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戒嚴30天後 人權侵害雪上加霜

泰國自2014年5月20日開始實施戒嚴 © 2014 Getty Images
 

國際特赦組織今日(6/20)發出警告,表示泰國自從宣布實施戒嚴法以來,國內人權侵害事件似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自從軍方於2014年5月20日宣布實施戒嚴以來,人民的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受到嚴格的限制,而拘留權力更為增長,造成511人遭受逮捕,甚至有數名政治行動者遭到警方恣意拘留,所幸僅被拘留幾日。

 

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地區主任Richard Bennett表示:「為了達到政治效率而犧牲人權,根本是焚琴煮鶴。泰國國家和平及秩序維持委員會有責任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的權利,並應制止警方恣意拘留或起訴批評者的和平發言。

 

「泰國軍方應立即撤銷那些具有壓迫性又模稜兩可的命令,這些命令絕大部分都違反泰國在國際人權法之下的義務。」


放棄憲法保障與拘留防護措施,就是侵害人權及破壞法治,且可能因此造成至少一位行動者強迫失蹤。

 

其中一位知名的政治行動者,Kritsuda Khunasen,據傳於5月28日在曼谷東南部的春五里府( Chonburi Province)遭到逮捕,至今下落不明。

 

政府近來動輒以恣意拘留、拒絕假釋、任意起訴等手段對付人民,為遏止民眾評論當前的政治情勢。到目前為止,已有數百人奉命到政府當局報到後遭受恣意拘留,其中超過9成是前政府的盟友或支持者。

 

接獲命令卻未前往報到便構成犯罪行為,至於報到後獲釋者,則被恐嚇不得參與任何疑似反對軍方接管政府的抗議活動。

 

有關當局引用國家安全法及嚴格限制人權的相關法律,以起訴和平異議人士。此一舉動已經違反泰國在國際上的法律義務。凡透過社群媒體號召示威遊行,甚至在臉書的特定文章上按「讚」,都會被視為犯罪行為。

 

有關當局更依「藐視皇室法」將批評皇室的行為定罪,縮短起訴程序,且違反該法遭到起訴者不得假釋。

 

除了直接封鎖媒體外,以上種種限制更營造一種自我審查的氛圍,以及言論自由的不確定感,對於自由參與政治和解的討論及泰國未來的政治發展皆非常不利。

 

Richard Bennett指出:「以目前泰國實施的高壓手段來看,戒嚴之下的泰國人權非常不樂觀。軍方必須立即撤銷這些規定,停止拘留或起訴那些以和平行使基本權利的行動者。」

 

國際特赦組織再次呼籲,有關當局應公佈所有在戒嚴實施後遭拘留者的身份與行蹤。國際特赦組織呼籲泰國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僅因和平行使言論與集會自由而遭拘留的人,犯罪嫌疑人應於民事庭起訴,並經由符合國際公平公正標準的程序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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