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都拉斯】原住民領袖持續成為標靶

一位法官要求拘留投身人權運動的原住民領袖Bertha Cáceres,而同樣為原住民領袖的 Aureliano Molina 以及Tomás Gómez則被下了禁制令。

 

9月20日法官要求預防性拘留Bertha Cáceres ,雖然她現在仍未被拘留,同樣為原住民領袖的Aureliano Molina 與 Tomás Gómez兩人已被下了禁制令,必須每隔兩週向法院回報。  他們被指控煽動犯罪,侵占國有及私人財產,以及對負責在Lenca族人聲稱其所有的土地上實施水力發電計畫的企業造成的損害。三位Lenca族領袖的律師已在九月二十五日提起上訴。

 

在裁決過程中法官似乎未將辯護律師提出的任何證據納入參考;除此之外,此三名原住民領袖雖被稱有煽動犯罪之事實,但裁決中卻未列出受到煽動者為何許人,也未說明這些人如何受到此三名原住民領袖影響。  唯一作為煽動犯罪起訴的確切證據只有他們在自己社群中的公開演說,以及宏都拉斯原住民與公民團體委員會(COPINH)的部落格。  他們宣稱族人並沒有「事先知情同意」之權等身為原住民應享有之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已閱讀過部落格,並於2013年5月與三位原住民領袖面談過,認為他們合理的行為並未完全得到當局的認可。

 

根據宏都拉斯原住民與公民團體委員會(COPINH)指出,自9月19日起,有人創立冒名的facebook粉絲專頁與twitter頁面,宣稱要「揭穿COPINH的真相」。  這些網站毀謗宏都拉斯原住民與公民團體委員會,稱其成員曾在選舉活動中犯下嚴重的罪行。  自2013年8月毀謗用的部落格也隨之創立,內容中還有一張Bertha Cáceres在監獄鐵條窗後的合成照片,斗大的標題寫著「煽動者的逮捕令」。

 

請用西班牙文或您自己的語言寫下以下訊息

 

要求當局撤銷對於Bertha Cáceres,Tomás Gómez 和 Aureliano Molina三人因人權運動受到的指控。


敦促當局承認人權運動者的合法性與必要性,包含如宏都拉斯原住民與公民團體委員會等捍衛弱勢族群權力的工作者。

 

請將上訴書在2013年11月15日前寄至

President 總統
Porfirio Lobo Sosa
Casa Presidencial, Barrio Las Lomas
Boulevard Juan Pablo II
Tegucigalpa
Honduras
Fax +504 2290 5088
稱謂:總統先生鈞鑒

Attorney General 檢察總長
Oscar Chinchilla Banegas
Ministerio Público, Lomas del Guijarro
Avenida República Dominicana
Edificio Lomas Plaza II
Tegucigalpa, Honduras
Fax: +504 2221 5667
Twitter: @MP_Honduras
稱謂:檢察總長閣下

也副本至

宏都拉斯共和國大使館
楊振華臨時代辦(稱謂:代辦閣下)
11157
臺北市天母西路62巷9號9樓
Fax: 2875-5726
Email: embajadahondurastw@yahoo.com

若希望於上述指定日期之後寄出訴求,請先與AI 台灣秘書處聯繫確認相關資訊。

 

背景資料

 

自四月以來位於宏都拉斯西部 聖巴巴拉省 里約布蘭科(Río Blanco, Santa Barbara) 的 Lenca民族一直反對水力發電計畫的實施。  面對數個世紀以來一脈相傳的土地,他們表示族人的事先預知同意之權未受到重視。  反對團體隸屬於宏都拉斯原住民與公民團體委員會(COPINH),Bertha Cáceres正是COPINH的總協調人,而Tomás Gómez 與 Aureliano Molina也是委員會中的領銜成員。  9月20日法院下令驅逐工程預定地上的抗議民眾,但他們並未因此退縮,宣稱將移至公路上繼續遊行抗議。  法院命令完全違反國際人權法之規定,也未尊重當地原住民的人權。

 

6月13日國際特赦組織寫信至宏都拉斯檢察總長辦公室詢問一宗Bertha Cáceres 與 Tomás Gómez涉及以小貨車運送無照槍枝的犯罪事件,此一事件的下文便是兩位領導者行經位於阿瓜斯卡的里約布蘭科(Agua Zarca, Río Blanco)時被軍事單位攔下所衍生的抗議行動。根據Bertha Cáceres的證詞,違法的槍枝是在軍事單位檢查時刻意栽贓。這個案件中對於Bertha Cáceres的訴訟仍在進行中, 不過針對Tomás Gómez的指控已經撤銷。  因Bertha Cáceres仍牽涉其他犯罪事件,法院要求將她居留。  然而此舉已違反國際公平審判標準。  調整過的刑法應符合不溯及既往原則(刑事訴訟法第184條),但法官卻將調整過的法律條文應用在這個所謂的「犯罪行為」上。

 

國際特赦組織紀錄了許多美洲壓迫人權運動者的固定模式,包含濫用司法系統來懲罰合理的行為。  更多消息請見《化痛苦為希望:美洲人權捍衛者》(Transforming Pain Into Hop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in the Americas): AMR 01/006/2012, http://www.amnesty.org/en/library/info/AMR01/006/2012/en.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記錄,在宏都拉斯受到迫害或處於生死威脅中的族群領袖、人權捍衛者與新聞編撰者數量持續上升,此一現象已在上述報導中得證。正如2013年3月在聯合國國際人權理事會決議通過的聲明中所說,對於保衛人權捍衛者有「採取實際措施以防止合理化削弱、限制人權運動者力量」的迫切需求 。  報告中同時呼籲各國應確保有「程序守護者」「包含針對人權捍衛者的刑事案件,須以國際人權法為原則,避免不可靠的證據、無根據的調查以及程序上的延誤促成未經證實就草草結案的結果」。

 

「事先知情同意」之權今已在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宣言以及國際勞工組織公約(169號公約)中被載明,宏都拉斯也已經簽署關於原住民與部落人口獨立國家原住民族的第169號公約。  宏都拉斯有責任與原住民族進行協商,並使那些損失自然資源與土地的原住民族取得自由與事先知情同意之權。

 

Further information on UA: 244/13 Index: AMR 37/013/2013 Issue Date: 4 October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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