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人權報告|亞洲:越南、馬來西亞、緬甸、孟加拉

2019年度越南人權報告

2019年,越南良心犯人數激增。當局仍持續鎮壓言論、結社與和平集會自由。一項新的網路安全法於1月生效,旨在限制網路人權。當局在網路上及現實生活中騷擾、恐嚇人權捍衛者和社會運動者,並對他們實施侵權性限制,更利用一系列的刑法條款起訴人權捍衛者和社會運動者。長時間的審前羈押十分常見。良心犯無法會見律師和家庭成員、缺乏適當的醫療照護,在某些情況下還遭到了酷刑。

7月,越南與歐盟簽署了一項自由貿易協定以促進經濟增長。協定中的條款要求越南政府允許成立獨立的工會,並改進有關勞工權利的法律框架;該協定還要求越南政府批准一系列的國際勞工組織公約。

打壓言論自由

過去一年裡,當局以言論相關的理由拘捕、起訴了至少23人。大部分遭到打壓的人是以臉書(Facebook)為平台,就腐敗、環境、政治和人權等問題發表看法,被定罪者遭判處最高11年的有期徒刑。

政府還發起了具有針對性的行動,意在關閉自由出版社(Liberal Publishing House)並恐嚇其支持者。該出版社是一家出版民主及公共政策相關書籍的獨立出版商。公共安全部門在全國各地審問至少100人,搜查逾12人的家,並沒收由該出版社出版的書籍。胡志明市的警察甚至在10月拘留一名幫助此出版社運送圖書的人,並對其施以酷刑。

良心犯

針對和平示威活動的鎮壓及隨之而來的逮捕行動,導致良心犯人數大幅增加。截至5月,該國已知有118名良心犯。雖然2019年稍後有一些犯人在服刑後獲釋,但有更多人遭到逮捕。

來自家庭成員及當地人權團體的消息顯示,良心犯持續遭受各種形式的虐待,包括單獨監禁、劣質食物、無法得到醫療照護,以及精神和身體上的虐待。許多監獄管理人員鼓勵因普通犯罪入獄的犯人恐嚇、襲擊良心犯。兩名良心犯的家屬表示他們的親屬收到了死亡威脅。

一旦被定罪和判刑,良心犯往往被轉移到離家很遠的監獄,使家人難以探望他們和提供情感及物質支持。

法律發展

儘管國內及國際層面均有人提出關切,表示新的《網路安全法》可能會將大量網路言論入罪,但該法仍然於1月生效。該法第8條禁止人們「扭曲歷史,否定革命成果,破壞民族團結」及「提供假訊息,在公民間造成混亂,[並]損害社會經濟活動」。同樣地,該法第16條對反國家宣傳的定義過於廣泛,包括「侮辱(越南)人民、國旗、國徽、國歌、偉人、領袖、名人或民族英雄」。該條款的語意過廣且措辭含糊不清,賦予當局過大且任意的權力來禁止合法的活動。

《網路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將進一步限制網路人權,對網路上和平的表達自由權將產生寒蟬效應。草案第58條第5款將強制所有在越南營運的網路公司保留用戶的個人數據,並應政府要求將其提交給網路安全部門。未能回應政府要求的企業將面臨巨額罰款。然而,該條例的規定並未說明當局將會如何使用這些數據。

羈押期間發生的死亡事件

根據自由亞洲電台(Radio Free Asia)收集的數據,至少11人在羈押期間死亡。當局持續阻止這類死亡事件的獨立調查,讓人對官方就死因做出的解釋產生懷疑。

其中一起引發廣泛關注的案件涉及後江省(Hậu Giang)的自由記者列坦希(Le Thanh Hien)。7月9日,他因涉嫌欺詐罪被捕,並被拘留在渭水區(Vi Thuy)警察局中。次日,他被發現陳屍於牢房中。警方稱列坦希上吊自殺,據知目前尚未對這起死亡事件展開調查。

