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AI虛假代言,還我文化詮釋權!

民團批民主基金會未經同意使用原住民族形象,要求檢討制度與建立參與機制

針對臺灣民主基金會近期於「東亞民主論壇」及今年 1 月 27 日「人與 AI 的辯論」等國際活動中,使用帶有「原住民族風格」之人物作為贈品與數位互動角色,原住民族團體與人權組織今(15)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達嚴正關切。與會團體指出,相關做法未經原住民族諮詢或同意,已涉及文化挪用、去脈絡化再現,並侵害原住民族在其文化使用上的知情、參與與決定權。

根據團體說明,上述人物除作為國際活動公關贈品外,亦曾被設定為具人工智慧互動功能之「虛擬角色」。儘管臺灣民主基金會於 6 月 11 日閉門會議中對本起事件首位提出異議的族人陳靖捷 Temelalj Kazangiljan 表示,該形象為人工設計,並非人工智慧生成,與會團體仍強調,無論是否直接由AI生成,只要涉及原住民族文化符碼之再現與應用,即應符合知情同意與實質參與原則。

拒絕AI虛假代言
本會研究倡議政策主任陳靖捷Temelalj Kazangiljan於記者會中發表聲明。

團體進一步指出,此類設計將特定族群文化符號抽離其歷史與社會脈絡,並作為外交贈品或「虛擬大使」使用,不僅將文化簡化為視覺裝飾,更形同將原住民族文化工具化與商品化,淪為「空泛、多元形象」的廉價消費。此種去脈絡化再現,已嚴重影響原住民族對其文化的詮釋權與控制權。

與會團體亦警告,在生成式人工智慧與數位技術快速普及的背景下,任何人皆可透過簡單指令生成帶有族群特徵的圖像,使歷史上長期遭誤用與壓迫的文化符碼,更容易被大量複製與再製。若缺乏制度性規範與權利保障機制,將進一步強化刻板印象並擴大既有的文化傷害。

原住民族文化表達具有集體性與歷史脈絡,不應被任意抽取、再製或商品化。即便部分文化元素未正式登記為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其使用仍應建立在尊重、知情同意與合理參與的基礎上。

本次事件也凸顯,現行制度在文化授權、資料來源、審查程序及責任歸屬等面向存在明顯缺口。相關作法不僅可能繞過《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所欲保障之精神,亦恐侵蝕原住民族對其文化再現與詮釋的控制權。

與會團體呼籲,除要求臺灣民主基金會撤回相關設計並公開說明決策過程外,亦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部、外交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及數位發展部等主管機關共同檢討,建立跨部會制度機制,包括文化使用指引、授權程序及原住民族資料治理架構,以確保原住民族在文化被使用與再現過程中的實質參與與決定權。

此外,針對臺灣民主基金會於 6 月 11 日閉門會議中所提出之承諾,與會團體表示將持續監督其後續改善情形。

發起團體: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原住民族團體與人權組織完整聯合聲明

我們對近期以人工智慧(AI)呈現之「原住民族風格」圖像作為外交活動公關品之作法表示嚴正關切,認為此舉涉及文化挪用、去脈絡化再現及缺乏當事族群以符合原住民自治的充分知情參與與同意。政府機關應立即撤回相關設計與物品,公開說明決策過程,並建立具體機制,確保原住民族在其文化被使用時享有充分參與與決定權。 

背景

近日於臺灣民主基金會主辦之「東亞民主論壇」及於 1 月 27 日舉辦的「人與AI的辯論」活動中此類圖像未經原住民族諮詢或同意即被用於國際場合,涉及將特定族群文化符碼簡化、商品化並去除其文化脈絡...等等問題。當生成式人工智慧迅速普及,任何人皆可藉由簡易指令生成帶有族群特徵之圖像,使得歷史上被壓迫、被誤用的文化符碼,進一步被大量複製與再製,將持續放大文化誤用的歷史傷害,其規模與速度亟需大眾一同關注。

1. 文化不是公關贈品,拒絕空泛廉價消費

以本次案例而言,即便排灣族服飾目前尚未登記原住民族傳統智慧財產創作專用權,在做為提供給外賓的禮品與贈品上,將原住民族文化符號抽離其歷史與文化脈絡,在論壇上充當非原民辯手的聲音,作為多元形象的空泛裝飾使用,甚至描繪為「虛擬大使」,是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的工具化及去脈絡化的廉價消費。

2. 沒有同意,沒有生成:正視原住民族資料主權

相關論壇活動以人工智慧呈現「原住民風」圖像及影像,涉及對族群文化資料的再利用與再製,現有的語言模型也難以確保資料有排除偏見,縱使台灣已通過《人工智慧基本法》,但目前缺乏對資料來源、使用邊界及權利歸屬的明確規範,更有侵害原住民族資料主權的疑慮。

3. 建立授權機制,別當挪用幫兇

作為公共機關,對外發布之內容應具備基本的族群文化敏感度與審查機制,但此次案例顯示相關把關明顯不足。原住民族對其傳統文化表達具有集體性權利,現已通過《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的立法目的即是在於防止外界未經授權使用、歪曲或不當再現原住民族文化,並確保族群能就其文化之使用方式行使同意與控制權。而儘管該標的並未登記,由於原住民族之文化表達不僅具有經濟價值,更承載歷史、身份與集體記憶,其使用應建立在尊重、正當程序及合理回饋之基礎上。

然而,本次事件中,未確保族群符號正確使用而呈現「原住民族風格」圖像並用於公共宣傳,除了凸顯缺乏原住民族代表充分、知情以及有效參與,亦未確保諮詢的代表性與正當性,未經族群參與或同意,且未釐清資料來源與文化依據,已實質迴避上述制度所欲保障之精神。此類作法不僅可能侵蝕原住民族對其文化表達與詮釋之控制權,也形同繞過制度化授權機制,使文化被任意再製與利用。

在生成式人工智慧快速發展的當下,若未納入既有原住民族文化權利保護架構,將進一步削弱法律實效,加劇文化挪用與權利流失的風險。民主基金會肩負推廣國際外交、支持民主人權、政策研發及出版...等任務,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民主基金會正副董事長為立法院院長和外交部部長,由公務機關首長所負責的單位,更應該率先遵守自己通過之法律的規範意旨。因此,我們向臺灣民主基金會及相關部門嚴正提出以下訴求:

  • 下架、歸責說明:立刻下架並撤回相關宣傳品,向過去已發放公關品的個人或團體解釋原因及脈絡,拒絕錯誤資訊及圖像持續被傳遞跟誤用。
  • 公開決策過程:公開說明使用AI生成之決策過程和責任歸屬,釐清是否經適當諮詢與審查。
  • 建立標準指引及流程:未來若涉及族群識別之內容,應建立標準指引及流程,以減低誤用、拼湊或強化刻板印象之可能性。
  • 確保實質參與:凡涉及原住民族內容之使用,特別是外交與國際宣傳,必須有相關族群參與設計、決策與呈現過程,以確保原住民族主體性不受減損。
  • 檢討法規制度:政府部門應加速制訂人工智慧相關法規與救濟措施,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及數位發展部作為《人工智慧基本法》的法規主管機關與風險分級機關,應積極推動建立原住民族資料治理機制與制度化參與平台,讓原住民族能就其文化如何被使用、再現與再製表達意見並行使權利,以保障原住民族資料主權。

發起團體: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原住民族青年公共參與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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