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全球催淚彈貿易管制不善,各地警力濫用情形漸增

  • 國際特赦組織發佈互動式網站,記錄各地警力不當使用催淚彈之情形
  • 新增多達80起濫用催淚彈分析,遍佈22個國家及領土內
  • 因香港、巴黎、美國國內各城警方再度大量使用催淚彈,國際特赦組織對此發佈相關紀錄
  • 根據國際法,香港警察部份使用催淚彈的行為可能已構成酷刑及其他虐待
國際特赦組織今日發佈一項新資料,分析了世界各地不當使用催淚彈之情形。對此,國際特赦組織也表示,由於全球各國進出口催淚彈管制不佳,交易往往未受嚴格監督且多在暗中進行,導致全球各地警方極易取得催淚彈來對抗和平示威者,示威造成的人權侵害情形因此遽增。
 
透過國際特赦組織的互動式多媒體網站《每個人都要了解的:催淚彈是什麼?如何被濫用?》(Tear Gas: An investigation),可以深入了解催淚彈的功能與效果,以及催淚彈在示威中的使用情形。網站也記錄了全球各地警力濫用事件的數量,這些濫用情形件往往導致人民嚴重傷亡。
 
在全球目前情勢下,此網站尤其重要。一年前,香港警方為對抗和平示威,展開了長達數月的攻擊,以催淚彈壓制示威群眾,且近期又有重啟攻擊的跡象。此外,美國各城的警力現在也以催淚彈攻擊各地示威者,在這樣的情況下,國際特赦組織發佈了這個網站。
「維安警力常以避免訴諸更具傷害性的武器為由,讓我們誤以為用催淚彈驅散抗議群眾是『安全』的方式。但是國際特赦組織的分析指出,警方使用催淚彈的手法極為不當,且濫用的規模越來越大。」
國際特赦組織危機應變專案的證據研究組主任山姆.杜伯利(Sam Dubberley)表示。
「我們記錄了警方不當使用催淚彈的手法。警方除了常用大量催淚彈攻擊大致和平的示威者,也有直接往群眾發射之情形,後者的情況往往造成嚴重傷亡。」
 
 
公開來源調查
 
過去一年來,國際特赦組織危機證據研究組(Crisis Evidence Lab)研究了催淚彈在世界各地的濫用情形,主要透過社群媒體平台如臉書、YouTube和推特等,針對用戶發佈的影像紀錄進行分析。
 
透過公開來源調查的方法,國際特赦組織驗證了近500支影片,並記錄到22個國家及地區內近80起催淚彈濫用事件,也確認了這些事件發生的地點、日期及準確性。負責這項分析工作的是國際特赦組織數位驗證團隊(Digital Verification Corps),此團隊由來自世界四大洲的六所大學學生組成,他們都受過訓練,針對社群媒體內容調查來源並進行驗證。
 
除此之外,團隊也親自訪談許多示威者。整體而言,這項分析結果揭露了全球非法濫用催淚彈之情形有擴大的趨勢,現況堪憂。
 
網站也放上了和現場研究團隊(SITU Research)合作的影片,影片除了分析催淚彈的性能特徵,解釋其內部的作用過程,也呈現了不當使用時將如何造成傷殘或死亡。
 
 
不當使用催淚彈的情形
 
我們可以看到催淚彈飛過小客車的擋風玻璃,被發射進校車內、送葬隊伍之中、醫院、住宅、地鐵、購物中心內,奇怪的是,在幾乎無人的街道上,也有催淚彈的蹤跡。
 
維安警力也朝民眾個人發射催淚彈,且往往造成傷亡;警方更從高速行經的卡車、吉普車、無人機上發射催淚彈。受到波及的人包含氣候議題示威者、高中生、醫護人員、記者、移民、人權捍衛者,如奈及利亞的「讓女孩們回家吧」(Bring Back Our Girls) 運動,當中的人權捍衛者就遭受催淚彈攻擊。
 
