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性的申根簽證制度將人權捍衛者排除在外
歐洲申根區的簽證制度如同一道重重障礙,讓許多來自世界各地的人權捍衛者難以參與重要的決策場合。國際特赦組織今日在最新發布的報告中指出,這些障礙與申根國家自稱所維護的人權與價值背道而馳。
這份報告名為《關上大門?歐洲申根區簽證政策如何辜負人權捍衛者》(Closing the door? How visa policies in Europe’s Schengen area fail human rights defenders),詳細記錄來自 104 個受簽證限制的國家(主要位於非洲、亞洲與中東)的行動者,在申請短期簽證前往該地區進行倡議、交流或暫時擺脫因工作而面臨的風險時,所遭遇的重重困難。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分析,這些人權捍衛者大多被種族化為黑人、亞洲人或穆斯林,這對他們的行動自由造成的負面影響相當於間接歧視。
國際特赦組織資深研究、遊說暨政策主任埃里卡.格瓦拉.羅薩斯(Erika Guevara Rosas)指出: 「無法取得申根簽證,意味著全球南方國家的人權捍衛者被排除在那些攸關自身生活與權利的決策場合之外,他們的聲音與證詞無法被聽見。」
「雖然申根國家有權決定誰能入境,但簽證制度對104個國家的人權捍衛者所造成的衝擊,明顯反映了他們所做出的承諾與實際行動之間存在脫節,他們在文件與指導方針中承諾保護人權捍衛者,但實際作為卻背道而馳。」
國際特赦組織資深研究、遊說暨政策主任埃里卡.格瓦拉.羅薩斯 指出: 「無法取得申根簽證,意味著全球南方國家的人權捍衛者被排除在那些攸關自身生活與權利的決策場合之外,他們的聲音與證詞無法被聽見。」
「確保人權捍衛者能夠以可靠、可預測、透明和及時的方式獲得短期申根簽證,對於實現其『不受歧視地捍衛自身權利』的人權至關重要。」
短期簽證的重重障礙
《歐盟簽證法典》(EU Visa Code)作為規範申根短期簽證的法律文件,允許在某些條件未完全符合的情況下,仍可「個案受理」簽證申請。然而,包括外部服務提供者在內的簽證申請接收和處理機構,往往並不了解這一彈性規範的靈活性,並導致了諸多障礙,甚至有些申請在進入決策階段前就被駁回。
取得申根簽證的首要障礙之一,就是難以找到簽證申請的遞交受理單位。許多申根國家在並未與所有簽證限制國家設立外交單位或簽署相關協議,這表示人權捍衛者可能需要前往其他國家遞交申請,不僅成本高昂,甚至會造成安全風險。
此外,預約簽證、等待審核結果等時間,或是簽證有效期限不夠,也是人權捍衛者前往申根區國家面臨的阻礙。許多簽證核發時間太晚或有效期太短,根本無法涵蓋往返目的地所需的時間,也無法應對可能出現的航班延誤。
確保人權捍衛者能夠以可靠、可預測、透明和及時的方式獲得短期申根簽證,對於實現其『不受歧視地捍衛自身權利』的人權至關重要。
埃里卡.格瓦拉.羅薩斯
簽證申請者通常還需要提交大量的證明文件,通常包括就業證明、薪資或房產所有權證明等在內的經濟能力文件,這對於許多行動者來說相當困難,尤其是那些被邊緣化和遭受歧視的行動夥伴。
一位來自尼泊爾種姓制度中達利特(Dalit)的女性人權捍衛者向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他們要求想去申根國家的人提供銀行帳戶資料,想想這對那些連日常生計都無法維持的人來說意味著什麼。有些想在國際層面進行倡議的人可能無法提供這些資料,因為他們是人權捍衛者,而且他們所做的大部分倡議工作都是自願的。」
這些障礙導致人權捍衛者遭受間接歧視,因為申根簽證政策對少數族裔申請人的影響尤其嚴重。雖然簽證規定表面上不涉及種族,未明確以種族或族裔為理由進行差別待遇,但簽證限制國家與被認定為黑人、亞裔或穆斯林的群體之間存在著很強的關聯性 。
現有的彈性和如何提升人權
2024 年 6 月,歐盟執委會發布了新版的《歐盟簽證手冊》(EU Visa Handbook),具體解釋如何應用《歐盟簽證法典》,包括如何為人權捍衛者申請簽證提供便利的實際範例。
國際特赦組織對此進展表示肯定,並呼籲申根區各國確保修訂後的《歐盟簽證法典》得到廣泛宣傳與全面實施,讓全球簽證官員與外包簽證服務人員接受完整訓練,了解如何協助人權捍衛者安全出行。
國際特赦組織也呼籲申根區各國蒐集並分析有關種族與族裔的分類數據,以終止簽證制度中的歧視問題;並制定和實施簡化人權捍衛者簽證程序的計畫,包括加速申請與審理;此外,申根區國家應更頻繁地核發長期與多次入境的簽證,來成為重要的保護工具,使相關人員能夠在需要時出行,而無需每次都經歷同樣的繁瑣程序。
事件背景
申根區目前由29個國家組成,其中大多為歐盟成員國,也包括瑞士與挪威等非歐盟國家。所有申根國在核發短期簽證時,均受歐盟《簽證法典》規範。
國際特赦組織訪談了42個國際組織(部分位於申根區內,部分位於簽證限制國家),這些組織多年來協助數百名人權捍衛者出行。組織還收集了32名人權捍衛者的證詞,他們都擁有簽證流程的第一手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