強迫失蹤

2019年1月,知名政治記者張維日(Truong Duy Nhat)在泰國曼谷尋求庇護時遭強迫失蹤。證據和目擊者均指出越南安全部隊參與此事。強迫失蹤5個月後,越南當局承認以涉嫌腐敗罪將他拘留在河內。

2019年年初,3名泰國社會運動者在越南尋求庇護時遭強迫失蹤。國際特赦組織的消息來源表示,3人均於1月被警察逮捕。

死刑

政府長期以來均不公開死刑相關消息。2018年12月,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越南人權記錄進行普遍定期審查期間,一名越南代表表示,死刑的使用屬於國家秘密。

恣意逮捕與拘留

數名運動人士被安全人員恣意拘留。環保組織綠樹(Green Tree)的成員高榮盛(Cao Vinh Thinh)分別於2019年3月和6月在河內被地方當局恣意拘留。8月,該組織的另一成員鄧武良(Dang Vu Luong)亦在沒有逮捕令或其他法律依據的情況下被拘留。二人在被訊問多個小時後獲釋。

10月25日,電影製片人盛阮(Thinh Nguyen)遭到便衣警察的恣意及暴力逮捕。這些人沒有出示法律文件,當盛阮質疑他們行動的合法性時,其中一人據稱回答逮捕是基於「國家安全的原因」。警察在搜查這名電影製片人的住所後將他帶往警察局訊問,並於當日稍晚釋放了他。

針對婦女和女童的暴力

人身攻擊和性暴力等侵害婦女和女童的暴力行為受到廣泛的公眾關注。引發媒體報導及公眾抗議的不僅僅是案件本身,犯罪者逍遙法外也是原因之一。

2019年3月,一名男子在河內一台電梯內性侵一名女子,電梯裡的攝影機拍下了這一事件。影片被廣泛的分享,很快便在社群媒體上引發大規模抗議。地方當局對這名男子處以20萬越南盾(約9美元)的罰款卻沒有逮捕或起訴他,進一步激起了公眾的憤怒。

4月,一段在網上流傳的影片顯示,前峴港市檢察院副院長在胡志明市的一台電梯內性侵一名7歲女孩。隨後爆發的網路抗議中,抗議者呼籲國民議會修改法律,加重對於性侵犯和性騷擾的刑罰。當局起訴了犯罪者,並對其判處18個月有期徒刑;然而,截至年底,這名男子仍未入獄。

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行為屢見不鮮,婦女遭到丈夫毆打的事件頻頻出現在媒體上,但卻鮮少有嫌疑犯被繩之以法。

2019年度馬來西亞人權報告

希望聯盟(Pakatan Harapan)聯合政府竭力實行人權改革,以兌現其在2018年競選宣言中作出的承諾。儘管政府著手建立正式的警察投訴委員會,但限制言論與和平集會自由的壓制性法律依然存在。政府前所未有地接受了更多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在審議其人權記錄時提出的建議,但拒絕接納有關保護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以及原住民權利的建議。政府在3月承諾加入《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但在一個月後撤回相關決定。

言論自由

政府普遍能容忍批評,但持續利用《煽動叛亂法》及《通信與多媒體法》等法律限制言論自由,尤其針對就種族、宗教或皇室議題發表被視為敏感言論的人。2019年3月,一名22歲的年輕人因在社群媒體上發表有關伊斯蘭教的攻擊性評論,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伊斯蘭傳教士旺吉旺胡申(Wan Ji Wan Hussin)在2014年因發表有關雪蘭莪州蘇丹的評論,被當局以《煽動叛亂法》定罪,該判決在等候上訴期間被暫緩執行;上訴失敗後,他於7月被判入獄一年。10月,政府封殺了一本中國在馬來西亞宣傳其外交政策目標的漫畫書,名為《互利共贏的一帶一路》(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for Win-Winism),理由是該書「[嘗試] 宣揚共產主義和社會主義意識形態」。

