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針對難民的嚴苛規範將數千名難民陷於風險與脆弱之中

 
當權者絕不能將逃離緬甸暴力的羅興亞人「推回」
難民被強制遣回遭受迫害
泰國應該提供難民正式的合法地位與庇護
 
眼看著世上成長最快的難民危機在其面前惡化,泰國必須要採取具體的行動來扭轉它長期未能提供難民庇護的事實。國際特赦組織於今日作出以上聲明;並發出報導揭露出這個國家難民政策上的巨大缺陷。
 
研究報告《進退維谷(Between a Rock and a Hard Place)》 列出了許多泰國在政策與措施上的失能,這些措施對於正在泰國境內、以及正尋求到泰國避難之難民,形成了毀滅性的打擊效果。其中包含:泰國長期以來用海軍驅趕難民船,這些船隻皆乘載著數以千計的羅興亞族與孟加拉難民;以及泰國對於難民和尋求政治避難者皆強制遣返,而他們將可能因此遭到酷刑或其他嚴重的人權危害。
 
 
國際特赦組織全球議題總監Audrey Gauhran 表示:「面臨種族清洗之下,數十萬名羅興亞人被迫逃離緬甸,因此泰國急迫需要採行人道的難民政策,來樹立此地區的典範。而對於尋求國際庇護之難民,泰國更應該確保其享有安全的通行權,而不是冷酷地驅離這些剛從恐怖深淵中逃出來的人。」
 
「泰國負責接收該地區中最大的難民人口之一,然而它短視且針對性的政策表示泰國並未提供難民妥善的庇護。當權者不能繼續在一波波的難民危機中搖擺不定,需要透過設立具必要性的系統,為曝於風險中的男女老少提供所需的溫飽、保障他們人身安全。」
 
羅興亞人出逃
 
先前幾任泰國政府,即在2015年東南亞的「偷渡船危機」發生時,以泰國海軍拒絕上千名走投無路的羅興亞難民乘船進入,繼續它長期實施的「推回政策」。
 
這些被泰國拒絕入境的難民則被迫繼續危險的海上旅程,前往印尼或是馬來西亞。UNHCR 曾估計有三百七十位難民在途中死亡;然而國際特赦組織對此提出擔憂:死亡人數可能比這多得多。
 
在過去一個月間,羅興亞族的生存情形惡化至關鍵點,在西緬甸針對該族人的邪惡種族清洗計畫之下,超過四十萬難民被迫逃離緬甸。
 
儘管這次羅興亞難民出逃十分慘烈,泰國政府針對該族的政策卻釋放出模糊不清的訊息。一個月前,泰國首相曾聲明政府已經「準備接收」逃離緬甸的羅興亞人;然而在最近,一位泰國軍官卻指出當承載羅興亞難民的船隻進入泰國海域,泰國海軍將會進行驅離。
 
強迫遣返難民使其遭受迫害
 
過去三年來,泰國政府默從了外國的壓力,強制遣返逃難者,回到嚴重威脅其生命與福祉的國家去。
 
這樣的遣返違背了國際習慣法的難民不遣返原則,將難民遣回真正有蒙受迫害或其他嚴重人權侵犯風險的地區,不見容於該法。
 
國際特赦組織追蹤了4 起強制遣返案例,包括了來自中國、土耳其和巴林等地百名以上的難民,這些人中有不少人後來都遭到了非法逮捕、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也有一些遭遣返者的身分狀態與狀況不詳。
 
 
最近的案例是發生在2017年5月,泰國協助將土耳其國民Muhammet Furkan Sökmen自緬甸引渡回土耳其。Sökmen 在泰國某機場遭移民局官員拘留近24小時後,才被轉交土耳其當局。罔顧聯合國提出土耳其當局在去年7月的未遂政變之後,就已展開影響深遠的鎮壓,Sökmen在母國有遭受嚴重侵犯人權風險的警告,泰國官員依然提供協助引渡了Sökmen。
 
