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與人權

從國家元首到石油公司執行長,這些有權力的決策者一直想讓我們相信:地球的未來掌握在我們手上。他們希望我們以為,只要回收做得夠多、不再用一次性塑膠,就能阻止氣候危機,以及它帶來的人權侵害。

他們想讓我們相信,解方在於個人的行動,而不是終結企業的貪婪。

這完全不是事實。

今天的化石燃料經濟,是從現有體制中獲利的公司和政府官員推動、並出錢支持。是他們決定到底要不要繼續開採並燃燒化石燃料,而這些做法讓孩子在嚴重污染的城市長大,得到氣喘和其他呼吸道疾病;也讓農民因為乾旱或災難性的豪雨而失去生計。

但我們仍有理由抱持希望。各國政府在法律上負有迅速減少並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排放的義務,若未履行這些義務,便構成對基本人權的侵害。造成氣候變遷最多的政府,必須率先行動,並承擔最大幅度的減排責任。

這些權利包括我們的健康權、食物權、居住權,甚至是生命權。如果我們攜手合作,發出足夠大的聲音,就能創造一條變革之路。

現在播下後化石燃料未來的種子還不算晚

氣候變遷造成的劇烈衝擊,非常清楚也極其殘酷的讓我們看見:要享有其他權利,健全的環境是不可或缺的。

國際特赦組織秘書長阿格妮斯.卡拉馬爾(Agnès Callamard)


一名年輕女子與一名兒童在索馬利亞貝萊德韋內地區( Beledweyne, Somalia),因豪雨而流離失所,坐在帳篷外洗碗。氣候變遷帶來的洪水與乾旱循環,使索馬利亞數十萬人陷入脆弱處境並被迫流離失所。
一名年輕女子與一名兒童在索馬利亞貝萊德韋內地區( Beledweyne, Somalia),因豪雨而流離失所,坐在帳篷外洗碗。氣候變遷帶來的洪水與乾旱循環,使索馬利亞數十萬人陷入脆弱處境並被迫流離失所。
© LUIS TATO/AFP via Getty Images

為什麼我們的領導者對氣候變遷的不作為是一項人權問題?

氣候變遷與人權密不可分,是因為它不僅影響環境,也影響我們自身的福祉,最終影響我們的生存。

世界各國領導者,尤其是來自高收入、對溫室氣體排放負有最大歷史責任的國家,未能履行遏止氣候變遷,並協助我們適應變化的法律義務。如果他們不迅速採取行動,地球暖化的影響將會隨時間推移加劇,為當代與未來世代帶來毀滅性的後果。

在壓倒性的科學證據面前,政府卻仍未對氣候危機採取行動,這可能是史上最大規模的跨世代人權侵害。 

企業同樣負有尊重人權的責任,但許多企業,特別是化石燃料公司,仍在逃避責任,並帶來可能致命的後果,持續開採、加工、販售並燃燒化石燃料。他們也散播關於氣候變遷的錯誤資訊,把自己做的一點點改善大肆宣傳,當成他們「綠色憑證」的證明。

 

2023 年致命的暴洪過後,一名男孩看著救援人員在東部城市蘇薩(Soussa)的瓦礫堆中搜尋。
2023 年致命的暴洪過後,一名男孩看著救援人員在東部城市蘇薩(Soussa)的瓦礫堆中搜尋。
© OZAN KOSE/AFP via Getty Images

氣候變遷與生命權

我們所有人都享有生命權,以及在自由與安全中生活的權利。但氣候變遷正威脅地球上數十億人的生命與安全,最明顯的例子是與極端天氣相關的事件,例如風暴、洪水與野火。

氣候變遷威脅生命的方式,還有許多比較不明顯的途徑。世界衛生組織預測,在 2030 年至 2050 年之間,氣候變遷每年將造成 25 萬人死亡

一名兒童在潘普洛納阿爾塔區(Pamplona Alta)洗手,當地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一直難以取得乾淨的水源。由於無法取得飲用水,人們被迫向送水卡車購水。
一名兒童在潘普洛納阿爾塔區(Pamplona Alta)洗手,當地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一直難以取得乾淨的水源。由於無法取得飲用水,人們被迫向送水卡車購水。 
©Klebher Vasquez/Anadolu Agency via Getty Images
氣候變遷與健康權

