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支持國會通過重要維吾爾族法案

 
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動員其兩百萬名成員及支持者,
以聲援兩件至關重要的人權法案:
 
2019年《新疆人權政策法案(The Uighur Human Rights Policy Act, S. 178)
由參議員馬可·魯比奧 (Marco Rubio, R-Fla.) 以及其他20名參議員於2019年共同提出這項法案;
 
2018年《維吾爾法案 (Uighur Intervention and Global Humanitarian Unified Response Act of 2018; the UIGHUR Act)》
由眾議院議員布萊德·謝爾曼 (Brad Sherman, D-Calif) 和其他4名國會議員提出《維吾爾法案 (The UIGHUR Act of 2018, H.R.7384) 》。
 
高達一百萬名維吾爾族和其他少數民族正遭任意拘留於「再教育營」中,已違反國際人權法。新任國會需要藉由這項重要人權議題彰顯其領導能力,並迅速謹慎地通過立法。
 
      Bota Kussaiyn 迫切想得到於新疆失蹤的父親 Kussaiyn Sagymbai 的音訊。
 
立法討論聚焦在制裁部分,但法案中其他條款將對美國政策有重大影響,因為法案將正面對抗維吾爾自治區的人權危機。[1] 為了監督美國對中政策,我們必須好好檢視這些法案於國會通過的過程。法案將是重要的指標,顯示美國國會是否針對中國的人權紀錄加強施壓,尤其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人權問題。
 
去年,國際特赦組織與超過100名、橫跨四大洲的民眾接觸,他們和維吾爾自治區的親戚朋友失聯,深怕他們已遭拘留。《他們在哪裡(Where Are They) 》報告中,我們記錄下遭洗腦、酷刑、懲罰的案例,這些大規模拘留營的處罰包括口頭辱罵、剝奪食物、單獨監禁、毆打以及綑綁、強迫進行痛苦姿勢 (stress positions)。據稱,有人因旅外工作、求學遭拘留,和國外親友聯繫也是遭拘留原因之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現況險惡,大規模穆斯林少數民族遭監禁於再教育營中,中國政府以國家安全為名,強行抹去他們的民族文化和傳統。這項法案該如何應對現況? 
 
 
 
領導從高層開始 
 
從人事觀點來看,《新疆人權政策法案》將於國務院創造新職缺,幫助美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特別協調員於美政府內「協調外交、政治、公共外交、金援等」事項。設置特殊使節或提升處理新疆問題官員的官位,將有效集中美國政府的力量,縮減官僚程序,並提高這些人權議題在外交政策上受重視程度。但法案的成功仍需仰賴受指派官員的政治意志。例如,西藏問題特別協調員(Special Coordinator for Tibetan Issues)已空缺多年,相關政策也因而萎縮。
 
反觀另一個職位,國際宗教自由大使 (The Ambassador for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 則幫助川普政權提升西藏問題的重要性,部分原因是由於跨部門高層官員的高度介入 (國務院、美國國際開發總署 USAID、美國駐聯合國代表團 USUN),接任該職位的候選人也備受關注。美國東亞暨太平洋事務助理國務卿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or an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East Asia and the Pacific) 職位則仍處空缺,授權可信人選來代表亞洲人權議題發聲極為重要。
 
 
 
文件
 
法案另一部分將要求美國國務院提交文件證據和報告,以檢視問題範疇、應對方式、負責者名單以及外交投入過程的描述。2018年維吾爾法案 (The UIGHUR Act) 甚至要求國務院,針對中國社會信用系統的人權意涵提交報告。法案其中一項重點在於識別侵害人權的公司,以及先進科技是如何應用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大規模監控。人權觀察 (Human Rights Watch) 報告指出,美國某些公司提供技術以監控維吾爾自治區,因此也是侵犯人權的共犯。
 
 
 
全球人權危機擴張
 
這兩項法案也顯示,新疆問題無法由雙邊和議看待。世界各地的家庭一個個被迫分離、和至親失去聯繫,人們深怕家人性命暴露在危險之中。中國正在施壓如馬來西亞的國家引渡維吾爾人返回中國。維吾爾法案於聯合國受到提倡,伊斯蘭和中亞國家組織 (The Organization of Islamic Countries, and Central Asian) 也表明美國政府應優先處理新疆問題。《維吾爾人權政策法案》促使美國國務院建立資料庫,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家庭成員皆可提供失蹤維吾爾家人的資訊,以幫助他們加速庇護程序。美國國務院則會要求並究責中國返還這些親人。法案也讓美國執法單位避免美國公民及合法永久居民,含中國鎖定的維吾爾人、華裔美國人、中國國民和少數民族,遭受騷擾、威脅及恐嚇。美國聯邦調查局 (FBI) ,包含國務卿,也必須針對遭受騷擾的民眾提交報告。
 
維吾爾法案第十四條清楚載明: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 (Congressional 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 授權審查中國國境範圍外的議題。
 
未標明日期,維吾爾女性於喀什市 (Kashgar) 步行於小巷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自2017年3月於新疆實施,穿戴傳統面紗和頭巾可能遭到處罰。
 
 
記者
 
國際特赦組織於2018年3月緊急發布呼籲,於自由亞洲電台 (Radio Free Asia; RFA) 任職17年的資深播報員 Hoja  有20名親戚「遭拘留且可能遭受酷刑」,她在 RFA 的工作很可能是這些親戚遭拘留的主因。維吾爾法案促使美國政策「以所有合適手段運用美國影響力,爭取美國公民獲釋,外籍人士以永久居民資格合法入境美國」,包含 NGO 員工或記者,尤其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維吾爾案第十條也明訂,擴大維吾爾語的自由亞洲電台的職缺,以幫助克服訊號干擾,並讚揚他們的人權工作。維吾爾法案甚至根據國際法要求法律途徑,以處理防火長城 (Great Firewall) 的審查制度。
 
美國國會握有重大機會以主導重要人權議題。中國政府必須為大規模違反國際人權法負起責任。國會應註記這兩起法案,並提交至總統桌上。國際特赦組織美國分會成員將強力施壓國會以達成這項人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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