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必須停止以非法暴力壓制示威

 
 
 

 

  • 自5月26日美國各地示威興起,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下全國出現警方暴力的事件及地點
  • 針對將近500支有關示威的影像紀錄進行分析
  • 40州內出現125起警方暴力事件,和平示威者、記者、旁觀路人皆受到波及
  • 示威出現新一波運動呼籲警方執法全面改革

國際特赦組織23日表示,美國於5月26日發生一名黑人遭警方非法殺害之後,各地出現群眾示威並呼籲警方執法改革,然而國內各地警力卻對示威者多次犯下人權侵害行為,惡劣情形令人震驚。國際特赦組織也發布互動式地圖,除了詳列各地警察暴力事件,也記錄人民發起的新一波運動,呼籲改革警方執法系統。

2020年5月26日至6月5日期間,為抗議種族歧視和非法警察暴力,美國國內及其他國家各地皆出現群眾示威,呼籲「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而在這期間,國際特赦組織記錄美國40州和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共發生125起警察暴力事件,示威者淪為執法暴力受害者。警方應遵守其義務尊重和促進人民和平示威的權利,然而我們透過這些分析卻看見,每天大街上的示威遊行頻繁出現警方執法不當、侵害示威者人權之情形。
2020年5月26日至6月5日期間,為抗議種族歧視和非法警察暴力,美國國內及其他國家各地皆出現群眾示威,呼籲「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而在這期間,國際特赦組織記錄美國40州和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共發生125起警察暴力事件,示威者淪為執法暴力受害者。警方應遵守其義務尊重和促進人民和平示威的權利,然而我們透過這些分析卻看見,每天大街上的示威遊行頻繁出現警方執法不當、侵害示威者人權之情形。



軍警人員非法使用暴力的行為包含毆打、濫用催淚彈和胡椒噴霧、發射低致命武器不當攻擊人民,如海綿彈和橡膠子彈。而犯下這些暴行的軍警人員來自當地警察機關、聯邦政府機關、美國國民衛隊等各單位。

國際特赦組織武裝與軍事行動資深危機顧問布萊恩.卡斯特納(Brian Castner)表示:「國際特赦組織的分析明確告訴了我們——美國各地的社會運動者和支持者上街示威,和平呼籲消除系統性種族歧視和警察暴力,軍警人員卻以過度的武裝應對,犯下更多的暴力行為攻擊人民。」

「這一次,美國不得再倉皇了事,不應再以『老鼠屎』為藉口敷衍人民。現在真正需要的是從根本改革警方執法的系統性缺失,停止縱容警方對黑人使用過度武力和法外處決。人民不應活在警方威脅的恐懼下,更何況警察背負著宣誓保護人民的義務。所有犯下過度武力和非法殺害的警務人員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針對美國各地示威進行公開來源調查

為了分析這些警察暴力事件,國際特赦組織危機證據研究小組從社群媒體上蒐集將近500支影像紀錄,針對示威展開研究。

研究人員隨後依據作戰武器、警力戰術、規範軍警武力的國際法和美國法律等方面的專業,針對這些數位內容進行驗證、地理定位及分析。

在部分調查過程中,研究人員也訪問了受害者,並向當地警察機關證實相關警方行為。



近全數的州皆出現警方暴行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分析,我們可以從地圖上看到警察暴力遍布國內各處,美國近乎80%的州都出現軍警人員暴行。

5月30日,明尼亞波利斯(Minneapolis)警局和明尼蘇達州國民警衛隊聯合組成的巡邏隊朝人民非法開槍。當時,居民僅是站在家門前和平表達抗議,但軍警人員卻以美國製造37/40mm子彈非法射擊民眾。隨後我們取得當時民眾在現場的手機錄音,可以聽見軍警人員命令民眾「進去屋裡」,還在開槍前大喊「射擊他們」(light them up)。

6月1日,來自聯邦政府不同單位的維安警力人員,包含美國公園警察隊(National Park Police)、監獄管理局(Bureau of Prisons)、哥倫比亞特區國民衛隊(DC National Guard)等,在白宮附近的拉法耶特廣場(Lafayette Square)對示威者犯下一系列人權侵害惡行。他們以防暴盾推撞示威者和媒體人員,濫用各樣的防暴劑、還投擲美製榴彈,這些榴彈含有胡椒噴霧且會產生如同閃光彈的震盪效果,除此之外警方還無差別地朝每一處掃射橡膠子彈。這起軍警攻擊事件被媒體大幅報導,其中《華盛頓郵報》的影片報導放上了影片時間軸記錄當時過程,而國際特赦組織也對此提供警方武器及戰術方面的分析。事件不久後,即出現總統川普現身當地附近教堂的照片。