所有人都享有最高身心健康標準的權利,根據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的說法,人為造成的氣候變遷,所帶來主要健康影響包括: 

  • 更大的受傷風險 
  • 更劇烈的熱浪與火災而導致受傷、疾病與死亡的風險增加 
  • 因糧食生產減少而導致營養不良風險增加 
  • 來自食物、水源與病媒傳播疾病的風險增加

人們,尤其是兒童,如果經歷自然災害等創傷性事件,而這些事件被氣候變遷加劇,可能會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化石燃料的開採與燃燒對我們的傷害,並不僅止於氣候影響。大量科學證據表明,光是在 2020 年,空氣污染就導致超過 120 萬人死亡。燃燒化石燃料與製造石化產品不僅會造成空氣污染,引發的全球暖化還會使空氣污染問題進一步惡化。

氣候變遷與居住權

每個人都有權讓自己和家人維持適當的生活水準,包括適當的居住條件。

若各國政府未能進一步採取行動以阻止氣候變遷惡化,洪水與野火等極端天氣將持續摧毀人們的家園,使他們流離失所。乾旱也可能導致環境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海平面上升則威脅著全球低窪地區數百萬人的住所。

氣候變遷已經造成流離失所,例如在墨西哥塔巴斯科州(Tabasco),海平面上升正在摧毀整個社區

氣候變遷與水權及衛生權

我們所有人都享有安全用水的權利,以及使用能確保我們健康的衛生設施。

然而,政府與企業持續的不作為,已使我們走到這樣的境地:融雪與冰層消融、降雨減少、氣溫升高以及海平面上升,威脅著水資源的品質與數量。目前已有7億8,500萬人無法取得安全的飲用水或衛生設施。氣候變遷將使情況更加惡化。 

在奈及利亞博莫地區(Bomo, Nigeria)的殼牌油田,一道火焰從排氣管中竄出。殼牌公司在尼日河三角洲(Niger Delta)長期而危險的歷史,使該地區飽受災難性的漏油事故與對當地奧貢尼族行動者的暴力鎮壓。
在奈及利亞博莫地區(Bomo, Nigeria)的殼牌油田,一道火焰從排氣管中竄出。殼牌公司在尼日河三角洲(Niger Delta)長期而危險的歷史,使該地區飽受災難性的漏油事故與對當地奧貢尼族行動者的暴力鎮壓。
© Tim Lambon / Greenpeace

什麼造成氣候變遷?

  • 燃燒化石燃料 
  • 農業與森林砍伐 
  • 土地使用變更

由於一系列人為因素,地球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升溫。 

為了能源與交通燃燒化石燃料(例如所謂的「天然氣」、石油與煤炭),會排放有毒污染物,毒害我們的空氣與肺部,並造成全球超過 70% 的溫室氣體排放。當二氧化碳與甲烷被釋放到大氣中時,它們會將能量困在大氣層內,使地球暖化。

化石燃料排放所造成的危害正以驚人的速度加劇。因為我們的政府未能夠快的使經濟體擺脫對化石燃料的依賴。儘管許多地區已增加對再生能源的投資,但由於能源總使用量持續成長,化石燃料的使用並未下降。

我們的政府,尤其是那些高收入、高排放國家的政府,必須將重心放在逐步淘汰化石燃料、轉向更永續且更公平的能源解決方案,並同時協助低收入國家轉型。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國四川省綿陽市江油市(Jiangyou, Mianyang City, Sichuan Province of China),推土機將煤炭推送至江油發電站的輸送帶上。
2022 年 1 月 28 日,在中國四川省綿陽市江油市(Jiangyou, Mianyang City, Sichuan Province of China),推土機將煤炭推送至江油發電站的輸送帶上。 
©Liu Zhongjun/China News Service via Getty Images
哪些產業對氣候變遷的貢獻最大?

