沒有人能為自己孩子做決定」這樣的論點,在法律上禁止在性別平等和不歧視方面進行性教育和生殖權利相關教育;波蘭議會目前也有類似的法律可以控制相關教育。而像西班牙這樣的國家,某些自治社群正朝這個方向走去。
 
國際特赦組織西班牙區域秘書長Ana Rebollar:「家庭的自由不應凌駕於兒童和青少年獲得學習的權利,這些學習能使他們認清和對抗生活中的歧視;使他們能自由地生活,不必懼怕自己的身份;也使他們獲得性知識而不必承受恐懼或風險來決定如何使用自己的身體。」
 
巴拉圭總統承諾要燒掉帶有這些內容的書籍;巴西支持禁慾運動;波蘭可以懲罰向18歲以下的兒童教授此類內容的人,最高刑期為三年。而社會的反應至關重要。巴拉圭學生正在進行動員,要求政府提供全面的性教育;在秘魯等國家,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在內的公民社會壓力,促成最高法院宣布:一項針對「學生的學術內容具有性別觀點」所提起的訴訟,是毫無根據的。
 
 
控制女性身體
 
在國家嘗試限制未成年人接受性與生殖教育的同時,一些擁有高青少年懷孕率的國家仍然存有限制女性生殖權利的法律,例如宏都拉斯最高可判10年徒刑,而薩爾瓦多可達數十年徒刑。這樣的事情就發生在薩爾瓦多的Evelyn Hernandez身上。她因流產而遭判30年徒刑,儘管法院裁定她無罪,檢方卻已對該判決提出上訴。
 
Open Democracy等組織也報導,在墨西哥、厄瓜多或哥斯大黎加等國家,某些情況的自願終止妊娠有相關規範,而保守團體卻提供「錯誤且歪曲」的訊息給想要終止妊娠的女性,例如她們會有更高的機率得到癌症、她們的伴侶可能會變成同志、她們對其他兒童施暴的風險會提升等,藉此嚇阻她們進行終止妊娠。
 
面對這種情況,某些國家受到社會壓力而沒有開人權倒車。斯洛伐克議會先前投票反對強迫婦女在終止妊娠之前對胎兒進行超聲波掃描;這項提案是為了壓迫女性的生殖權利,侵害女性的隱私權及身體自主權。
 
 
對運動者和政治人物的騷擾
 
女性權利捍衛者在這股性別歧視潮流中承受更為嚴重的影響。一次又一次,全世界皆然,那些勇於發聲的人持續受到攻擊、騷擾、威脅、被視為犯罪、甚至被殺害。他們因為生活型態、自我認同、甚至穿著打扮而受到侮辱、質疑與抹黑攻擊。
 
國際特赦組織持續為這些女性進行譴責:巴林的Ebtisam El Saegh因她在人權組織(Salam for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s)所進行的人權工作而遭到強暴與毒打;伊朗的亞絲曼(Yasaman Aryani)與她的母親Monireh Arabshahi因分發花朵、反抗強制頭巾法而遭判近10年徒刑;伊朗的人權律師納斯林(Nasrin Sotoudeh)因捍衛反抗強制頭巾法的女性的權利而遭判刑38年、148下鞭刑。她們除了一些其他的罪名,都被指控「破壞公眾秩序」、「公然犯罪—在公眾場合未戴頭巾」,甚至「煽動腐敗和賣淫」。
 
海上觀察3號(Sea-Watch 3)的船長卡蘿拉.拉奎特( Carola Rackete)在地中海救援移民後,便遭到義大利內政部長侮辱;來自不同領域的人甚至鼓勵對她施以性暴力、攻擊身為女人的她、攻擊她的外表。14名波蘭女性運動者也遭逢同樣的命運,她們在極右派充滿種族歧視、法西斯主義的示威中,高舉「終結法西斯主義」(Facism stop)的旗幟。她們隨後被稱為賤人、左派無賴、蕩婦,更遭受肢體攻擊。好在民眾動員起來施加壓力,她們在「阻礙和平示威」的審判中無罪釋放。
 
參與阿根廷支持墮胎合法化的「綠色遊行」(Green March)的女性也在社群媒體上遭到針對和騷擾。三分之一的女性在社群媒體上受到「謀殺」、「殺嬰」、「女權納粹」等指控。在印度,五分之一的女性議員或女性政治人物會因她們的工作而受到攻擊,包括評論長相的性別歧視言論、對她們的婚姻狀態指手畫腳、有沒有孩子、種族和宗教背景如何等。
 
 
女權運動的力量
 
無論如何,女權運動所帶來的壓力不容小覷。當沙烏地阿拉伯這樣的國家想要洗白自己的人權侵害紀錄,他們大肆宣揚女性得到的收穫,例如可以開車。然而沙國仍然把盧加茵(Loujain al-Hathloul)這樣的人權運動者關在獄中,她在2018年5月因發布她開車的影片、為沙國女性開車的權利挺身而出。
 
智利女性針對性侵害的國歌《你路途上的強暴犯》(A Rapist in Your Way)延燒全球,甚至到達土耳其議會;反對派的女性成員唱出這首歌,以對7名女性在伊斯坦堡街頭動員唱出這首歌卻遭逮捕的情形作出抗議。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分析,歐洲31國中只有其中9國的法律定義「未經同意的性行為即為強暴」,但堅定的女性、倖存者與運動者努力不懈,讓一個個國家漸漸朝這個方向前進——光是2018年,冰島與瑞典就成為第七、第八個採用符合國際法及國際標準的新法律,希臘則是在2019年迅速跟進。西班牙可能成為第十個採用積極同意原則的歐洲國家,政府近期才宣布一項新法案以全面應對國內的性暴力。
 
遍佈世界各地的國際特赦組織支持者將參與3月8日的國際婦女節動員行動,為女權運動帶來前所未有的聲援,放大聲量來爭取各式各樣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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