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訪被關押逾30年的死刑犯邱和順

2019 年春節前,我們在臺北土城看守所 ,見到了已被關押逾三十年的死刑犯邱和順。走過了警衛、等候室、籃球場,我們來到重刑犯會見的地方。 邱和順從玻璃後面的鐵門冒了出來。 他看見我們很親切地笑了,露出了剛被拔掉沒有門牙的牙齒,熱切地指指電話,表示可以通話了。

他犯了什麼罪?

1989年,邱和順被判死刑,他是12名被告之一,罪名:謀殺保險員柯洪玉蘭和綁架學童陸正。

作為臺灣最曠日持久的案件之一,檢方至今仍未拿出任何靠得住的證據,不僅柯洪玉蘭的頭顱與四肢始終未被尋獲,陸正迄今也依舊行蹤成謎。對於邱和順等人的控訴,完全建立在他們的口供筆錄上。

據邱和順描述,在長達四個月的羈留期間,他被蒙住眼睛、被捆綁、被迫坐在冰上、被電棍電擊、被灌辣椒水,因而被逼自白認罪。

只要認罪便能減刑,換算刑期,就是認罪就可以馬上恢復自由。邱和順卻拒絕了。

1994年,兩名檢察官和10名員警被判定在初步調查期間使用酷刑,然而,被告們的供詞並未被完全排除在法庭證據之外。2015年,再次有當年協同辦案的員警願意作證,證明在初步調查期間,邱和順曾稱遭受酷刑和被迫承認犯罪,然而將案件再審的請求仍被臺灣高等法院駁回。

在這長達三十年的司法馬拉松裡,許多法律專家、學者、公民團體、人權組織為邱和順奔走努力,從不放棄 ,但多次上訴和再審,結果仍與1989年相同:死刑。邱和順的案件成為了臺灣司法系統的一個長期的污點。

2011年,在高院更11審期間,法官告訴邱和順,若果他認罪便能減刑。換算刑期,就是認罪就可以馬上恢復自由。邱和順卻拒絕了。

關押逾三十年

邱和順說,我們是第 274 和 275 位探訪他的人。

作為2012年「寫信馬拉松」活動的「主角」之一,邱和順記得曾收到四五千封國際特赦組織世界各地的會員寄來的信 , 「好多好多,有一天我會出去好好整理起來,」、「我出去了要親自去香港、倫敦跟德國跟大家道謝,我也要去臺灣分會幫你們做更多有關死刑的事情。」

收到的信中,許多是外語, 邱和順雖然不理解具體內容,但能感受到其中的支持。我們說等他出來以後,可以教他英文,這樣他可以看得懂更多信。 「我老了,沒有辦法學習了啦。 青春歲月都在監獄裡。 你翻譯給我聽就好。」他說我們可能太年輕了,不知道他的經歷。1988年被拘押時,邱和順二十歲出頭,這三十多年的牢獄生涯,再加上曾經遭受過的酷刑,他一度因生病差點死在獄中, 這幾年挺過了許多我們無法想像的痛苦。

「監獄裡的事還是等我出去了再說給你們聽吧。 你們要鼓勵更多年輕人出來當好的法官跟律師,我們才能一起做司法改革。」他的話令人感慨,究竟在監獄中遭受了什麼,使他這樣思考,能夠這樣笑著跟我們說這些話。

1988年被拘押時,邱和順二十歲出頭,這三十多年的牢獄生涯,再加上曾經遭受過的酷刑,他一度因生病差點死在獄中。

歌聲裡的希望

「我有兩首歌,唱給你們聽,台語的。」 閒聊途中,邱和順突然說道。 那是兩首表達他長年被關押的心情的歌,歌裡有一道天光,有感謝、有他日夜想念的自由,有悲傷、寂寞、害怕,卻竟也充滿了希望。 他不懂樂譜,但是去年自己寫了這兩首歌,說他在獄中認識了耶穌,信奉天主,每天都讀經。

這是邱和順作為死囚生活的第三十一年,在冤獄平反的路上,在追尋司法正義的途中,一切都依然十分艱巨,但他仍然保有勇氣 ,意志堅定 。 而身處牢籠外的我們,也不會放棄,不會止步。

文/ 黃尚卿(國際特赦組織臺灣分會代理秘書長)、潘嘉偉(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區辦事處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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