幾乎所有產業都涉及化石燃料的燃燒,但有些產業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明顯比其他產業更高。造成最多化石燃料排放的產業是能源產業,因為能源產品本身就對氣候有害。

第二大污染的來源是農業部門。例如工業化畜牧業、森林砍伐與土地使用變更,不僅增加了空氣中的溫室氣體排放,也破壞我們對抗二氧化碳濃度上升的天然防線。森林與樹木能吸收二氧化碳,對保護我們的大氣層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但它們卻因刻意縱火清理土地以供商業農業使用而遭到破壞。

在孟加拉薩特基拉(Satkhira, Bangladesh),當地村民走在乾涸的河床上。孟加拉是最容易受到氣候變遷衝擊的陸地國家之一。
在孟加拉薩特基拉(Satkhira, Bangladesh),當地村民走在乾涸的河床上。孟加拉是最容易受到氣候變遷衝擊的陸地國家之一。
©Zakir Hossain Chowdhury / Barcro / Barcroft Media via Getty Images

誰最受到氣候變遷不作為的衝擊最大?

除非各國政府採取行動,並在需要時尋求協助,否則氣候變遷將危害我們所有人。但對於某些社區與群體,特別是那些原本就處於弱勢並遭受歧視的人,氣候變遷的影響更為嚴重。這些群體包括但不限於:

開發中國家的人民,特別是沿海國家與小島國家

低收入國家,尤其是低窪的小島國與較不發達的國家,是氣候變遷影響最嚴重的地區之一。這些國家的人民對溫室氣體排放的貢獻極少,但他們的國家卻承受最嚴重的傷害。

雖然某些國家因地理位置特別容易受到氣候變遷衝擊——例如小島國家,但低收入國家承受最大的損害絕非偶然。這不僅是因為它們對氣候災害的高度暴露,也與殖民主義留下的長期後果有關,包括國家間資源分配不均。這些權力不對等,至今仍受到當代種族主義與新殖民主義的支撐。

低收入國家缺乏資金因應氣候變遷的不利影響,但擁有必要資源的企業與高收入國家的政府,卻經常無視法律上的責任與義務。

儘管存在嚴重的權力失衡,許多低收入國家的政府與行動者仍在奮起反抗。例如,由萬那杜政府與這個太平洋小島國的學生共同發起的一項行動,在聯合國促成了一次具有歷史意義的投票,強化了將氣候變遷不作為視為國際正義議題的呼籲。

氣候行動者瑪莉內爾・烏巴爾多(Marinel Ubaldo)走向菲律賓東薩馬(Eastern Samar, Philippines)的尤蘭達海灘(Yolanda Beach)。
.氣候行動者瑪莉內爾・烏巴爾多(Marinel Ubaldo)走向菲律賓東薩馬(Eastern Samar, Philippines)的尤蘭達海灘(Yolanda Beach)。
©Eloisa Lopez/Amnesty International
遭受環境種族主義影響的社群

氣候變遷與化石燃料相關污染的影響,也與種族與其他社會階層相關。

例如在北美,貧困的有色人種社區往往被迫呼吸有毒空氣,因為他們的社區更可能位於發電廠、石化設施與煉油廠附近。他們罹患呼吸道疾病與癌症的比率顯著偏高。非裔美國人死於空氣污染的機率,是美國整體人口的三倍。 

邊緣化的女性與女孩
女性與女孩往往被限制在使她們依賴自然資源的角色與工作中。由於她們在取得財務或技術資源面臨障礙,或被剝奪土地所有權,她們適應氣候變遷的能力較弱。在氣候相關事件的衝擊下,她們面臨更高風險,因為她們較難保護自己,也更難從災害中復原。

兒童
由於特殊的新陳代謝、生理狀態與發展需求,兒童與年輕人已經正在承受氣候變遷的傷害。這意味著,例如社群所經歷的強制遷徙(影響的權利範圍涵蓋水、衛生、食物、居住、健康、教育與發展等),對兒童而言,可能造成特別嚴重的傷害。

 

研究案例:巴基斯坦(Pakistan)
一名 70 歲的磚窯工人正在降溫消暑。
一名 70 歲的磚窯工人正在降溫消暑。

 

