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鎮壓行動中的受難者未獲得正義

© Luc Forsyth

 

國際特赦組織於6月1日最新報告中表示,柬埔寨當局必須為那些在維安部隊鎮壓抗議行動期間遭到殺害、失蹤及受傷的人們伸張正義。

 

走上街頭

 

〈走上街頭〉(Taking to the streets)這份報告紀錄了沒有任何官員或維安人員因殘忍鎮壓柬埔寨的抗議行動而負起責任,包括2013年備受爭議的選舉期間所發生的事件。

「柬埔寨的抗議人士必須勇敢面對警棍甚至是子彈來為自己發聲,人們從未像過去兩年來這樣上街要求自己的權利,然而政府當局一貫以暴力鎮壓回應。」國際特赦組織東南亞與太平洋區域研究主任Rupert Abbott指出。

「我們的報告紀錄了在維安部隊嚴重違反人權下的受害者,並未獲得正義和有效補償,而該承擔責任的人卻仍逍遙法外。」

 

這份報告以大量關於柬埔寨的研究為依據,報導柬埔寨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示威遊行及當時的騷亂。2013年年底人們在備受爭議的選舉期間上街,成衣廠工人要求調漲最低工資。

 

過度使用武力

 

維安部隊恣意逮捕、痛打、殺害民眾,有時甚至是用AK-47步槍掃射群眾來鎮壓抗議行動,自2013年9月以來,已有至少6人在抗議期間被擊斃。

 

一起最嚴重的事件發生於2014年1月3 日,位於首都金邊郊區的一場示威遊行演變成為暴力事件,維安人員朝成衣廠工人開火,造成至少4名年輕人死亡,分別是年約22至25歲的Khim Phaleap, Sam Ravy, Yean Rithy, and Pheng Kosal,並造成數十人受傷。

 

在那次示威遊行中,有人看見16歲的成衣廠工人Khem Saphath胸前有一處明顯槍傷,那是他最後的行蹤;目前他是失蹤人口,推測已喪命,而家人並未獲得任何調查他強迫失蹤的相關資訊。

 

「維安部隊過度使用武力已造成受害者及其家人的生命受到傷害,在某些案件中,誰應負起責任是非常清楚明白的,許多其他案件中也應該也很容易查明,但卻從未有人負起責任。」Rupert Abbott說道。

 

對抗議人士過度使用武力的包括警察、憲兵、軍隊以及「輔助警察」,國際特赦組織尤其建議應全面停止在維持集會治安時使用「輔助警察」這樣的後備武力。

 

免責文化

 

然而,儘管維安部隊手下的受害者提出無數刑事控告,在令人寒心的免責文化下,至今沒有任何人為這些嚴重的人權侵犯行為負起責任。

 

26、7歲左右的大學生Hoeurn Chann並未獲得正義,2013年11月12日他在金邊的示威遊行旁觀時遭到槍殺,一名警官朝示威者和圍觀民眾無差別開火,一顆子彈嚴重傷害他的脊髓,造成腰部以下癱瘓。

 

2014年5月2日,27歲的記者Lay Samean因拍攝僧侶Loun Sovath參與金邊的抗議行動,而遭到「輔助警察」包圍並拳打腳踢,及手持警棍毆打;Lay Samean陷入昏迷且顴骨破碎,需要手術治療,他的雇主提出控訴,但2014年底法院中止審理該案,沒有提供任何說明。

 

在另一起案件中,居住權行動者Bov Srey Sras於2012年6月27日在首都的抗議行動中被警方踹踢,造成流產,她提出控訴,一名資深警官卻回應:「她想要回她的孩子,我也還年輕。」她提出另一起申訴,但目前仍未得到法院的回音。

「柬埔寨政府必須劃清界線,遏止人權侵犯案件的發生,並將那些應為死傷負起責任的人移送法辦,若不這麼做,人權侵犯將會一再發生。」Rupert Abbott說道。

「國際特赦組織要求進行徹底透明的調查,若有足夠的證據,就起訴那些過度使用武力對付抗議者的人士,這些人權受到侵害的受難者必須得到有效補償,包括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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