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譴責大學管理部門對校園示威活動的反應

以色列在美國的支持之下持續在加薩發動殘暴的戰爭;大學校園內外對此進行的示威活動大致上皆以和平方式進行,然而大學管理部門和警方卻對這些示威活動採取了阻撓和鎮壓措施,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對此表示譴責。

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執行秘書長保羅・歐布萊恩(Paul O’Brien)表示:「我們敦促大學管理部門保障和促進學生在校園內和平、安全地示威或反示威的權利。不難想見,一些大學決定要求執法單位介入並採取行動,這實際上造成了緊張局勢升級,並使得學生和教職員工面臨暴力風險。」

國際特赦組織提醒學校管理者,僅有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例如發生廣泛暴力或煽動暴力和歧視的情況下,才能訴諸召集執法人員驅散校園示威這樣的手段。而學校管理部門不僅讓執法人員驅散和逮捕非暴力示威者,使學生和教職員工面臨已知的警察暴力風險,也沒有採取適當措施來保護示威者免受第三方行為者的暴力,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情況即是一例。

「雖然有一些大學同意與示威者對話,並針對他們的擔憂付諸表決,但許多大學的管理部門卻要求執法單位介入,訴諸暴力手段,包括使用武力、震盪裝置或『閃光彈』、動能衝擊發射物(如橡膠子彈)和化學刺激物(如催淚瓦斯和胡椒噴霧)來對付大致為和平的示威活動。更糟的是,紐約市警察局(NYPD)特別阻止媒體到場,包括學生記者、法律觀察員和街頭醫護人員履行直接觀察這些行動的職責,威脅他們如果不離開該區域就會遭到逮捕。」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執行秘書長保羅・歐布萊恩表示。

哥倫比亞大學和紐約城市學院(CCNY)在課堂上向學生傳授國際法的普世價值,並教導和平示威是人權,因此看到他們轉身踐踏這些權利著實令人震驚。大學應該保護學生的權利,努力以和平方式解決示威訴求,而不是讓學生冒著遭受紐約市警察局戰略反應小組等單位的警察暴力風險。

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執行秘書長保羅・歐布萊恩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警方必須按照國際人權標準行事,以促進和平示威的權利。因此,當局必須確保任何驅散集會的決定都只能作為最後手段,並嚴格遵守必要性和比例原則;也就是說,只有在沒有其他手段保護合法目的,以及暴力程度或威脅超過人們集會權利的情況下,才能採取驅散行動。

記者和法律觀察員有權參與並針對和平集會進行報導,執法人員有責任不阻止或阻礙他們的工作。重要的是,警方也不能僅僅因為少數人的行為而貿然干預和驅散示威行動。

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執行秘書長保羅・歐布萊恩表示:「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以最強烈的措辭譴責針對猶太或巴勒斯坦社群的仇恨言論和暴力,包括以示威為藉口的行為。這也是侵犯人權的行為。政府有責任去處理記錄到的個別示威者之反猶太仇恨及歧視事件、反示威者的暴力和反阿拉伯及恐伊斯蘭的仇恨事件。然而,少數人的行為不應被用來概括示威行動,也不應被用來當作壓制合法、和平異議的藉口,或作為侵犯學生和平集會權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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