如果我們停下來休息,就沒有工資……因為貧窮,無論天氣如何,我們都必須工作。

一名來自賈科巴巴德的拖拉機司機,當地氣溫曾高達 52°C

2023 年,國際特赦組織發布了一項研究,突顯了生活在全球最炎熱城市之一、且身處貧困中的人們所面臨的困境,其中包括拉合爾與賈科巴巴德。

巴基斯坦站在氣候危機的最前線,一連串極端熱浪顯示氣候變遷對人權造成的嚴重破壞。由於社經地位差異,有些人承受的影響更加嚴重。

什麼是氣候正義?

氣候變遷必須被視為一個不正義的問題,就如同我們看待其他人權侵害一樣。它源自少數握有權力的人所採取的行動,而這些行動對另一群人——也就是我們其餘所有人造成傷害。受害最深的是處於邊緣地位的人,例如低收入國家的人們,以及高收入國家中遭受歧視的群體。

這正是為什麼你可能經常聽到許多行動者與社會運動使用「氣候正義」這個詞彙。這個概念以人為本,討論如何以公平與平等的方式制定政策並促成改變。

來自馬賽社群(Masai)的女性參與由「未來星期五」(Fridays For Future)所組織的全球氣候罷工,要求世界領袖進行氣候賠償並採取行動,並真正的落實氣候行動。
來自馬賽社群(Masai)的女性參與由「未來星期五」(Fridays For Future)所組織的全球氣候罷工,要求世界領袖進行氣候賠償並採取行動,並真正的落實氣候行動。
©TONY KARUMBA/AFP via Getty Images

氣候正義的解決方案會檢視氣候危機的根本成因,以及氣候變遷如何建立在既有不平等之上,並進一步放大這些不平等。它呼籲握有權力的制度性機構正視這些失衡與不正義,並為一個不再複製當下與過去歧視的未來奠定基礎。

氣候正義運動,將最受氣候危機影響的群體與社群的訴求、經驗與知識置於核心。

它也呼籲我們所有人,在為一個公正且平等的未來進行倡議與動員時,必須認識到自身所擁有的特權。

性別、種族、階級、族群、身心障礙,以及跨世代正義,都是實現真正氣候正義不可或缺的要素。

 

保羅叔叔與帕拜叔叔是澳洲最北端托雷斯海峽地區、古達・馬魯伊利加爾族的社群領袖。他們主張澳洲政府未採取足夠行動以防止氣候變遷所造成的傷害,導致其土地與文化遭到破壞。
保羅叔叔與帕拜叔叔是澳洲最北端托雷斯海峽地區、古達・馬魯伊利加爾族的社群領袖。他們主張澳洲政府未採取足夠行動以防止氣候變遷所造成的傷害,導致其土地與文化遭到破壞。 
研究案例:澳洲(Australia)

在許多地方,原住民族正站在推動氣候正義的最前線。這是因為氣候變遷對他們的土地與生活方式構成了獨特且嚴重的威脅。 

例如,古達・馬魯伊利加爾族(Guda Maluyligal Nation)的兩位領袖,將澳洲政府告上法院,要求政府採取行動,防止神聖文化遺址以及島嶼基礎設施遭到進一步破壞。

若未能立即採取緊急行動,許多托雷斯海峽(Torres Strait)島民將被迫離開家園,因為大片地區將變得無法居住。對這些社群造成毀滅性的影響。 

 

能源轉型如此重要?

若以2019年為基準,在 2030 年前將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 43%,並在 2050 年達成淨零排放,從以化石燃料為基礎的能源體系,轉型為再生能源基礎設施是至關重要的。

各國政府必須推動再生能源和成熟技術的轉型,這些解方不應以犧牲地球或人類為代價。政府不得將問題推給未來世代,必須以法律要求企業在能源轉型過程中尊重人權。

多年來缺乏監管的產業做法,使得產業蓬勃發展所帶來的不利影響(例如電池產業),正由生活在礦產資源豐富土地上的社區承受,例如阿根廷(Argentina)、智利( Chile)與玻利維亞(Bolivia)的「鋰三角地帶」,以及剛果民主共和國(Democratic Republic of Congo)的鈷礦開採區。 

國際特赦組織如何追究領導者的責任,並推動終結化石燃料?