和平集會自由

2019年7月,政府修訂了2012年《和平集會法》,放寬對遊行示威及以其他形式和平示威的限制,並將集會所需的通知期從10日縮短至7日。當局大致上容忍公民的抗議活動,但在3月時卻對國際婦女節遊行的發起人進行審查,理由是其言論和標語被認為支持同志。調查最終遭到撤銷。民眾先前對政府允​​許一家稀土加工廠繼續營運的決定發起示威,警方在8月時對該示威發起人展開調查。10月,在吉隆坡舉行了一場聲援香港的遊行後,政府亦採取了類似行動。兩起案件中均無人遭到指控。12月,警方成功取得法庭命令,阻止一個中文教育遊說團體召開大會討論其反對教授爪夷文(Jawi)的意見。爪夷文是一種用阿拉伯字母來書寫馬來語的文字。

原住民權利

2019年1月,政府明確承諾要承認和保護原住民的權利,並考慮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Malaysia)先前提出的建議。同月,政府因為吉蘭丹州政府沒有保護屬於原住民社區的土地,而對其提起訴訟。然而,儘管政府採取了這些積極措施,原住民卻持續遭受邊緣化。7月,3名原住民(Orang Asli)示威者試圖阻止州林業官員移除霹靂州一處伐木地點附近的障礙物,結果被警方逮捕。在此之前,吉蘭丹州的峇迪族人(Batek)相繼死亡,政府隨後將他們的死因歸咎於麻疹。這些死亡事件突顯出政府向原住民社區提供的醫療衛生服務品質低劣。聯合國極端貧困與人權問題特別報告員在8月訪問馬來西亞後提出這些問題與其他憂慮,包括原住民據稱被迫使用節育措施等。

警察和安全部隊

2019年7月,在人權團體呼籲當局解決警察侵權問題多年後,政府提出了《獨立警察投訴和不當行為委員會法案》(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and Misconduct Commission bill),旨在建立一個新的警察監督機構。然而,10月在議會進行辯論和投票的法案初稿遭到公民社會組織的猛烈批評,他們表示法案軟弱無力且賦予首相過多權力。12月,政府表示將於2020年3月提交該法案的最終修訂版本。

死刑

政府曾於2018年宣布將全面廢除死刑,卻在2019年3月改變此一決定,表示只會廢除11項刑事罪名中的強制死刑。10月,政府表示計劃在2020年3月制定法律。自2018年10月以來,馬來西亞沒有執行死刑。

宗教自由

2019年6月,吉蘭丹州政府宣布要在2049年前將該州所有傳統上信奉萬物有靈論的原住民都轉化為伊斯蘭教徒。這也證實了人們普遍持有的看法,也就是政府有讓所有原住民皈依伊斯蘭教的政策。

2014年,雪蘭莪伊斯蘭宗教委員會(Selangor Islamic Religious Council)對女權團體「伊斯蘭姐妹組織」(Sisters In Islam)發出法特瓦(fatwa,伊斯蘭教令)。9月,高等法院駁回了該團體挑戰法特瓦的申請。公民社會組織擔心,這一先例會讓伊斯蘭當局削弱宗教及言論自由。

9月,當局也在全國各地的搜捕行動中拘留了數十名紀念什葉派聖日阿舒拉節(Ashura)的什葉派人士。目擊者表示,警方對那些在柔佛州突襲中被拘留的人實施了虐待,包括用槍威脅一些被拘者。這些人於稍後獲釋。

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雙性人(LGBTI)的權利

同志在法律上和實際生活中依然受到歧視。《刑法典》第377條A款將成年人之間的合意口交和肛交定為犯罪行為。同志權利運動者努曼.阿菲菲(Numan Afifi)先前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審議馬來西亞期間發表演說,談到性別認同和性傾向問題。4月,警方就該演說對他進行了訊問。6月,伊斯蘭發展局(Islamic Development Department)指責當時將於10月在吉隆坡舉行的國際性別與性問題會議(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Gender and Sexuality)在馬來西亞「宣揚同志理念」,會議地點隨後轉移到泰國。11月,5名男子被雪蘭莪州伊斯蘭法院判處「意圖發生違背自然規律的性交」罪名成立後,被政府施以鞭刑和監禁。

