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利班重掌阿富汗政權五週年:打壓不斷、有罪不罰,與遲未兌現的承諾

塔利班自 2021 年 8 月於阿富汗重新掌權以來,引發了一系列大規模人權危機。阿富汗 20 年來的進步在一夕之間被翻轉,阿富汗人民失去了原本受到 2004 年《憲法》與國際人權法明文保障的權利。

我們的分析

塔利班政權新通過的《法院刑事程序規則》(Criminal Procedure Regulation of the Courts)不只無法保證公平審判,更授權將毀壞財產作為懲處形式之一,透過體罰體制化虐待與其他不人道待遇,並允許對多種罪行判處死刑。此外,這些規範近一步鞏固基於性別、宗教、信仰與社會階層為基礎的歧視,也限縮公民空間及表達與思想自由,甚至公開承認奴隸制度。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塔利班政權立即撤銷該規範,若已開始實施則應停止實行。塔利班作為阿富汗實質政權,不但應該遵循他們在 2021 年 8 月重奪政權前就存在的法律,尤其是符合阿富汗在國際法義務之下的法律,更應該確保任何新的程序規範或行政條款,都符合阿富汗的基礎法律原則與國際人權法義務。

國際特赦組織也呼籲國際社會,包含區域內各國與伊斯蘭合作組織(Organization of Islamic Cooperation)會員國,公開拒絕塔利班如此濫權的規範,敦促塔利班遵守國家在國際人權法之下的義務,並採取有效措施終止阿富汗的人權侵害。

阿富汗自 2021 年 8 月前政權垮台、塔利班奪取政權以來,便一直面臨法律真空。此後,塔利班成為擁有臨時內閣的實質掌權當局,強行宣布現存法律無效,並實施一套由當局自己詮釋的伊斯蘭教法。然而,除了其他條款,2004 年《憲法》第 7 條要求阿富汗有義務遵守《聯合國憲章》、阿富汗身為締約國所簽署的國際條約與《世界人權宣言》。而阿富汗的主要立法機構阿富汗議會,也在塔利班奪權後遭到解散。在這樣的法權真空之下,塔利班領導人簽署的法令,未經任何明確或法定的立法程序,也未經其他諮詢程序,便成爲有約束的條款並由官方公告。這些法令的發佈已違反法定程序,也違反阿富汗在國際人權法之下的義務。

更多來自阿富汗的故事

2021 年 8 月以來發生的一切是空前的人權危機,導致二十年的進展被一夕推翻,也讓得來不易的權利消失殆盡。

 

  • 新法助長童婚,進一步惡化女性與女孩的人權處境

2026 年 5 月 14 日,塔利班在官方公報中發布第 18 號法令「配偶分居法典」(Code on Judicial Separation of Spouses),明規範女性與女孩在何種情況下得以透過司法程序與配偶分居。該法典包括維護童婚的條款,並限制女性與女孩挑戰或離開此類婚姻的能力。歡迎點此閱讀全文

  • 「我創立了線上學院,讓阿富汗的女孩得以就學」

法緹瑪・烏茲甘・努斯拉特(Fatema Uzgun Nusrat)在阿富汗經營一間女子線上學校「貝德特學院」(The Behdukht Academy)。阿富汗如今是全球唯一禁止婦女及女孩接受中等教育的國家。貝德特學院的安全措施非常嚴謹,連同學彼此間都不知道彼此的名字。儘管如此,學院依然非常熱門,也日漸茁壯。歡迎點此閱讀全文

塔利班迫害女性之時間軸紀錄

【2021】

  • 塔利班奪權並解散保障婦女權的重要機構
  • 多數省份禁止女性接受中等教育
  • 女性示威者與倡議者面臨恐嚇與任意逮捕
  • 以「美德傳播和預防罪惡部」(Ministry of Propagation of Virtue and Prevention of Vice)取代「婦女事務部」
  • 禁止婦女在無男性監護人(Mahram)陪同的情況下進行長距離(72 公里)交通 

【2022】

  • 全國禁止女孩接受中等教育
  • 禁止女性就讀公、私立大學
  • 要求女性電視主播上鏡時須遮蓋臉部
  • 禁止女性於國內及國際非政府組織工作
  • 強制實施遮蓋全身的「伊斯蘭合宜穿著規範」(Proper hijab) 

【2023】

  • 禁止女性進入美髮沙龍
  • 持續限制女性前往公園、健身房與休閒場所
  • 強化鎮壓女性倡議者與公民社會
  • 禁止女性於聯合國工作 

【2024】

  • 塔利班通過《勸善懲惡法》,加以限縮女性及女孩的公、私生活
  • 進一步限制女性發聲、動作、服裝與公開露面
  • 婦女及女孩涉嫌違反服裝規定則遭到拘留
  • 禁止女性接受醫學、護理、助產及相關健康照護培訓 

【2025】

  • 持續禁止女性在缺乏男性監護人陪同之下工作、取得服務與出入公共空間
  • 塔利班禁止阿富汗女性(含聯合國阿富汗籍女性員工)進入聯合國大樓與辦公室
  • 關閉以住家為據點的女性美容沙龍與女性廣播電台
  • 醫院與企業受指示,拒絕服務無男性監護人陪同的女性
  • 加強實施 2024 年通過的《勸善懲惡法》,尤其針對行動、服裝與公共參與面向嚴厲控制 

【2026】

  • 刑事訴訟條款抹煞婦女權利,並強化限制人身自由、自主權與公共參與權
  • 《第 18 號法令》(配偶分居法典)允許童婚,並賦予直系男性親屬決定權,將女孩的沉默視為同意結婚
  • 赫拉特省持續以違反塔利班服裝法規定為由逮捕女性
  • 在赫拉特、喀布爾、馬薩里沙利夫(Mazar)等地區,女性持續受到恐嚇與施壓,被迫遵守限制性的服裝規範
  • 赫拉特省出現針對女性使用非法武力、開槍與任意逮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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