有權力的決策者必須將人民置於利益之上,全面、迅速、徹底終結化石燃料的使用。

真正的正義,包括終止對地球的破壞,也包括對生活受到最嚴重影響的人提供補償與支持。

當政府與企業執行長選擇持續破壞環境時,他們正在侵犯我們的人權。這不僅僅是善意與否的問題,而是一項適用於所有政府與企業的法律義務。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生產與使用的行動,必須以公平的方式進行;因此,歷史上排放最多的高收入國家,負有更沉重的責任來實現氣候正義。這些國家應該向低收入國家提供資金,使各方都能達成減排目標。

我們正在為氣候變遷所造成的影響尋求正義。我們蒐集證據並進行研究,要求真正掌握權力的人採取有效行動,並強化針對他們的法律責任主張。

最重要的是,我們與像你一樣的人並肩倡議,因為你們能幫助我們發出足夠大的聲音,讓世人清楚知道,對氣候變遷的不作為,絕不會被忽視。 

台灣面對的氣候正義挑戰 

能源需求下的人權危機與公正轉型挑戰 

台灣目前的發電仍以火力發電為主,電力主要來自燃煤與天然氣等化石燃料。隨著 AI 、半導體等高耗能科技產業的擴張,台灣的用電需求也持續增加,短期內難以大幅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而化石燃料所造成的環境與健康負擔,往往集中工業排放密集的中南部地區與弱勢社群,使當地居民承受較高的空氣污染與呼吸道疾病風險,例如高雄大林蒲居民長期被中油、中鋼、台電等重工業包圍,環境部報告顯示當地空氣有 16 種致癌物及超標的 PM2.5,居民罹癌機率顯著較高。 

在台灣高度的能源需求下,台灣若要達成 2050 年淨零排放,並逐步淘汰化石燃料,勢必須要推動能源轉型,但轉型過程可能會對經濟與社會分配造成影響,因此須落實公正轉型:將社會條件的不平等,脆弱族群的權益納入轉型考量,若僅以減碳效率或能源供應為優先,而不考量不同區域的污染分布、辨識受衝擊的利害關係,能源轉型則可能複製甚至加劇既有的社會不正義。 

但再生能源的開發過程本身也許要符合公正轉型原則,遵守「自由、事前、知情同意」(Free, Prior and Informed Consent)的 FPIC 原則。能源業者為了降低開發時程與成本、避免過早引發反對聲浪,在土地取得與規劃大致完成後,才形式性地召開說明會,使得農漁民、部落及在地居民在決策過程中僅能被動接受資訊,難以真正參與討論與影響決策。風電的設置也遇到與當地漁民作業漁場的衝突問題。 

為了追求淨零排放,台灣也將運具電動化作為關鍵計劃之一,大量提升了電動汽機車需求,相關的品牌、零組件與材料的供應鏈隨之蓬勃發展,鈷、鋰、鎳、銅等製造電動車電池所需的礦物需求也相應增長;然而大量的礦產開發過程可能對人權與環境造成影響,包含礦產開採造成的對居民與原住民的迫遷、健康、水資源權利的侵害。但台灣目前缺乏具有強制性的盡職調查法,難以要求公共採購與供應鏈符合公正轉型的原則,讓電動車的發展潛藏高度的人權風險。 

氣候變遷下的台灣自然災害與調適政策 

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指出,如果全球暖化無法有效控制,台灣未來夏季可能延長至長達七個月,極端降雨事件也將更加明顯,可使用的水資源在豐水期與枯水期之間的差距擴大,導致乾旱風險增加。例如 2021 年台灣發生的嚴重乾旱,起因為 2020 年梅雨季提早結束,夏季沒有颱風侵臺,秋冬季降雨量也偏少,隔年春季降雨仍然不足,導致台灣出現百年大旱,使民生用水需要限水,以及農作物損失約 16.5 億元。

