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危險的《國安法》將從最根本處侵害香港人民的權利

中國政府近日提案為香港制定新的國家安全法,國際特赦組織東亞與東南亞區域副秘書長羅助華(Joshua Rosenzweig)對此表示:
「中國經常濫用自己的國家安全框架,藉此攻擊人權運動者並扼殺各種形式的異議。這項危險的法律提案傳達出最明確的訊息——中國渴望在香港採取同一做法、做同樣的事情,而且越快越好。」 
「香港政府已逐漸接受中國大陸模糊且涵蓋一切的『國家安全』定義,以此限制結社自由、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的權利。中國政府試圖強行通過壓制性安全法規的行為,對香港法治構成了實實在在的威脅,更為香港的人權蒙上陰影。」
 
「中國過去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律,幾乎都會嚴重侵害公平審判的權利,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完全規避正常的刑事訴訟程序。被控犯有國家安全相關罪行,意味著一個人可能會遭受到禁止通訊拘留或秘密拘留、無法與律師或家人見面等待遇。」
 
「北京聲稱這項法律旨在為香港帶來『穩定』,但過去一年以來的示威活動在在顯示,壓迫性法律不但無法緩解動盪局勢,更會火上加油。中國絕不能誇大『安全疑慮』為名,藉此剝奪香港人民的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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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NPC)預計在週四開始的全體會議上,批准一項關於在香港「建立和加強」國家安全措施的提案。
 
該提案將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境外勢力干預」等進行立法,也將允許負責國家安全的中央政府機構開始在香港運作。
 
這項提案要求香港政府建立、加強國家安全機制和機構,包括執法單位。香港行政長官必須就「維護國家安全、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的工作,定期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
 
提案並要求香港政府根據其憲法《基本法》第23條的要求,迅速完成國家安全法規的相關立法。2003年政府曾試圖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但在50萬人上街示威後遭到擱置。
 
該提案的中法律草案,將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後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這意味著此次立法可能實際上繞過當地的立法會議員,在未經香港立法會審查的情況下成為法律。
 
2015年,中國通過了一部國家安全法,賦予當局打壓和壓制人權的廣泛權力,其內容涉及政治、文化、金融及網路等領域。
 
國際特赦組織的2019年發布的報告:《北京對香港的「紅線」警告》(Beijing’s Red Line in Hong Kong),指出中國當局利用其對「國家安全」的廣泛定義,藉此針對香港的記者、社運者和批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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