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 17/5986/2017
李明哲(Lee Ming-cheh)是2017年1月1日中國新的《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生效後,第一名遭到拘留的外國非政府組織工作者。
《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對於限制結社自由與和平集會與表意自由增加多重限制。雖然該法表面上設計來規範甚至保護境外非政府組織,但是也將監管這些非政府組織註冊、運作以及預審批准其活動的責任轉移給公安部─也就是國家的警察機關。公安被賦予更廣的處理權來監看並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提高了該法被濫用於威脅和迫害人權捍衛者及非政府組織員工的風險。
此法將限制眾多組織的活動或存續,且將對中國公民社會產生噤聲效應。此將給予公安對外國非政府組織新的不受監督的權力,此法非常可能遭到濫用,人權捍衛者和非政府組工作者可能因為合法的工作遭到恫嚇和迫害。在此法案的諮詢期間,國際特赦組織曾提交文件給中國政府,敦促撤回草案或大幅修改該法以符合國際人權法和標準,文件請見:https://www.amnesty.org/en/documents/asa17/1776/2015/en/
姓名:李明哲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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