雖然由於氣候變遷讓未來侵臺颱風的總數可能減少,但單一颱風的強度與降雨量可能增加,加上位處地震帶與山坡地比例高的地理條件,複合式災難的風險也會提高。例如 2025 年花蓮馬太鞍溪上方的堰塞湖,在樺加沙颱風豪雨後發生溢流潰壩,洪水沖毀橋樑與提防並淹沒光復鄉。

台灣在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時,目前已制定相關行動計畫,但仍有不足,例如國際間近年倡議的「以自然為本的解方」,強調透過保護與恢復自然生態系統,以發揮其原有的調節能力來降低氣候風險,在台灣的制度設計中仍缺乏。現行氣候變遷調適政策也未納入人權保障機制,例如未要求政府在擬定調適政策時評估對人權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也欠缺公民監督及司法審查機制。

原住民族面對的氣候變遷風險與能源開發下的人權侵害 

氣候變遷也對原住民族部落造成顯著影響。許多原住民族社群居住於山區或沿海地帶,當極端氣候事件發生時,往往首當其衝。例如2009年莫拉克颱風帶來破紀錄降雨,造成山區嚴重土石流與聚落毀損,小林村、新好茶村等部落遭致嚴重損害,族人被迫強制遷居遷村。即使尚未達到遷村的程度,豪雨預警發布時,許多山區部落仍需反覆進行預防性撤離,不斷面臨暫時撤村。

除了極端災害之外,氣候變遷也逐漸改變了生態環境,讓高度仰賴自然資源的原住民族受到衝擊。例如宜蘭的茂安部落,隨著氣候變遷,台灣傳統的四季分界變得愈來愈不明顯,現在幾乎只剩下夏季與冬季兩種明顯季節。山區氣溫在短時間內急劇升高,導致農作物的病蟲害增加,農民往往被迫使用更強效的農藥以維持作物生產,也可能對族人健康造成風險。

台灣的原住民族也面臨能源開發帶來的衝突。台東知本光電開發案中,台東縣政府原計畫在知本溪口開發光電設施,但該地區屬於卑南族部落的傳統領域,開發計畫引起部落族人的反對。且開發過程中未充分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所保障的諮商同意權,投票也存在程序瑕疵,最終使部落族人提起訴訟,撤銷電業許可。

蘭嶼的低放射性核廢料貯存場原被視為暫時設施,但核廢料在島上長期滯留已數十年,政府早年以國防工業等名義推動設置,達悟族居民後來才逐步發現進入蘭嶼的是核廢料而非一般建設,之後爆發多次抗爭,重大環境負擔竟被放置在邊陲原住民族地區,且決策過程缺乏充分告知與實質同意。

台灣面對的氣候正義挑戰  

能源需求下的人權危機與公正轉型挑戰  

台灣目前的發電仍以火力發電為主,電力主要來自燃煤與天然氣等化石燃料。隨著 AI 、半導體等高耗能科技產業的擴張,台灣的用電需求也持續增加,短期內難以大幅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而化石燃料所造成的環境與健康負擔,往往集中工業排放密集的中南部地區與弱勢社群,使當地居民承受較高的空氣污染與呼吸道疾病風險,例如高雄大林蒲居民長期被中油、中鋼、台電等重工業包圍,環境部報告顯示當地空氣有 16 種致癌物及超標的 PM2.5,居民罹癌機率顯著較高。  

在台灣高度的能源需求下,台灣若要達成 2050 年淨零排放,並逐步淘汰化石燃料,勢必須要推動能源轉型,但轉型過程可能會對經濟與社會分配造成影響,因此須落實公正轉型:將社會條件的不平等,脆弱族群的權益納入轉型考量,若僅以減碳效率或能源供應為優先,而不考量不同區域的污染分布、辨識受衝擊的利害關係,能源轉型則可能複製甚至加劇既有的社會不正義。  

但再生能源的開發過程本身也許要符合公正轉型原則,遵守「自由、事前、知情同意」(Free, Prior and Informed Consent)的 FPIC 原則。能源業者為了降低開發時程與成本、避免過早引發反對聲浪,在土地取得與規劃大致完成後,才形式性地召開說明會,使得農漁民、部落及在地居民在決策過程中僅能被動接受資訊,難以真正參與討論與影響決策。風電的設置也遇到與當地漁民作業漁場的衝突問題。  