Sökmen 抵達伊斯坦堡後即因被宣稱與政府作對而遭逮捕、拘禁。目前對他提出的刑事訴訟狀況毫無所悉。
 
泰國在2015年的類似事件裡,遣送109名尋求庇護的維吾爾少數民族回中國後,受到了廣泛的國際譴責,這群人已在中國遭受了嚴重迫害長達數十年之久。
 
國際特赦組織全球議題總監Audrey Gaughran 表示:「雖然泰國口頭上說要改善對難民的保護,但卻未轉化成實際行動。當局依然為外國政府效勞,把難民遣回到可能遭酷刑或他項人權侵犯的國家去。這些冷酷行為公然違抗了泰國的國際義務,必須立刻制止。」
 
難民成了法律地位不明確者
 
泰國法律架構的漏洞,使得難民及尋求庇護者不具法律地位,也因此容易受到虐待。目前居住在市區的超過7,000名尋求庇護者,情況尤其堪慮。
 
城市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甚至是那些已向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UNHCR),簡稱聯合國難民署 (UN Refugee Agency) 登記有案者,隨時都有可能被依泰國1979年移民法,明訂非法入境與停留泰國為犯罪,而遭逮捕。大部分的難民及尋求庇護者遭逮捕後會被送往移民拘留中心,他們可能會在令人震驚的條件下,被無限期的監禁在該處。難民權利倡議者用 “比監獄還差” 來描述該中心環境的惡劣。前被拘留者形容,來自警衛和其他拘留者的虐待屢見不鮮,而且牢房擁擠,大夥就連睡覺也要輪流。
 
時刻都擔心遭到逮捕和拘禁,難民和尋求庇護者經常生活在艱苦的條件中, 他們的活動範圍侷限在自家,社會交際全被切斷。好多人拼命尋找工作,獲得醫療保健,進而養活自己與家人。
 
許多難民採取相當於「建設性遣返」的方式,選擇放棄庇護申請,返回母國,而不願在泰國面對無法忍受的生活艱辛。
 
巴基斯坦籍基督教人權鬥士Joseph,因全家的信仰及本身的工作而遭到威脅後,與家人逃到了泰國。 他們是隨同 Joseph 的姻親姊妹一起來到泰國的,遭綁架後逃脫了的她,被迫轉信伊斯蘭教,並被強制嫁給了穆斯林男子。 
 
抵達泰國兩年後的2016年,這家人因無法在當地維持生活,而放棄庇護申請,回到了巴基斯坦。Joseph 告訴國際特赦組織說: 「我們當時沒有錢,沒東西可吃…飢腸轆轆還費勁心思躲避警察。更沒有可以維持4-5天的存糧。」
 
Joseph 6個月前在曼谷遭逮捕的姻親姊妹,也不願留在移民拘留中心,而選擇回到巴基斯坦。回到母國後,Joseph 的家園被燒成平地,父親遭到殺害,他的姻親姊妹又再度被綁架,回到她先前被迫成婚的那名男子寓所。
 
下一步行動方案
 
近年來,泰國軍政府立下改善難民及尋求庇護者待遇的重要承諾。泰國官員再度重申保證不遣回原則,並聲明不會遣送難民及尋求庇護者,到有嚴重違反人權風險的地區去。
 
泰國也已為開發篩檢難民及非正規移民的過程許下諾言,保證要通過包含難民免遣條約規定在內的反酷刑法案。如果按照國際標準執行,這些倡議就能代表泰國,為保護難民及尋求庇護者的人權,而採行的重要步驟。
 
Audrey Gaughran說: 「雖然泰國政府跨越數十年來,長期扮演托管成千上萬難民的角色,值得讚賞,但其極度無視男權、女權以及兒童迫切需要的受保護權的態度,卻在近來的行動中一再地表露無遺。」
 
泰國政府務必將言辭轉成行動。當局應繼續努力,確保難民權利穩當地受到泰國法律的保障。不應屈服於外國政府的要求,遣返那些逃離迫害、暴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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