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六四悼念活動的社運人士遭判刑是多重悲劇,更是對歷史的侮辱

就香港六四悼念活動的社運人士被判刑一事,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副主任白舒然(Sarah Brooks)回應: 「香港人以燭光晚會悼念六四鎮壓的三十年來,相關活動的社運人士有朝一日,竟會因為和平參與社會運動而被判刑,實在是難以想像的事情。然而今日的判刑,正突顯了香港在『國家安全』之名下,已經歷了何等巨大的轉變。」

「這次判刑是多重悲劇——對受到不公正懲罰的社運人士,是悲劇;對六四鎮壓的倖存者和受難者,是悲劇;對一代又一代的香港人,被剝奪討論這段歷史的空間,同樣是悲劇。」

「對六四社運人士的迫害,揭露了香港『國家安全』體制對異議的深切恐懼。但將和平悼念受難者的人士關進監獄,並不能鞏固國家安全。」

「當局或許認為,懲處知名人士能帶來嚇阻作用,但歷史一再證明,追求真相與問責的訴求,並不會只因遭到入罪而消失。」

「今日的判刑,是對受難者的記憶的侮辱,亦是對歷史的侮辱。香港支聯會的社運人士未曾犯下任何國際公認的罪行,理應立即無條件獲釋,也必須保障他們針對這些不公正的判刑提出上訴的權利。」

背景資訊

香港高等法院今日以《國家安全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六四社運人士鄒幸彤 7 年 3 個月有期徒刑,李卓人 7 年有期徒刑;先前就同一罪名認罪的何俊仁,則被判處 5 年 2 個月有期徒刑。

鄒幸彤和李卓人是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七名成員的其中兩人,於 2021 年 9 月被指控違反北京強行實施的《香港國安法》下的多項罪名。兩人自此屢次聲請交保均遭駁回,並羈押候審至今。國際特赦組織已將兩人列為良心犯。

國際特赦組織一再表達擔憂,指 2020 年 6 月生效的《香港國安法》正被用來懲罰公民社會團體、新聞工作者、政治社運人士及學者,但他們的行動事實上已受到國際人權法充分保障。

六四燭光晚會悼念的是 1989 年 6 月 4 日的鎮壓事件——當時中國軍隊向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一帶和平示威、要求政治改革的學生及工人開槍,導致數百人、甚至可能數千人喪生,另有數以萬計的人在隨後的全國鎮壓行動中遭到逮捕。

事發 37 年以來,中國境內有關該事件的一切討論均受到嚴密審查。當局實際上已將六四事件從官方歷史中抹去。

在中國,從一開始就禁止悼念六四事件。但在香港,過去每年均有數以十萬計市民聚集在市中心的維多利亞公園,和平悼念受難者。多年來,參與六四燭光悼念晚會的市民一直要求中國當局交代真相、為這起慘案承擔責任;30 年間,香港政府實際上並無干預或反對這項悼念活動。

然而,支聯會最後一次舉辦大型六四燭光晚會是在 2019 年。在 2020 年及 2021 年,香港當局以新冠肺炎疫情為由禁止舉行六四晚會。自此,《香港國安法》實際上已將香港的和平示威活動入罪,當中也包括悼念六四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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