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判決墮胎除罪化 劃時代女權重大進展

 

南韓憲法法庭裁定墮胎應除罪化,並要求政府於2020年前改革極度嚴格的墮胎法令

 

「今天南韓女權有了重大進展。南韓嚴厲的墮胎法令造成歧視與汙名,也讓世世代代的女孩與女性被迫進行秘密、不安全的墮胎手術。憲法法庭傳達了明確的訊息:這樣的事情必須改變。未來女性的人權必須被完整地尊重與保障。」

 

「我們敦促南韓政府迅速進行刑法改革,並確保女性有安全且合法的墮胎管道。現有的嚴格且嚴懲的法令必須改變,有受孕能力的人們的健康才不會處在風險之中,不需要害怕因墮胎造成的刑罰,也無須擔心為他們進行墮胎的醫療人員會受到懲處。」國際特赦組織東亞研究秘書長Roseann Rife表示。

 

 

「無論法律怎麼訂定,都一定會有人需要墮胎。這項判決顯示墮胎應該在安全並合法的情況下執行,而女性與女孩們應受到具同理心與尊重的態度對待。她們的人權與身體自主權須受到尊重,在未來的墮胎修法過程中她們的尊嚴必須是修法維護的重點之一。」

 

 

 

 

 瞭解更多|事件背景 

 

南韓今日的憲法裁定,是由一名因進行墮胎而被起訴的醫生提出的。憲法裁決南韓議會須在2020年12 月31前修法。

 

南韓目前的法令規定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墮胎是違法的。女性中止懷孕的行為可能會被罰高達200萬韓元(約合1,850美元),或是被判一年徒刑;協助進行墮胎的醫療人員可能會被判高達兩年徒刑。

 

法令將墮胎入罪,只在強暴、亂倫、有嚴重的遺傳疾病、特定疾病或懷孕女性面臨生命危險的時候允許墮胎。在這樣有限的情況下,墮胎還只能在孕期前24周進行,並且須得到配偶的同意。

 

擁有安全並合法的墮胎管道是人人所擁有的人權。將墮胎入罪並設下種種限制,讓女性和女孩們的生存權、健康權、身體自主權、隱私權及不受暴力、歧視、酷刑及其他不人道待遇或刑罰的人權,都受到了極大的衝擊。

 

國際人權法律及人權標準都要求墮胎應除罪化,而且國家應排除女性在取得安全及合法的墮胎管道上的種種限制。國際特赦組織相信,人人皆有身體自主權,有為自己的身體做選擇的權利,這包括決定自己是否想要小孩。墮胎相關的法令必須尊重、保護懷孕者的人權,不能強迫他們尋求不安全且違法的墮胎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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