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止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
警告:本文涉及性暴力議題,可能引發不適。發佈本文旨在提高公民社會對這類罪行的認識,並呼籲伸張正義。
從敘利亞到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被佔領土,從剛果民主共和國到衣索比亞和緬甸,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事件在世界各地頻繁發生。政府軍和武裝團體實施此類暴力,目的是恐嚇和宰制公民社會,懲罰被視為反對者的人,並迫使人民流離失所。此外,這類犯罪的通報嚴重不足。國際特赦組織性別、衝突與國際正義資深顧問勞倫.阿倫斯(Lauren Aarons)解答了一些關鍵問題,幫助人們了解此類犯罪的嚴重程度、應對措施以及如何支持倖存者。
什麼情況會被認定為「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
當我們談到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時,許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強暴,但其定義遠不僅限於此。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還包括性奴役、強迫性交易、強迫懷孕、強制絕育、以性剝削為目的的人口販運,以及威脅實施強暴或性暴力的行為。性暴力並不僅限於身體上的侵犯,也涵蓋各種侵犯個人性自主權與完整性的身體或非身體行為。這類暴力往往伴隨羞辱、支配與毀滅性的特徵。
例如,近期我曾與來自加薩的巴勒斯坦女性對談,她們表示在遭到以色列部隊拘留期間,被迫接受侵入性的脫衣搜身。有些女性描述自己被搜身超過十次,其中包括在蒙眼、上銬的情況下進行,或是在遭受嘲笑與譏諷時發生。雖然脫衣搜身在某些有限情況下可能是合法的,但根據國際法,若其目的在於脅迫、懲罰或羞辱,其可能將構成性暴力、酷刑或其他形式的不當待遇。
誰是加害者?
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加害者有時是武裝團體成員,有時則是國家軍隊、監獄官員或與國家共同運作的民兵組織。與衝突相關的暴力行為可能以多種形式出現在離戰場很遠的地方,包括在監禁設施、流離失所、軍事佔領或機構和保護機制崩潰的情況下。性暴力可能是加害者趁機而為,也可能受到長官默許,或是廣泛戰略的一部分。根據國際法,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受到國際人權法與國際人道法明確禁止,在某些具體情況下,亦可能構成酷刑、戰爭罪、危害人類罪,以及/或種族滅絕行為。
衝突中的性暴力是否只發生在成年女性與女孩身上?
由於根深蒂固的性別不平等與歧視,成年女性與女孩承受與衝突有關性暴力不成比例的衝擊影響。然而,性暴力會發生在所有性別的人身上,成年男性、男孩以及 LGBTQI 族群同樣會遭受這些犯罪行為,包括在監禁設施、檢查哨、流離失所期間以及人口販運或剝削的情境中。
國際特赦組織曾記錄到不同情況,在敘利亞,性暴力會被用作對成年男性與男孩施加酷刑的手段,而在葉門,則會因為人們真實或被指控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對其進行攻擊。
這些衝擊往往也具有性別差異。成年女性和女孩可能面臨非預期懷孕、生殖健康併發症、社會排除或強迫婚姻;成年男性和男孩常會承受巨大的污名與恥辱,這與陽剛氣質的有害觀念相關,使得他們難以揭露自身遭遇;LGBTQI 倖存者則擔心可能遭到定罪、報復或被排除在支持服務之外。
這些犯罪事件的通報處理頻率如何?
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嚴重遭到低估與低報。許多我們接觸到的倖存者從未正式通報自己的遭遇,有些人擔心不被相信,有些人則害怕遭到報復或汙名化。在許多情況下,倖存者也缺乏獲得保密的醫療服務、心理社會支持或可信賴的通報機制等途徑,而這些都不利於他們透露真相。
在衝突期間,調查這些犯罪事件也極為困難。進入案發地點可能受阻,法醫證據難以取得,倖存者也可能已跨境流離失所。例如,儘管以色列當局已採取措施調查 2023 年 10 月 7 日巴勒斯坦武裝團體發動的犯罪事件,但由於攻擊發生後數日內證據蒐集工作存在漏洞,導致關鍵證據流失,其中包括可能有助於了解究竟發生哪些性暴力行為的重要資料。
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會造成哪些長期後果?
對倖存者而言,其後果可能是毀滅性且持續終生的。他們可能遭受嚴重的身體傷害、感染性病、非預期懷孕、不孕以及長期心理健康影響,包括創傷、憂鬱症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家屬也往往直接受到影響,有時他們被迫目睹性暴力發生,而這本身就是一種虐待形式,有些家庭則可能承受跨世代創傷,因性暴力行為而出生的孩子,可能面臨污名化與社會排除,在某些情況下,其衝擊甚至會跨越世代、波及整個社群。
在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案件中,實現正義的機率有多高?
