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原基法體系,拒當次等原住民」 聯合聲明記者會
本日( 5 月 9 日),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受邀參加平埔族各族群聯合舉行之「納入原基法體系,拒絕矮化立法」記者會,並於會中呼籲行政院與立法院確保未正名原住民族群之權利,並於各項政策與修法過程中納入族群意見。
日前,以鄭天財 Sra Kacaw 為首的立法委員提出《平埔族群身分法草案》,並已在 4 月 18 日已完成立法院一讀程序。該草案明定將另外設置「平埔族群委員會」,並且這些被劃為平埔族群的個人與群體將不適用於現存之《原住民基本法》,引發未正名原住民族群之爭議。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法案政策主任陳靖捷 Temelalj Kazangiljan 表示:「該草案除違背 111 年憲判字第 17 號 精神,將尚未正名的族群排除在原住民族體系之外,這也與原住民權利保障的國際法發展相悖,否定了原住民尋求自我認定/自我認同(self-identified),並拆解原住民權利核心的集體權與個人權的連結。」
陳靖捷 Temelalj Kazangiljan 也提醒,依照國際人權標準,原住民應充分享有自決權,自由決定自己的政治地位,自由謀求自身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
「而這也表示國家有義務要去確保政治參與、確保原住民族和個人不被強行同化或其文化被毀滅的權利,並且提供相應的機制去保障原住民在保存其文化、土地、居住、禁止歧視等基本權利,這也包含通過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反歧視法』。」
「無論是哪一個草案版本,都應該落實有效知情同意以及對受影響之權利持有者之人權影響評估 。行政院本已計畫在今年下半年實施法案人權影響評估作業,我們也呼籲應該將 2024 年由原住民委員會提出的《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人權影響評估,並在討論與審查法案條文的內容時,納入受影響族群之諮詢意見。」
發言結尾,陳靖捷 Temelalj Kazangiljan 也強調政府還應該透過有效的人權教育,來破除大眾對於平埔族歷史、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政治參與權利上的迷思。
背景資訊
憲法法庭於 2022 年 10 月 28 日作出 111 年憲判字第 17 號「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判決,指出所有現存台灣的南島語系民族,只要保有語言、習俗、傳統等文化特徵,維持族群認同,且有客觀歷史紀錄可稽,屬於原住民族,依法應保障。並在3年內完成修法或另定特別法,若逾期,族人則可逕直向原民會申請認定。因此,原住民委員會於 2024 年將《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草案》提送行政院,但目前尚未送入立法院提案審查。
今年 4 月初,鄭天財 Sra Kacaw、盧縣一、林倩綺發起、16 位立法委員聯署提出《平埔族群身分法草案》,並在 4 月 18 日通過一讀程序。為此,民間社會發起行動並發布了聯合聲明(如附件)。
「納入原基法體系,拒當次等原住民」聯合聲明
我國憲法法庭已於 111 年憲判字第 17 號「西拉雅族原住民身分案」作出明確解釋,判決主文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1 項及第 12 項前段規定所保障之原住民族,應包括既存於臺灣之所有臺灣南島語系民族。」而 4 月 18 日通過立法院一讀的《平埔族群身分法草案》雖以「強化主體性」為名,實則將台灣南島語系民族中尚未正名的族群自原住民族架構中排除,形成制度上的切割。
草案內文表示將另外設置「平埔族群委員會」,將造成我國中央層級存在兩個處理原住民事務之中央主管機關,對於政府組織架構更有疊床架屋之嫌;而這不僅與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17 號判決明確揭示之憲法精神背道而馳,更違背對歷史記憶、族群自決的基本尊重。
台灣南島語系尚未正名之族群屬於台灣原住民族,其在文化、語言、土地、教育、自然資源採集、政治參與與自治等權利,應被納入台灣原住民族整體法律架構中加以保障。相關身分認定以及文化、土地、政治參與和自治等制度性改革,應在《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架構下進行。並擬定相關修法及實施期程,在完整充分、平等尊重,且具實質意義的參與機制之上,讓台灣南島語系尚未正名之族群共同參與決策與討論。
我們嚴正提出四點訴求,要求政府及立法院:
- 堅決反對另立《平埔族群身分法》權利體系及設置「平埔族群委員會」。將台灣南島語系尚未正名的原住民族群推入次等族群的體制性邊緣,製造新的不平等與殖民傷害。
- 主張以修正《原住民身分法》為優先考量,確保台灣南島語系尚未正名族群的原住民族地位,確保包含文化、語言、土地、教育、自然資源採集、政治參與與自治等核心權利應在《原住民族基本法》架構下受到保障。
- 所有攸關族群權益的法律與政策改革,應建立在完整充分、平等尊重、具實質意義的參與機制之上,讓台灣南島語系未正名族群共同參與決策與討論。
- 堅決反對任何殖民式修法,拒絕分化與矮化未正名原住民族群。
我們願與各界共同努力,讓台灣原住民族的未來,不再被分裂、切割,尋求一條能真正落實歷史正義、實現族群自決的道路。
共同聲明發起人:長期關注已經釋憲正名、正待法制保障之原住民族群的我們團結在一起,所有關注的人和團體都是發起人。
共同聲明團體(以筆畫順序排列)
Tagasal 西拉雅自主民族議會、中部平埔族群青年聯盟、巴布拉族大肚社、巴布拉族水裡社、巴布拉族沙轆社、巴布拉族青年會、巴布拉族貓霧悚社、巴布拉族權益促進會、台灣馬卡道文化協會、台灣麥提伊文化交流協會、台灣道卡斯族人權促進會、宜蘭噶瑪蘭族流流社、宜蘭縣噶瑪蘭族發展協會、花蓮縣富里鄉大庄公廨協會、花蓮縣噶瑪蘭族文化基金會、南投縣康建發展協會、屏東縣內埔鄉老埤馬卡道文化協會、屏東縣枋寮鄉新開社區發展協會、屏東縣愛加倍生命關懷協會、洪雅文化協會、埔里道卡斯族日南社、埔里道卡斯族房裡社、高雄市甲仙區小林社區發展協會、高雄市甲仙區關山社區發展協會、高雄市杉林區小愛小林社區發展協會、高雄市荖濃平埔文化永續發展協會、高雄市荖濃平埔文化發展協會、高雄市旗山區西拉雅大林部落、凱達格蘭族三貂社、凱達格蘭族塔塔悠社、凱達格蘭部落聯盟、新北市凱達格蘭族協會、道卡斯文史工作室、臺中市沙轆社文化促進會、臺中市拍瀑拉族藝文發展協會、臺南市六重溪平埔協會、臺南市白河區六溪社區發展協會、臺南市西拉雅文化協會、臺灣Babuza巴布薩族協會籌備會、遷善南北社祭祀公業
聲援團體
Asia Indigenous Peoples Pact、Buan 月亮說話、Network of Indigenous Women in Asia、台中市布農族邁阿尚協會、台灣平埔原住民族文化學會、台灣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伊萬悠嬤工作室、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粉專:每天來點布農語啊!、都胞暖火福音工作室、Mata Taiwan(南島之眼文化工作室)、台灣要健康婆婆爸爸媽媽團協會、台灣移民青年倡議陣線協會、台灣藝術發展協會、全球綠人台灣之友會、社團法人台灣樹人會、阿罩霧文化基金會、南部反空污大聯盟、南湖社區大學猫霧拺社文化體驗班、桃園在地聯盟、耘林藝術人文生態關懷協會、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彰化縣二二八關懷協會、臺中市鄉土文化學會、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蕭靜文舞蹈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