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赦免邱和順』連署,還他自由與人權。
邱和順,於1988年因涉嫌柯洪玉蘭案、與陸正案被捕;1989年被判死刑。
根據邱和順本人與各界數年的調查奔走,邱和順關押期間曾面臨矇眼綑綁、強迫坐冰塊、施以電擊、口鼻灌辣椒水、輪番毆打等。當時檢方多次採用對犯人施以酷刑而取得的自白;法庭上從未出現顯示邱和順犯罪的直接證據;爾後更發生關鍵證據遺失之事…各項疑點,使邱案共經歷11次審判,最後仍於2011年死刑確定。
第11次法庭審判結果仍是死刑時,邱和順不明白:
「我沒有殺人,法官為何沒有勇氣判我無罪?」
35年過去,邱和順仍為死囚,所有的司法救濟已經不敵時間的流逝而所剩無幾;他仍在牢獄中等待正義為他翻盤。而邱和順早已從二十幾歲的少年,變成白髮斑斑、全身是病的老先生。( 延伸閱讀:探訪被關押逾30年的死刑犯邱和順 )
國際特赦組織堅決反對所有死刑、殘酷與不人道待遇及不公平審判;司法系統與國家政府也應盡其所能保護所有人民的尊嚴與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