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漢字綁姓名,單列族名真正名」記者會,捍衛原住民權利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本日就「原住民族是否能以在身分證上,單獨使用族語拼音系統登記族名」之議題進行言詞辯論。縱使上個月已有當事人成功透過行政訴訟訴訟取得單列族名的身分證,然而,內政部並未全面開放其他原住民族可以進行單列族名登記 。
為此,持續爭取原住民權利的訴訟當事人 Savungaz Valincinan與Yinguyu Yatauyungana、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以及台灣的公民團體與學者於本日9點30分於台北高等法院門口舉辦記者會,呼籲「要求族名單列,尊重原民文化,多元文化呈現,落實正名作業」。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於記者會上表示:
以「平等權」的角度來分析,要求原住民族的姓名必須加上漢語的,涉及兩個層次的問題:一是在個人層面,國家對於原住民「公民權」中「原住民個人」的差別性待遇;二是在族群層面,國家對原住民各族「集體權」中有關「認同」與「自決」的干預。
雖然目前尚未有針對原住民族權利的國際人權公約,然而參閱2007年通過的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其第13條第1項闡明原住民族有權,以其語言自行為個人取名並保有這些名字;第13條第2項課予國家義務,要求「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此項權利得到保護,並確保原住民族在政治、法律和行政程序中能夠理解他人和被他人理解,必要時為此提供口譯或採取其他適當辦法。」
在第三次國家兩公約審查以及111 年西拉雅原住民身分釋憲案中,皆認定國家對原住民個人與集體身分認同上的干預違背人權。現行漢人文化本位主義,致使原住民族人無法自主命名的《姓名條例法》,與國際人權法、《憲法》與《原住民基本法》所保障的原住民族認同權、自決權與平等權的核心意涵相悖。
雖然從2016年的總統對原住民族的致歉中,看見了台灣政府似乎有推動一系列原民人權改革與轉型正義的決心,然而政府至今仍尚未完整落實原住民族權利,包含狩獵文化權、傳統領域保護、諮商同意權以及今日所談到的平等權。即使早在2019年政府就承諾過族人要「把失去的名字找回來」,很遺憾至今族人們仍無法透過司法勝訴的判決,全面性地讓原住民各族與個人找回並使用自己的族名,今天還要透過記者會表達訴求,為「轉型不正義」再添上一筆!
原住民族的自我命名權涉及平等權中個人乃至整個族群的認同與尊嚴,同時也涉及原住民族在傳統語言、歷史與文化的存續,而這做為國家的義務,應該積極的促進其他族群了解原住民命名背後的族群文化與其認同。因此,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呼籲政府取消原住民姓名必須加上漢字的限制,使原住民族能保有並使用自己的族名。最後要強調,如果國家連姓名都無法歸還,何來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呢?
背景
現行內政部關於《姓名條例》的函釋(漢字綁姓名)禁止原住民族在身分證上單獨使用族語拼音系統登記族名,「以我的族名呼喚我」行動小組(下稱行動小組)試圖到戶政機關以單列族名的方式進行姓名變更登記,並遭到戶政機關的拒絕後,行動小組於2021年5月12日提起訴願,又遭戶政機關駁回後,遂提起行政訴訟,並於2022年1月25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下稱北高行)大門前第一次召開開庭記者會,高喊「要求族名單列,尊重原民文化,多元文化呈現,落實正名作業」,希望法院可以基於文化權、平等權與姓名權的憲法高度,肯認原住民族具有單列族名的法律權利。
2023年11月8日,行動小組成員之一的Bawtu Payen率先取得勝訴判決,法院允許Bawtu在身分證上單列族名。然而,內政部並未全面開放其他原住民族可以進行單列族名登記,理由在於:身分證的姓名變更系統並未升級改版,勝訴判決也僅對當事人和各關係機關具有拘束力,所以其他小組成員並無法如願單列族名。因此,行動小組決定將在2023年12月21日上午九點半再次召開開庭記者會。與會者包含單列族名訴訟當事人 Savungaz Valincinan和Yinguyu Yatauyungana、法扶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專職律師林韋翰、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施逸翔以及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Ciwang Tey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