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人士遭大規模判刑,凸顯香港司法系統的嚴峻情況
2024/11/19
香港高等法院今日宣判,根據香港《國家安全法》, 45 名香港反對派人士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被判刑,最高面臨 10 年有期徒刑。對此,國際特赦組織中國議題團隊主任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
「這些因政治動機而被定罪的人根本連一天都不應該在監獄裡度過,更不用說還要面臨今天被判處的重刑。」
「幾個月前,我們稱這些定罪是針對反對派的『殘酷清洗行動』,今天這個說法得到了證實。雖然法院遵循了減刑和正當法律程序的規定,但這些判決明顯是為了懲罰香港政府的反對人士,並恐嚇那些可能跟隨他們腳步的人。」
「這些嚴厲的判決暴露了香港司法系統的嚴峻情形。這 45 名被判刑的人士並沒有犯下任何國際公認的罪行;他們只因行使人權就鋃鐺入獄。我們再次呼籲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他們。」
背景資訊
香港當局根據 2020 年 6 月實施的《國家安全法》,共同指控 47 名被告「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這是迄今最大規模的國安法訴訟案。
在 5 月 30 日開庭之前,47 人當中已有 31 人對指控表示認罪。其餘 16 名不認罪的人當中,兩人被宣告無罪。
當局的指控與他們自行舉辦和參與 2020 年立法會選舉的「初選」有關。當時港府以疫情為由延後選舉,中國政府隨後引進新選舉制度,嚴格審查參選資格。
香港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時表示,這些「初選」為非法,並警告初選可能違反前幾週才頒布的《國家安全法》。
當局將政黨自行舉辦的「初選」,視為對香港的存亡、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的真實威脅,但這未達國際人權標準中適用於「國家安全」的高門檻。
自 2020 年以來,香港的人權狀況急劇惡化,近 300 人因違反《國家安全法》或殖民時期的「煽動」法而被捕。今年稍早通過的「第23條立法」,進一步加強香港政府的打壓,壓制了反對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