非常低。在記錄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時,最令人感到艱難的一件事,就是有罪不罰仍是常態,而倖存者的正義鮮少得到伸張。加害者往往受益於脆弱的司法體系、政治庇護、不安全環境,或缺乏訴諸法律的途徑。即使有人提起訴訟,性暴力本身也常被忽視或被邊緣化。例如,許多來自伊斯蘭國武裝團體及博科聖地的成員,雖然因恐怖主義相關罪名遭到起訴,但並未面臨與倖存者所描述的性暴力行為的相關定罪。
國家武裝軍隊成員也經常享有有罪不罰的待遇。國際特赦組織曾記錄到奈及利亞安全部隊對受博科聖地衝突影響的成年女性與女孩實施廣泛性暴力,但相關究責仍極其有限。
什麼是處理與衝突相關性暴力的「以倖存者為中心的方法」?
以倖存者為中心的方法,意味著將倖存者的權利、尊嚴、自主權與優先需求放在首位。這個概念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處理與衝突相關性暴力的工作中受到高度重視,但其核心其實十分簡單:「倖存者不應再次受到創傷、不應僅被視為刑事案件中的證據、也不應被工具化。」他們應能取得醫療照護、心理社會支持、法律協助與安全保障,也能夠在充分知情的情況下決定是否通報侵害,並有機會參與影響自身權益的國家決策。
提供的醫療照護也應是全面性的,包括性與生殖健康服務。強暴及其他形式性暴力的倖存者,可能需要性傳染疾病治療、心理社會支持、孕產醫療照護、緊急避孕措施或安全墮胎/人工流產服務。拒絕提供這些照護,不僅可能加劇其創傷,讓其健康與生命面臨更高風險,也可能構成進一步的侵害。
倖存者們一再告訴我們的一點是,正義對不同人來說的意義也不相同。有些人希望追究責任並讓加害人出庭受審;有些人則先關注醫療保健、經濟援助,或只希望有人承認他們所遭受的苦難。我接觸過的許多倖存者都有親人好友失蹤或被強迫失蹤,因此找到他們才是這些倖存者最迫切的需求。真正以倖存者為中心的應對措施意味著傾聽這些需求,而不是預設每位倖存者都渴望相同的事情。這也意味著要認可並支持倖存者自行組織、記錄侵害、互相支持以及倡導正義的努力。
什麼是賠償?為什麼監禁刑罰還不夠?
賠償旨在承認和補救遭受人權侵害的倖存者,內容包含了經濟補償、醫療和心理照顧、教育、生計支持、紀念、官方道歉、法律改革以及保證傷害行為不會再次發生。賠償不能取代刑事責任,兩者都是正義的核心要素。
政府應該如何制止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
各國政府必須採取行動預防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迅速調查所有指控,並透過公平程序將加害者繩之以法。政府也必須確保倖存者能夠根據自身需求與優先事項,獲得醫療照護、心理社會支持、賠償措施,以及避免再次受到傷害的保障。
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並非憑空發生,它與性別不平等、歧視、軍事化、貧窮,以及更廣泛的排除與有罪不罰系統密切相關。因此,相關因應措施不能停留在口號上,而應該著手解決導致這些傷害行為滋生的根本原因。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國家往往表現出選擇性的憤怒。例如,當政治對手犯下性暴力時,政府會予以譴責;但當類似指控涉及自身部隊或盟友時,則會選擇性忽視。又或者他們一方面支持某些倖存者,另一方面卻拒絕向其他倖存者提供支持,包括移民、難民或被指控與非國家武裝團體有關的人。然而,所有倖存者都應享有同樣程度的正義承諾。
人們可以如何協助制止這些犯罪?
人們可以透過要求政府採取實際行動來幫助打擊與衝突相關的性暴力,這些行動包括進行可信的調查、提起訴訟、提供賠償以及為倖存者提供有意義的支持。
人們也可以透過經濟、政治和公開支持等方式,幫助那些直接與倖存者合作的組織,例如倖存者團體、由當地女性領導的團體、難民援助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創傷專家。
最後,至關重要的是,無論受害者或施暴者是誰,都必須始終如一地反對性暴力。無論性暴力發生在何處,我們都必須超越種族、國籍、宗教和衝突的界限,團結在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