6月1日同一天內,在費城市中心地區,州警和城市警隊使用大量催淚彈和胡椒噴霧,激烈驅離高速公路上(Vine Street Expressway)的和平示威群眾。Lizzie Horne為就讀當地猶太學校的學生,她當時也在現場受到波及。她向國際特赦組織透露:

「在大家都沒注意的情況下,他們(警方)開始朝群眾噴胡椒噴霧,安全島上有一名警察也開始對群眾噴,接著他們開始投擲催淚彈。有個人剛好站在正前方,他因為被催淚彈打中頭部開始向後跑。我們那時想幫他所以幫忙沖洗他的眼睛,結果他後來昏倒而且癲癇發作,發作的時間非常快。後來我們終於把他抬走想帶離現場,但警方卻丟了更多的催淚彈過來,這個時候大家都開始感到非常害怕了。警方開始用這些煙霧包圍我們,但我們被困在公路護欄邊的陡坡,要逃走還必須翻過護欄,但是護欄大概有兩公尺高。所以大家開始舉手投降,但警察沒有要收手的意思,發射一罐又一罐的催淚彈,我們幾乎被煙霧淹沒。最後我們都開始不由自主地流口水跟咳嗽。」

「結果警察換從另一邊出現,他們開始從護欄那一側丟催淚彈過來。在這之後,警察爬上斜坡毆打和擒抱壓制民眾,把人從斜坡上拖下來,逼他們跪著,把群眾集中在安全島上跪成一列,大家的手都被束線帶綁著。這時候警察把大家的口罩都拿掉,再次用噴霧或煙霧攻擊大家。」

警方暴行不只出現在這些大城市而已。到處都有警員對示威者不當使用催淚彈:肯塔基州的路易維爾、田納西州的默弗里斯伯勒、南達科他州的蘇瀑、新墨西哥州的阿布奎基…等地。5月30日,在印地安納州的韋恩堡,有名記者因遭警方射擊的催淚彈擊中臉部,眼睛失明。



須深入分析警方使用武力是否合法

警方針對和平示威者過度使用武力,此舉已違反美國憲法和國際人權法。各層級的執法單位對於人民和平集會的權利,都有責任及義務予以尊重、保護、和促進。

大多數示威者在過程中皆和平抗議,雖有部分人出現暴力行為,但是在多數的情況中,警方並沒有處理特定人士的非法行為。相反地,警方以不符比例原則的武力手段,無差別攻擊所有示威群眾。

只有在面臨嚴重威脅性命或其他人民權利的暴力行為時,維安警力才可以對公眾集會使用武力,且必須以符合絕對必要、比例原則、達到合法執法目的為原則。即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執法人員也須將和平示威者、旁觀路人、與積極犯下暴力行為的個人區分開來。即使有少數人犯下暴力行為,也不代表軍警人員可以對全體和平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而當少部分人的暴力行為不再對他人產生立即威脅,且已受到控制的時候,軍警人員應停止使用武力。

對公眾集會的任何限制,包含對示威者使用武力等等,都不應針對特定種族、族群、政治意識形態、或其他社會群體攻擊。

應盡速推動警方執法改革

美國總統川普於6月16日發佈行政命令,針對5月明尼亞波利斯發生喬治.佛洛伊德(George Floyd)遭勒頸窒息身亡一事,表示須採取措施限制警方過度使用勒頸術,同時也提到,將針對警方執法過當的案件建立全國資料庫以追蹤有不良紀錄的警員。

自示威爆發後,美國國內一些州區和城市的警政單位也針對當地實施部分改革,例如下令禁用催淚彈等鎮暴武器。在明尼亞波利斯當地,市議會的多數議員皆承諾將解散當地警政機關,並以更有效的公共安全機構取代。

國際特赦組織要求美國針對警察體系實施實質和長久的改革,包含:

  • 警方須停止再對黑人進行法外處決,並透過獨立、公正的調查對加害者究責,以及給予受害者及倖存者適當賠償
  • 確保及維護人民抗議警察暴力的和平示威權,警方不應再針對示威者、記者、旁觀路人犯下暴力行為
  • 通過包含《和平法案》(PEACE Act)的聯邦立法以及州法,限制警方應只在嚴格必要及符合比例原則的情況下使用武力
  • 廢除「有限豁免」(qualified immunity)原則,讓違法的警察能真正受到法律制裁,為個人行為負責
  • 通過聯邦立法以減少警方武裝配備

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研究員暨顧問布萊恩.葛瑞菲(Brian Griffey)表示:「實質、系統性、長久穩定的警力改革正為美國所需,讓全國人民可以安全在街上行走、自由和平地表達意見,不用再面對警方的暴力威脅,遑論警察的職責本應是保護人民。這屬憲法規定,也是國際人權法的原則之一;警方用肢體暴力、催淚彈、胡椒噴霧拒絕人民發表意見,這樣的行為就是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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