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干達】歧視性法案助長歧視與虐待

過去18個月內,數個歧視性法條正式於烏干達生效。© AFP/Getty Images

 

作者:Sarah Jackson,國際特赦組織東非地區副主任


依據國際特赦組織於今日發布的一篇新報告指出,烏干達於過去18個月中頒布的壓迫性及歧視性立法,助長了壓迫、侵害、恐同及行別歧視的情勢。

 

「法治」 ── 烏干達的歧視性法案及正當性濫用,於今日在烏干達首都Kampala發表,鉅細靡遺地闡述該三個法案是如何侵害人權、助長歧視性虐待並使得個人無法尋求正義。

「烏干達的壓迫情勢藉由公然採行侵害該國憲法所保障基本權之歧視性法案的方式,日益受到認可。」Sarah Jackson,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地區副主任表示。

 

「該國政府必須立即行動,修正這些侵害烏干達人權核心的有害法案。」

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紀錄了治安管理法、反色情法及目前被廢止的反同性戀法累積起來,對人權造成的衝擊,這些法律在2013年8月至2014年2月間經烏干達議會通過並簽屬生效。

 

集會結社自由

 

這份報告詳述集會自由權如何受到治安管理法攻擊,該法對於公共集會規定廣泛的限制。

 

該法案使警方得壓迫政治異議團體集會,並打壓社運人士。

 

雖然警方就治安管理法的援用在2014年年初便已然減少,但它造成了普遍的寒蟬效應。

 

「治安管理法已經對公民社會的組織能力造成毀滅性的影響,甚至阻礙了他們自己挑戰法律本身的企圖。」Sarah Jackson表示。

 

「它在本質上顛覆了集會自由為基本權的基本前提。它以規定廣泛限制集會,取代促進和平示威。」

 

正當性濫用

 

而現行的反同性戀法案,任何性別認同 ── 或被認為是 ──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或跨性別者的人,可被任意逮捕,包括他們的罪行被告發時。其中有些人遭到毆打,並在拘留期間遭到警察或其他受押者上下其手。

 

在反色情法簽屬後數日,多名女性受到警方騷擾,並有一名律師因其穿著被威脅逮捕。

 

反同性戀法同時導致LGBTI人士被驅離他們的家園,並失去他們的工作。

 

在反同性戀法生效及反色情法緊接著被簽署後,LGBTI與女性被鎖定為街巷中暴徒攻擊的目標。

「這些法律中的不精確用語導致它們被公眾以一個危險的方式加以解釋。許多人透過庶民正義掌握這些法律,並對女性及LGBTI人士施以虐待。」Sarah Jackson表示。

 

「政府疏於合理解釋法條,導致其與發生的這些虐待事件共通一氣。」

在數名女性被視為「穿著猥褻」而當街被暴徒剝去衣物後,警方公開表示反色情法並未授予公眾「褪去女性衣物之權力」。然而,當局未就針對同性戀的攻擊做出聲明回應。

 

政府承諾重新檢視反色情法,但過了八個月後,仍未開始進行任何檢討。

 

健康照護衝擊

 

反同性戀法同時限制給予難民一定幫助。大部分由難民法計劃(RLP) ── 一個支援尋求庇護者以及難民的組織,所提供的服務,在受到當局以莫須有之「宣傳同性戀」指控後,便自2014年3月暫停至今。

 

反同性戀法同時限縮了醫療照護的取得途徑。警方於2014年8月對Walter Reed計劃 ── 一項愛滋病研究計劃,發動突襲,使得一部份的LGBTI人士太過畏懼,以至於不敢前往就醫。

 

衛生部於2014年6月下達指令,申明醫療照護在取得上不受歧視。儘管有這些積極的承諾,組織提供醫療照護的能力,總體而言已經受到反同性戀法案的負面影響。


走投無路


公眾虐待的受害者往往畏於將實情告訴警方,使得他們無法尋求救濟。

 

「警方疏於就虐待進行調查,導致有罪而無罰的情況被容忍,並被國家散播。」Sarah Jackson表示。

 

「即便反同性戀法被廢止,它的影響仍然存在,且根本性的問題依舊尚未解決。通常會站出來為其辯護的人們已經被汙衊並噤聲。」

 

烏干達憲法法庭於2014年8月以議會通過該法案時未經協商為由,推翻反同性戀法。針對反色情法及治安管理法的憲政爭議仍在進行中。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烏干達政府廢止歧視性法案,並確保政府不會共同侵害人權。其必須保護所有烏干達人,包括女性、LGBTI人士以及政治活動者,免於歧視、騷擾及暴力。

 

背景:

 

該份報告係根據於國際特赦組織於2014年3月、4月及8月在烏干達進行的調查。部分田野調查係偕同人權觀察進行。


國際特赦組織對42名受到影響的人士發起了一對一採訪,並與其他57人,包括工作人員以及30名民間組織代表,於Kampala、Entebbe以及Mbarara等地舉行小組會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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