酷刑及其他虐待

馬來西亞繼持傳來人們在羈押期間遭受虐待的報告。2019年5月,一名30歲的武裝搶劫案嫌犯表示,他被警察毆打、用泰瑟槍襲擊、用辣椒醬摩擦他的生殖器,以誘使他招供。不過,政府並未對這些指控做出回應。7月,34歲的尼日博士生湯姆斯.奧爾希斯.埃旺西哈(Thomas Orhions Ewansiha)在移民拘留中心內死亡,他的死因調查定於2020年1月進行。10月,沙巴州的一名囚犯被發現陳屍牢房中,頭部和身體都有鈍器創傷,警方表示正在進行調查。

難民和尋求庇護者

馬來西亞於2019年驅逐了至少兩名尋求庇護者出境。雖然馬國並非1951年《難民公約》的締約國,但允許聯合國難民署處理難民申請。5月,警方逮捕了已在聯合國難民署登記的泰國政治運動人士普拉潘.皮皮特南蓬(Praphan Pipithnamporn),並應泰國當局的要求將她驅逐出境。8月,當局將同樣已在聯合國難民署登記的阿里夫.哥米斯(Arif Komis)及其家人遣返回土耳其,據稱他在土耳其需面臨從事於葛蘭運動(Gulen network)的指控。兩次驅逐行動都違反了國際法的不遣返原則。

2019年度緬甸人權報告 

緬甸軍方在克欽邦(Kachin)、若開邦(Rakhine)和撣邦(Shan)犯下了嚴重侵害人權的行為,包括戰爭罪行。政府沒有創造有利條件,無法讓2017年8月起逃往孟加拉的74萬羅興亞男女老幼安全、有尊嚴且自願地返回家園。留在若開邦的羅興亞人生活在相當於種族隔離的制度之下。言論、結社與和平集會自由依然受到限制。當局持續恣意逮捕並拘留人權捍衛者及和平社會運動者。侵犯人權者及違反國際法的人依然逍遙法外。

緬甸軍方仍然掌控著經濟與政治大權。2019年2月,全國民主聯盟(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領導的政府宣布成立新的委員會,負責起草2008年憲法修正案;然而,此事到年底仍無任何進展。陷入低谷的全國和平進程仍然停滯不前。9月27日,緬甸政府批准了《兒童權利公約關於兒童捲入武裝衝突問題的任擇議定書》。

國內武裝衝突

自2019年1月起,緬甸軍方和若開族武裝組織若開軍(Arakan Army)在若開邦的武裝衝突大幅升級。軍方對平民犯下嚴重的人權侵害行為,其中包括非法攻擊、恣意逮捕、酷刑及其他虐待、強迫失蹤、法外處決及強迫勞動,其中許多構成了戰爭罪行。若開軍也犯下人權侵害行為,包括恣意剝奪自由及威脅恐嚇平民。6月,緬甸當局封鎖了若開邦和欽邦9個受衝突影響地區的網路,讓人們極度關注當地平民的安全。雖然一些地區在8月下旬解除了部分封鎖,但其他地區直到年底都仍無法上網。

平民在撣邦北部持續不斷的衝突中首當其衝。軍方需要對戰爭罪及其他嚴重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包括恣意逮捕、軍事基地中的禁止通訊拘留、酷刑及其他虐待以及非法攻擊。少數民族武裝團體對平民犯下嚴重的人權侵害行為,包括綁架、酷刑及其他虐待、強迫勞動及勒索。8月,3個武裝團體襲擊了軍事設施及其他地點,造成衝突加劇,平民再度流離失所並承受各方的嚴重人權侵害行為。雖然克欽邦沒有發生嚴重衝突,但平民受到軍方的恣意逮捕、酷刑及其他虐待。

羅興亞人的處境

約60萬住在若開邦的羅興亞人仍深受危害人類罪之害,他們的平等權、國籍、行動自由及獲得適當醫療、教育和工作機會的權利頻頻受到侵犯。在他們被迫離開家園7年後,約有12萬8000人(多為羅興亞人)仍被拘留在若開邦環境惡劣的拘留營中,依靠人道援助維生。

