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印尼政府執行「令人髮指的處決」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4月28日印尼政府處決了8名死刑犯,顯示其完全不顧合法程序與人權保障。國際特赦組織也呼籲印尼政府放棄下一波處決計畫。

 

4月28日,包含印尼籍與外國籍在內的8名死刑犯,在Nusakambangan島(鄰近爪哇島)由行刑隊處死,他們全因走私毒品而被判刑。Joko Widodo在最後一刻暫停執行菲律賓籍Mary Jane Fiesta Veloso的死刑。

 

「這些處決是非常令人髮指,他們的作法全然不顧國際間對執行死刑的規範。」國際特赦組織東南亞與太平洋區域研究主任Rupert Abbott說。

佐科.維多多總統應立刻放棄下一波處決計畫,並暫停執行死刑,作為廢除死刑的第一步。」

至少有兩名死刑犯的上訴正在進行,法院也已經受理。8名死刑犯的赦免申請僅經過粗略考慮即被否決,這有損國際法提供他們請求赦免或減刑的權利。

 

印尼政府在2015年已處決了14個人,並宣布今年會處決更多死刑犯。

「死刑一向是侵犯人權的,但有些因素使得今天的處決更令人哀痛。據報導,有些死刑犯在被逮捕與初審時沒有獲得適任的律師或翻譯,這是違反國際與國內法規定人們有獲得公正審判的權利。」Rupert Abbott說。

 

「今天其中一名遭處決的死囚Rodrigo Gularte,經診斷患有偏執型精神分裂症,國際法明確禁止對患有精神障礙者執行死刑。另一個問題是,這些人因走私毒品而被處決,然而這未達到國際法規定『最嚴重罪行』可以判處死刑的門檻。」

 

背景資料

 

國際特赦組織在任何情況下都反對死刑,無論犯罪的本質、犯罪者特性、或該國家執行死刑的方法。死刑侵犯《世界人權宣言》所認定的生命權,也是殘酷、不人道且屈辱的懲罰。保護生命權也是印尼憲法所承認的。至今140個國家已在法律或實務上廢除死刑。

 

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死刑比其他刑罰更能有效阻止犯罪。一項由聯合國進行的死刑與謀殺率之關係的綜合研究,結論是該研究無法提供科學證據,證明執行死刑比終生監禁有更大的遏阻效果。

 

8名在4月28日遭處決的死刑犯分別是:Andrew Chan和Myuran Sukumaran(皆為澳洲籍、男性)、Raheem Agbaje Salami(奈及利亞籍、男性,又名Jamiu Owolabi Abashin)、Zainal Abidin(印尼籍、男性)、Martin Anderson(外號Belo,迦納籍、男性)、Rodrigo Gularte(巴西籍、男性)、Sylvester Obiekwe Nwolise(奈及利亞籍、男性)和Okwudili Oyatanze(奈及利亞籍、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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