為了追求淨零排放,台灣也將運具電動化作為關鍵計劃之一,大量提升了電動汽機車需求,相關的品牌、零組件與材料的供應鏈隨之蓬勃發展,鈷、鋰、鎳、銅等製造電動車電池所需的礦物需求也相應增長;然而大量的礦產開發過程可能對人權與環境造成影響,包含礦產開採造成的對居民與原住民的迫遷、健康、水資源權利的侵害。但台灣目前缺乏具有強制性的盡職調查法,難以要求公共採購與供應鏈符合公正轉型的原則,讓電動車的發展潛藏高度的人權風險。  

氣候變遷下的台灣自然災害與調適政策  

國家氣候變遷科學報告指出,如果全球暖化無法有效控制,台灣未來夏季可能延長至長達七個月,極端降雨事件也將更加明顯,可使用的水資源在豐水期與枯水期之間的差距擴大,導致乾旱風險增加。例如 2021 年台灣發生的嚴重乾旱,起因為 2020 年梅雨季提早結束,夏季沒有颱風侵臺,秋冬季降雨量也偏少,隔年春季降雨仍然不足,導致台灣出現百年大旱,使民生用水需要限水,以及農作物損失約 16.5 億元。 

雖然由於氣候變遷讓未來侵臺颱風的總數可能減少,但單一颱風的強度與降雨量可能增加,加上位處地震帶與山坡地比例高的地理條件,複合式災難的風險也會提高。例如 2025 年花蓮馬太鞍溪上方的堰塞湖,在樺加沙颱風豪雨後發生溢流潰壩,洪水沖毀橋樑與提防並淹沒光復鄉。 

台灣在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時,目前已制定相關行動計畫,但仍有不足,例如國際間近年倡議的「以自然為本的解方」,強調透過保護與恢復自然生態系統,以發揮其原有的調節能力來降低氣候風險,在台灣的制度設計中仍缺乏。現行氣候變遷調適政策也未納入人權保障機制,例如未要求政府在擬定調適政策時評估對人權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也欠缺公民監督及司法審查機制。 

原住民族面對的氣候變遷風險與能源開發下的人權侵害  

氣候變遷也對原住民族部落造成顯著影響。許多原住民族社群居住於山區或沿海地帶,當極端氣候事件發生時,往往首當其衝。例如2009年莫拉克颱風帶來破紀錄降雨,造成山區嚴重土石流與聚落毀損,小林村、新好茶村等部落遭致嚴重損害,族人被迫強制遷居遷村。即使尚未達到遷村的程度,豪雨預警發布時,許多山區部落仍需反覆進行預防性撤離,不斷面臨暫時撤村。 

除了極端災害之外,氣候變遷也逐漸改變了生態環境,讓高度仰賴自然資源的原住民族受到衝擊。例如宜蘭的茂安部落,隨著氣候變遷,台灣傳統的四季分界變得愈來愈不明顯,現在幾乎只剩下夏季與冬季兩種明顯季節。山區氣溫在短時間內急劇升高,導致農作物的病蟲害增加,農民往往被迫使用更強效的農藥以維持作物生產,也可能對族人健康造成風險。 

台灣的原住民族也面臨能源開發帶來的衝突。台東知本光電開發案中,台東縣政府原計畫在知本溪口開發光電設施,但該地區屬於卑南族部落的傳統領域,開發計畫引起部落族人的反對。且開發過程中未充分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所保障的諮商同意權,投票也存在程序瑕疵,最終使部落族人提起訴訟,撤銷電業許可。 

蘭嶼的低放射性核廢料貯存場原被視為暫時設施,但核廢料在島上長期滯留已數十年,政府早年以國防工業等名義推動設置,達悟族居民後來才逐步發現進入蘭嶼的是核廢料而非一般建設,之後爆發多次抗爭,重大環境負擔竟被放置在邊陲原住民族地區,且決策過程缺乏充分告知與實質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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