政府沒有採取有效的措施創造有利條件,使得自2017年以來逃離一波波暴力行動的成千上萬緬甸羅興亞人無法重返家園。政府聲稱落實若開邦諮詢委員會(Advisory Commission on Rakhine State)的建議有所進展,但實際上並非如此。當局嚴格限制人道主義工作者及獨立記者進入當地。

流離失所和人道主義援助

成千上萬的平民因衝突而流離失所。在若開邦,軍方和若開軍之間的衝突迫使3萬餘人逃離家園。在撣邦北部,戰鬥導致數千人流離失所。許多人必須在短暫時間內多次逃難,進而影響生計及其短期和長期的糧食安全。年長者的醫療衛生與生計尤其受到衝突和流離失所的影響。民間及軍方當局仍然持續在全國各地限制人道援助進入國內。

言論、結社及和平集會自由

當局繼續逮捕並監禁和平行使人權的人,包括政治運動者、媒體工作者和人權捍衛者。軍方在刑事案件中特別針對政治運動者和批評人士。2019年4月及5月,7名年輕人因從事批評軍方的諷刺表演被捕並受到指控,其中6人隨後被判處一年半至兩年半有期徒刑,全部7人在年底面臨更多指控。8月,電影製作人敏廷寇寇基(Min Htin Ko Ko Gyi)被判入獄一年。他4月因在社群媒體上批評軍方在政治中扮演的角色,被捕並遭受相關指控

當局利用廣泛和措辭模糊的法律壓制異見並限制言論、結社及和平集會自由,包括《電信法》第66條(d)款、《隱私法》、《和平集會與和平遊行法》,以及《刑法》相關規定。儘管全國民主聯盟領導的政府在議會中佔絕大多數,卻沒有對這些限制權利的法律進行檢視或修訂。

5月,路透社記者瓦隆(Wa Lone)和覺梭(Kyaw Soe Oo)在一次大規模的特赦中被釋放。二人因報導若開邦內針對羅興亞人實施的暴行而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儘管二人獲釋,記者在工作時仍然面臨恣意逮捕、起訴及騷擾的行為。

有罪免責

涉及嚴重人權侵害行為的人仍然逍遙法外,包括違反國際法罪行的人。政府拒絕與國際調查機制合作。由政府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負責調查2017年8月起若開邦發生的侵害行為,但卻缺乏管轄權、獨立性和公正性。委員會本應於8月底提交最終報告,現在推遲至2020年1月。2019年2月,軍方宣布成立「調查法庭」,對若開邦的人權侵害及指控展開調查。該法庭將讓軍方成員參與調查軍方實施的侵權行為,因此顯然既不獨立也不公正。政府極少調查緬甸其他地區正在發生的侵害行,涉嫌侵害人權的人也很少承擔責任。

儘管緬甸正義不彰,聯合國安理會卻沒有將這一情況提交國際刑事法院。

國際監督

緬甸當局連續第二年拒絕聯合國緬甸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進行訪問。2019年9月,聯合國緬甸實況調查團(UN Fact-Finding Mission)提交緬甸嚴重且持續發生的人權侵害最終報告。政府否定了這一報告以及實況調查團在這一年裡發布的其他報告,稱其不實且缺乏證據。

5月,聯合國發布一份其自2011年以來在緬甸進行內部審查的結果,結論是聯合國系統內部存在「系統性缺陷」。該報告對於改善溝通與合作提出了數項建議,這些建議的執行情況卻沒有任何公開報導。

11月,國際刑事法院正式對羅興亞人被強行逐出緬甸及其他相關罪行啟動調查,其中幾項發生在孟加拉。7月和12月,美國政府因緬軍總司令敏昂萊(Min Aung Hlaing)將軍及三名軍官在侵害羅興亞人的暴行中扮演要角而對他們實施制裁。

緬甸獨立調查機制(Independent Investigative Mechanism for Myanmar)於9月開始運作,獲得授權收集和保存有關嚴重罪行的證據,並為刑事指控準備文件。11月,甘比亞政府針對緬甸向國際法院提出有關種族滅絕的訴訟。12月,在一次關於臨時措施的法庭聽證會上,翁山蘇姬(Aung San Suu Kyi)率領的代表團拒絕接受緬甸違反《滅絕種族罪公約》的指控。