有則影片顯示了2020年6月1日,美國費城某處高速公路旁的築堤有近百位示威者受困原地,在完全沒有安全逃生路線的情形下,員警不停地朝群眾發射催淚彈。
 
在蘇丹,首都喀土穆旁邊的城市恩圖曼(Omdurman)的當地醫師向國際特赦組織透露,維安警力和軍隊在去年襲擊一家醫院的急診室,釋放有害氣體造成10名病患受傷。其中一名醫生提到:「軍隊朝醫院裡發射催淚彈和實彈,還有些人跑進急診室發射了四枚催淚彈,感謝上帝,只有一罐爆炸。」有一枚催淚彈被丟到因心臟停止而送醫的70歲老翁的床底下。老翁在10分鐘後不幸身亡。
 
在委內瑞拉,一則影片顯示在首都卡拉卡斯(Caracas)當地,有示威者為躲避警方武力製作臨時的木製盾牌來自我防衛,盾牌卻被催淚彈打出一個大洞,只差幾公分就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甚至危及性命。
 
國際特赦組織記錄警方濫用催淚彈的以下幾種情形:
  • 朝侷限的空間發射
  • 直接朝民眾個人發射
  • 使用過量的催淚彈
  • 朝和平示威者發射
  • 朝不易逃脫的人群或是受害程度較高的人發射,如兒童、老人、行動不便者
互動網站發佈的影片也包含和外界分析人員的訪談紀錄,包括急診醫師、警務、商業、人權方面的專家,一同探討不當使用催淚彈所帶來的傷害。
 
國際特赦組織也和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UN 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合作,針對某些情況下使用催淚彈的情形,探討其程度是否等同於酷刑或其他不人道待遇。
 
 
進出口管制不善
 
儘管各地大規模濫用催淚彈,國際上卻無相關規範管制催淚彈或其他防暴劑的進出口。很少國家會對外公開催淚彈出口數量及地點等相關資訊,也造成獨立監督機關不易進行調查。
 
國際特赦組織與歐米茄研究基金會(Omega Research Foundation)已為此倡議超過20年,希望能在催淚彈和其他低致命性武器的製造、使用及貿易上,促進更良好的管制政策。聯合國和區域共同體如歐盟(EU)及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皆承認有必要管制低致命性武器之出口。
 
無酷刑交易聯盟(The Alliance for Torture-Free Trade)超過60國的高層外交人員倡議,以及國際特赦組織和歐米茄研究基金會的支持,聯合國現正發展國際上針對低致命性武器和其他貨物的貿易管制,避免這些貨物被用於酷刑及其他不人道待遇與死刑。國際特赦組織與歐米茄研究基金會也對此施壓,希望此政策能將催淚彈和其他防暴劑納入管制範圍。
 
武器管制、維安及人權研究員派翠克・威肯(Patrick Wilcken)說道:「催淚彈造成的問題在於,有些維安警力不懂催淚彈合法使用的方式和時機,有些人選擇忽略該遵守的使用原則,有些則把它當成武器來使用。」
 
「但解決辦法也須針對國際上催淚彈和其他防暴劑的管制缺失做進一步審查。催淚彈應被列於國際管制低致命性武器的範圍內,這也是近期聯合國討論的政策之一。」
 
 
 瞭解更多|背景資訊 
 
發生催淚彈濫用情形之國家及地區包含:
 
玻利維亞、智利、哥倫比亞、剛果民主共和國、厄瓜多、法國、幾內亞、香港、宏都拉斯、海地、印度(印屬喀什米爾)、伊拉克、伊朗、肯亞、黎巴嫩、奈及利亞、以色列及巴勒斯坦佔領區、蘇丹、土耳其、美國(含美墨邊界)、委內瑞拉、辛巴威等地。
 
 
催淚彈和發射器製造商包含:
 
委內瑞拉軍事工業公司CAVIM、巴西的Condor Non-Lethal Technologies、中國的大疆創新公司(DJI*)、Falken、美國的PepperBall、美國The Safariland Group、美國Tippmann Sports LLC。國際特赦組織聯絡了上述七間公司,但僅有一家做出回應。
 
※中國的大疆創新公司製造的商用無人機被用在加薩走廊發射催淚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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