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應被奉為台灣與美國關係的核心

文/ 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中國研究與遊說專員 Racqueal Legerwood,2024年5月31日

2024年5月20日,賴清德宣誓就職台灣第 5 任民選總統。賴總統於就職演說中強調,「印太安全補充撥款法案」(Indo-Pacific Security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 Act)以及美國議員在中國繞台軍演兩天後重申堅定支持台灣國防的發言,都清楚顯示美國關係將繼續以軍事合作為核心。然而隨著台海局勢變得越發緊張,迫切的人權問題更不能被擱置。

美國經常強調,台美兩國共同的「民主價值」和對人權的保障是雙邊關係的基石,也為持續支持台灣的國防提供了正當性。然而,若回到雙邊人權政策的具體落實,雙方都需要進行改善。最近在5月26日至5月30日,由美國兩黨議員組成的國會代表團拜訪了台灣政府高層和公民圑體,但在官方的會議公告宣讀中,皆未提及人權議題。    

目前,美國和台灣正針對「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第二階段協定進行談判。美國貿易代表於 4 月發布了草擬的協定摘要,將勞工權利和環境權利也納入協定中。然而,如果台灣和美國政府不與公民社會相關利益團體進行更透明和公開的諮詢(也包括讓諮詢結果內容透明),就很難實質評估該協定是否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同時,美國未履行《台灣獎學金法》(Taiwan Fellowship Act)的授權義務,也讓美國錯失在關鍵人權議題領域上提供重要支持與交流的機會。例如,隨著台灣公民團體急切地倡議制定難民法,美國可利用獎學金等交流機會,了解台灣在法律上所面對的挑戰、支持台灣國內的難民機制、提供受理庇護申請的培訓、在第三國安置合作的可持續解決方案進行討論,以及支持台灣參與多邊難民保護計畫。

以區域的視角出發,隨著東南亞國家的公民空間不斷縮小,要維持印太地區的和平,就得仰賴對人權的維護和擴展。在泰國、緬甸和香港對公民空間進行打壓之後,區域和國際公民團體紛紛湧入台灣,部分原因是台灣在維護公民自由方面相對享有聲譽。然而,台灣在《人民團體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框架下對組織註冊和運作的限制,仍是對結社自由的重大阻礙。美國應鼓勵台灣進行法律改革,使台灣能成為「避險遷移中心」,讓在母國面臨鎮壓的東南亞公民組織能在台灣重建並加強台區域合作。而美國的非營利治理架構亦可作為台灣政府的參考,有機會進一步支持結社自由。

所謂「立基於價值」的台美外交關係,不該僅止於在口頭上強調民主韌性和展現威懾,更必須奠基在堅定落實以人權為中心的外交政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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