2019年度孟加拉人權報告 

孟加拉2019年的人權紀錄好壞參半。該國持續收容近百萬難民,經濟與社會權利逐漸進步,但某些自由仍然受到攻擊。國際特赦組織南亞研究員Sultan Mohammed Zakaria表示:「當局透過嚴苛的法律主動限縮異議空間,表達自由及和平集會的權利愈發受到限制。孟加拉人民持續因發聲而遭到騷擾或逮捕。」

限縮異議空間

壓迫性的數位安全法(Digital Security Act)被當局用來威嚇異議的聲音,造成至少20人被逮捕,當局也送出了近400份起訴書。數位安全法賦予警方廣泛權力,可以逮捕或拘留人民。2月,有5名記者受到控告,其中一名因報導警察貪腐而被警方拘留,後來獲釋。記者害怕遭到報復,加上情報機關的威嚇,被迫自我審查。一名年輕男子因在臉書上發布總理「扭曲的影像」,被快速行動營(Rapid Action Battalion)逮捕,並被判刑七年,後來獲釋。

政治上的反對勢力被禁止舉辦宣傳活動和政治集會,結社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遭到侵犯。

6月,執政黨人民聯盟的學生組織「孟加拉學生聯盟」攻擊反對黨伊斯蘭賈馬特黨領袖喪禮的參與者,造成6人受傷。9月,警方禁止孟加拉國民族主義黨在至少14個行政區舉辦週年紀念集會。

10月,孟加拉工程技術大學的學生Abrar Fahad在臉書上批評政府與印度的協議,幾天後在宿舍被毆打致死。

Sultan Mohammed Zakaria說:「執政黨附屬學生組織的高壓手段,顯示他們無法容忍人們對他們的價值和政策有異議。在孟加拉行使表達及和平集會自由的風險愈來愈高。當局務必尊重及保護人民的權利,讓人民能在不受恐嚇及壓迫的情況下表達意見和集會。」

暴力和法外處決

孟加拉向毒品「宣戰」,掃毒行動中超過388人被安全部隊處死,據稱是法外處決。在某些案件中,死者先是被強迫失蹤數月,接著再被殺死,當局稱他們是死於「槍戰」。此外,去年有至少13人遭到強迫失蹤。

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至少有4,732起,其中包括2,448起強制性交及400起強制性交未遂。2019年9月有232起強制性交案件通報,創下2010年以來的單月最高紀錄。

Sultan Mohammed Zakaria說:「刑事司法系統無能,加上政府缺乏決心終結對女性的暴力,也不懲罰加害者,造成長久以來的有罪免責。當局必須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保護婦女和女童免於任何形式的暴力。」

9月,管理當局下令手機通訊公司讓難民營內的網路停止運作,而安全部隊建議用有刺鐵絲網圍住難民營,造成進一步邊緣化。

羅興亞人

孟加拉收容近百萬名羅興亞難民,他們居住在科克斯巴扎爾的難民營中。他們有可能被強制遣返回緬甸,或是被重新安置到泥沙淤積而成的藤加查爾島。

11月,國際刑事法院的法官授權調查緬甸被控的危害人類罪,緬甸軍隊對羅興亞人驅逐出境及迫害,正義之輪終於開始為羅興亞人運轉。孟加拉於2010年成為《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締約國,讓國際刑事法院對此事有管轄權。

羅興亞人在科克斯巴札爾還是面臨許多限制,例如行動自由和兒童的受教權都受到限制。孟加拉國內也有針對他們的抹黑攻擊,把他們描繪成一種「負擔」,或是對「國家安全」的威脅。

Sultan Mohammed Zakaria說:「孟加拉的資源有限,對百萬名羅興亞人還是慷慨收容。我們全體都應該持續展現對羅興亞人的同理心,並盡我們所能接納他們,直到他們能安全、自願、有尊嚴地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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