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認為世界需要死刑的五個理由

有些人認為世界需要死刑的五個理由

Michael Hayworth, 2013年10月10日, 12:10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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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德克薩斯州亨茨維爾死刑執行室中的死刑擔架 © AP GraphicsBank

  • 關於作者

Michael Hayworth為國際特赦組織澳洲分會的危機應變處理專員。  他致力於捍衛新興或惡化的全球人權侵害事件中人民的權利。


他的部落格並不完全然代表國際特赦組織澳洲分會的立場與意見。

 

「無論從任何面向去看,奪取一個人的生命都是不人道的,甚至連邊都沾不上。而當你瞭解全貌後,死刑純粹變得殘忍與充滿報復心。」──Michael Hayworth

 

反死刑運動者能輕易說出25個需要廢除死刑的不同理由:死刑很殘忍、不人道、死刑攸關死刑犯的家庭、那就是不對的以及世界和平。  我們之中的大部分人都能迅速地回答問題,快到能夠在一杯價值$4.8於雪梨市中心內西區工廠車庫買的有機拿鐵中製造出一個小漩渦。

 

在國際反死刑日,我想我們應該試著去回答些更困難的問題 ── 表達為什麼廢除死刑十分重要。

  • 是否有任何好消息?

過去30年來,反死刑運動的推廣可謂十分成功。  當國際特赦組織在70年代首次宣誓廢除死刑時,僅6個國家不再將死刑作為處罰手段;而如今超過140個國家已廢除死刑。

 

多數的死刑執行案例僅發生在少數國家如中國、美國、伊朗、沙烏地阿拉伯、葉門與伊拉克。  即便如此,我們仍可在這些國家中觀察到進展,如近幾年來美國有數州已停止執行死刑。

 

儘管全球反對死刑的浪潮勢不可擋,仍有一些原因造成死刑繼續執行。

 

下列是我所嘗試的回覆。

 

1.我們必須「嚴厲打擊犯罪」

 

所有人都同意犯罪是不好的且需要被制止。  不管從任何角度來看,這都是合理明智且符合邏輯的,直到我們問一個問題:我們真的需要死刑來「嚴厲」打擊犯罪嗎?答案是不,我們不需要。

 

關於殘酷刑罰能遏止犯罪的此一謬論,它他並未考慮到複雜的社會和經濟因素也會促使犯罪率上升。

 

此外,犯罪者通常不會考慮到被逮捕或犯罪後的所有後果。

 

簡化的統計數據也沒有幫助。

 

你知道自從加拿大停止執行死刑,謀殺率降低了44個百分比嗎?  這是否代表停止執行死刑便能遏止謀殺?當然不是,但這表示導致犯罪及犯罪防治的議題十分複雜,無法單靠一線性統計圖表或一小段新聞插播即可解釋清楚。

 

我的重點是犯罪防治需要長期地針對導致犯罪的原因、有效率的警務工作和受刑人更生進行研究。  而上述皆可在不執行死刑下完成。

 

2.犯了錯就應該付出代價

 

當國際特赦組織開始為因毒品罪而在峇里島被判死刑的澳洲公民Andrew Chan 與 Myuran Sukumaran求情時,我們頻仍地收到此類重覆的回應。諷刺地是,我們應該討論的是犯錯本身,而非所應付出的代價。

 

這兩人都承認他們的罪行,並認知道他們必須面對處罰。但是死刑剝奪了人們改正的機會。Myuran Sukumaran及Andrew Chan便是成功改正的案例,一個經營美術班、另一個正在學習成為牧師。  他們的巨大改變讓前Kerobokan監獄長認為他們不該被執行死刑。

 

世界各地許多生活在煎熬下的死囚皆承認他們的罪行並且改正。  處死這些人沒有好處,僅是無謂地剝奪了生命。

 

當前反駁的論點是死亡的威脅迫使受刑人改正。然而這並沒有足夠證據可以定論。

 

全球刑事司法系統在不執行死刑下便能成功矯正受刑人,而這往往歸功於對更生計畫的注重。

 

3.刑事司法系統是公平的

 

澳洲刑事司法系統大致上是公平的,但這並不表示大部分執行死刑的國家也是如此。  我們知道死刑大多數被執行在工人階級、少數民族和邊緣族群上。  這並非因為這些人更傾向於犯罪,而是他們較不易取得法律資源。

 

當詢問任何的刑事律師是否在特定案例中,法律資源取得的多寡將影響判決結果,他們會以撲克臉回應你「是的」。  法律扶助或許不能改變判決,但卻能減輕量刑。  新的辯護理由、重複審查證據都會影響最終的死刑判定。

 

許多司法系統是與被告相對立的。  印尼籍的Siti Zainab目前被關在沙烏地阿拉伯的死囚牢中。她原是家庭幫傭,但遭雇主虐待後被指控涉嫌殺害幫傭家庭的成員。  在波斯灣地區,家庭幫傭常常無法逃脫雇主的不當對待,而Siti也被指出受精神疾病之苦。

 

無論在哪個國家,公平的刑事司法體系不代表萬無一失,錯誤還是有可能會發生。  在美國喬治亞州Troy Davis一案中,縱使9個指稱Troy有罪的證人中有7個翻供,甚至有些證詞可證明Troy的清白,他仍被執行死刑。

 

一旦生命被奪取便無法回復。就算只有一丁點誤殺無辜的可能性,我都寧願採取更加謹慎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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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y Davis 的守夜活動 © AI

 

4.執行死刑其實更便宜、更人性

 

甚至連我也對於這個事實感到十分意外。  一項在美國加州的調查發現,事實上執行死刑比終身監禁更為昂貴。是的,沒錯。奪取一個人性命所需的時間與金錢比把他們關在牢籠裡還要多且昂貴。

 

對於那些認為可以以人道手段執行死刑的人,讓我們來仔細思考死刑實際上是如何發生的。

 

通常犯人是在不知將被處死的情況下醒來,被帶到遙遠的地點,固定姿勢被綁住,最後被朝胸口開槍。  如果犯人們沒有死亡,隊長會以手槍射擊犯人頭部。執行絞刑時,為了避免犯人上絞索時移動,有時會將犯人固定在鋼板上。

 

政府時常對於處決的信息保密。  保密到甚至利用空炮彈,使沒有人真正知道是誰射出了死亡的一擊。

 

無論從任何面向去看,奪取一個人的生命都是不人道的,甚至連邊都沾不上。  而當你瞭解全貌後,死刑純粹變得殘忍與充滿報復心。

 

5.但對於那些......(請自行填入恐怖的暴君):是不是應該要執行死刑?

 

有許多人做過恐怖、無法形容的事,但現代社會不應同樣以殺人的方式加入他們的行列。  那些人因其所作所為而接受審判,而殺人的行為即如同他們的所作所為一般嚴重。

 

我們不能讓生命起死回生,我們知道系統都會出錯,而我們十分幸運地活在一個大部份人皆反對這殘酷刑罰的國家。

 

這些資訊讓我們有機會去要求我們的鄰國終止死刑。  今日起,上千名澳洲人將開始行動,在全國各地點亮蠟燭守夜,希望能終止亞州向後倒退的死刑執行現狀。

 

行動看似很簡單,但我們不應低估這群澳洲人改變世界的能力。

因為你 我們有改變世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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