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聲援李卓人、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香港支聯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與鄒幸彤,於2021年9月9日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後遭逮捕、還押,至今已超過1500天。原訂於2025年11月11日開始的審訊,現又再度延期至2026年1月22日。

台灣各界NGOs與香港支持者,於11月9日下午在捷運西門站六號出口共同聲援李卓人與鄒幸彤,要求香港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李卓人與鄒幸彤,並撤銷兩人的所有控罪。和平紀念六四與倡議民主不應構成犯罪,《國家安全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香港基本法》第23條)等所有侵犯人權的法律也應立即停止執行,進一步廢止。並且,香港政府不合理的還押期限與一再延遲的審訊,已嚴重侵犯基本人權與法治精神。

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件背景

香港支聯會(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與鄒幸彤,因紀念六四、倡議平反八九民運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兩人自 2021 年 9 月 9 日被捕後一直還押至今,期間多次保釋申請均被拒絕,總共還押超過 1,500 天。原定於 2025 年 11 月 11 日開始的審訊,現已再度延期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

香港支聯會成立於 1989 年,是民間組織,旨在紀念六四事件並倡議中國的民主改革。其最為人知的活動是每年在維多利亞公園舉行的燭光晚會,從 1990 年至 2019 年持續舉辦,是全球規模最大、持續時間最長的六四公開紀念活動。支聯會也成立了六四紀念館,以保存 1989 年民主運動的記憶與歷史。為此本次記者會亦以維園照片為背景,並以電子蠟燭擺出「64」字樣。

台灣的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表示,2017年9月,香港支聯會及社民連遊行前往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抗議,聲援在中國被捕的李明哲。當時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直言,對中國政權而言,只要一批評他們的人權紀錄,中國就認為是顛覆國家政權。2022年4月,李明哲刑滿出獄回到台灣,自己今天卻在此聲援李卓人和鄒幸彤,何其諷刺。西藏台灣人權連線秘書長札西慈仁、華人民主書院專案經理胡嘉穎、來自香港的赴湯也分別分享中國壓迫不同群族的經驗,在西藏人面對中國入侵、香港與中國民主社群對抗中國壓迫,呼籲世界都需要正視被中國與其代理人壓迫的受害人。

中國政府和國安法法制全面破壞香港人權

2020 年《國家安全法》頒布後,支聯會面臨資產凍結、警方搜查及加強監控。2021 年 9 月領導層被捕後,支聯會於 9 月 25 日正式決議解散。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說明,事實上,國際特赦組織也因為《國安法》的通過,被迫關閉在香港的區域辦公室。但這不妨害他們對於香港人權的關注,2023年,國際特赦組織也將鄒幸彤列為「良心犯」,強調她為爭取公眾利益與權利而受到國家監禁的事蹟。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調查研究發現,自從北京強行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以來,香港當局便系統性地將此法律武器化,用來打壓異議、侵蝕基本自由,並瓦解公民社會。以「國家安全」為名,當局運用國安法以及同樣具壓制性的本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基本法 23 條」來限制言論自由、和平集會與結社自由。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余宜家強調,和平地表達意見及想法,不應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這是在聯合國人權公約機制中毫無疑問被肯認的基本人權。支聯會三十多年來透過和平方式紀念六四、倡議民主,沒有證據顯示對國家安全構成實質威脅。支聯會的「五大綱領」說明目標是「建設民主中國」,推進民主化,而非暴力顛覆,將和平表達意見、紀念歷史事件、倡議民主改革等行為定性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在破壞香港原有的民主法治制度。

控方指三人(包括已改為認罪的前支聯會主席何俊仁)於 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9 月期間,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控方針對支聯會的「五大綱領」——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指其涉嫌煽動顛覆。

身為香港大律師,鄒幸彤要求控方釐清何謂「非法手段」,但控方僅回應「任何顛覆國家行為都是非法,毋須涉及武力」。這種循環定義過於籠統,使辯方難以有效辯護。

李卓人從工運走向民主運動,始終關注基層與勞工權益,無論在職工盟或公共事務上,都以民主為價值。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楊書瑋、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邱毓斌、社運工作者韓仕賢亦到場聲援,香港工運界在過去與台灣勞工運動的交流中所帶來的經驗,甚至慷慨協助,都對台灣工運留下正向的遺產,也是台灣社運一定必須在此刻共同站在一起的原因。

香港政府違反基本司法人權

李卓人與鄒幸彤在未經審訊定罪的情況下,已被還押超過 1,500 天(超過四年),這嚴重違反刑法基本法理「無罪推定原則」,及《公政公約》第14條所規定「在合理時間內受審的權利」 (right to trial within reasonable time)。

兩人多次保釋申請被拒,卻沒有充分的正當理由。《國安法》下「不准保釋」已成為常態,系統性地剝奪被告的保釋權,嚴重損害他們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根據國際標準,被審前羈押的人有權獲得迅速的訴訟程序,如果未能在合理時間內審理,應被釋放。

更嚴重的是,鄒幸彤在還押期間多次被單獨囚禁,理由包括:「在六四當天絕食」、「收到太多來信」,除了理由本身之荒謬,將單獨囚禁作為懲罰手段,同時構成不人道待遇,嚴重侵犯人權。

我們共同嚴正譴責中國與香港政府,停止對行使表達自由及其他人權的個人施加刑事控罪,也呼籲台灣與世界各國都應持續關注在香港所發生對民主人權的壓迫,記者會最後以撕開鄒幸彤、李卓人兩人照片上的黑布條,象徵期待兩人盡快被釋放重獲自由,脫離目前嚴重侵害他們人身自由、言論自由的處境,也請民眾共同擺上蠟燭燈,聲援也紀念六四與言論自由的精神。

國際特赦組織完整發言

發言人: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

我們今天聚集在此,不只是聲援鄒幸彤與李卓人兩位被囚的良心,也是聲援全球面臨倒退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及和平集會權。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調查研究發現,自從五年前中國政府強行在香港實施《國家安全法》以來,香港當局便系統性地將此法律當作一種武器,用來打壓異議、侵蝕基本自由,並瓦解公民社會。以「國家安全」為名,當局運用國安法以及同樣具壓制性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俗稱「基本法 23 條」來限制言論自由、和平集會與結社自由。

鄒幸彤與李卓人正是這種打壓的典型例子。作為「香港支聯會」的重要領袖,他們多年來主辦香港一年一度的六四燭光晚會,目的是要支持在中國的人權發展以及尋求真相、補償;兩人在 2021 年遭到逮捕,至今仍被任意拘押,並面臨定義模糊且有極高的行政裁量空間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的指控,最高可判十年徒刑。

他們高等法院的審判原已兩度延後,現定於 2026 年 1 月 22 日展開。他們超過四年期間未獲保釋,至今已被羈押逾1,500 多日。長期、無正當理由的審前羈押,加上《國安法》下對保釋的不利推定,除了侵害被告的自由權並可能造成身心上的傷害。

任何人都不應因行使其權利而被監禁。我們呼籲立即且無條件釋放兩人,並撤銷所有對他們的控罪。我們也進一步敦促香港當局立即廢除並停止執行所有侵犯人權的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及香港基本法第 23 條中定義寬泛且違反公正審判標準與人權保障的國家安全條文。 我們同時也敦促台灣政府正視中國政府的域外管轄以及跨境鎮壓的問題,並透過強化我國法制以及庇護機制 ,以具體、合法且尊重人權的方式,透過建立系統性的保護機制與庇護機制,保障並支持香港人權工作者在台灣的居留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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