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世界難民日記者會

 
6月20日是每年的世界難民日,台灣人權促進會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在19日召開記者會,公佈難民法草案民間版本,並由以下團體或政黨連署共同提案: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基督教長老教會、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這份草案明確規範難民身份定義、審查流程、審查會的民間比例與專家背景、個案在審查期間與通過審查後的權利保障、司法救濟途徑、強制要求不遣返原則、排除條款等。
 
難民法在台灣推動已超過十年,草案曾在2016年7月第九屆立法院沒有保留任何一條條文出審查委員會,之後就因屆期不連續而必須重來。因香港反送中運動與這次港版國安法,庇護議題再次受到社會關注。
 
公民團體認為,蔡英文政府為香港採取人道行動,也應該重視來自他國尋求庇護者的存在。自2013年至今,有將近50位來自10國的難民抵台尋求庇護,多數因難以取得合法居留而黯然離開,零星幾位因無處可去,在台灣仍維持黑戶身分。但他們在台無法工作、沒有醫療保險等,難以自立維生。此外,執法與司法單位因缺乏庇護經驗與知識,面對可能在逃亡的外國人,經常將之視為非法移民,而遣送回母國或上一個目的地,此舉明顯違反我國已具有國內法效力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統計,目前世界上已經有8000萬被迫流離失所者,相較於去年又多了900萬人,這是一個國際議題,請不要只從中國或兩岸的角度再看待這個議題。不論是國民黨還是民進黨,都曾在自己執政時期提出《難民法》草案作為優先法案,立法院的二黨立委,也都處理各類型的尋求庇護個案或流亡個案,也都深刻知道《難民法》的必要性。從民進黨2005年第一次提出草案至今,15年,我們卻仍然看不到法案的進展。每次的個案處理,往往都是不透明,缺乏正當程序,也沒有明確救濟管道。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尋求庇護者不論來自哪個國家或地區,他們的基本權利都應被保障。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
 
世界上有145個國家已經批准1951年的《難民地位公約》,不論是歐美或是東亞的日本韓國,甚至香港,都有自己的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當台灣對世界喊出Taiwan can help時,卻不願建立明確穩定的審查保護機制保護已經來到自己島上的求庇護個案。我們在「世界難民日」前夕,再次呼籲台灣政府儘速通過《難民法》,同時也落實已經內國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的「不遣返原則」(non-refoulement)。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今年發起連署,歡迎更多朋友一起加入要求台灣政府通過難民法的訴求,展現民意對尋求庇護者的支持。
 
為響應620,也跟台灣人權促進會及紀實影音還有加拿大辦事處共同舉辦線上影展,6月20日下午我們將有一場線上映後座談,歡迎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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