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兵遭不公正監禁後獲釋,當局必須確保他獲得充分自由
中國勞權社運人士王建兵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服刑3年半後,今日獲釋。對此,國際特赦組織中國議題團隊主任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
「王建兵與其共同被告、#MeToo 社運人士黃雪琴經歷了長時間的審前羈押,隨後在一場不公正的審判中被判有罪。今日他的獲釋,應標誌著其遭受不公對待和失去自由的日子就此結束。」
「然而,我們仍然擔心,儘管王建兵已服滿刑期,但他的自由仍可能遭受非法限制,並面臨再次被拘留的風險。今天早上出獄後,王建兵未被允許返回廣州的住所,而是被警察押送至2000多公里外位於甘肅的父母家。」
「多年來,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了中國當局針對社運人士的監控和騷擾案例,即使他們已在法庭上被定罪並服刑期滿。例如,在2024年5月出獄後的幾個月裡,公民記者張展面臨當地警方的騷擾,最終她因捏造的指控而再次被拘留。」
「中國當局必須確保立即解除對王建兵的一切任意限制,並保障他充分享有人權,包括言論和結社自由。」
背景資訊
勞權社運人士王建兵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服刑3年半後,今日獲釋。所謂對他的定罪證據包括他每週與其他社運人士共同組織聚會、參與非暴力運動線上課程,以及發布被中國政府視為「敏感內容」的網路貼文。
他的朋友、記者和#MeToo倡導者黃雪琴與他一同被捕。目前,她因相同指控仍在服五年刑期。
兩人於2021年9月19日在中國廣州被捕,並被單獨關押長達五個多月,禁止與外界接觸。在他們被捕後的幾週內,警方傳喚了數十位他們的友人,並搜查了他們的住所,沒收了大量電子設備。
2024年6月14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王建兵三年半有期徒刑、黃雪琴五年有期徒刑。判決還包括在獲釋後分別被「剝奪政治自由」三年和四年。
兩人都曾正式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但他們的上訴在沒有適當通知或提供相關文件的情況下被駁回。
根據報導,兩人在拘留期間都受到虐待,導致他們的健康狀況嚴重惡化。
據國際特赦組織了解,王建兵在早期單獨監禁期間出現的健康問題因審訊疲勞而加劇,最近又進一步惡化。然而,拘留所沒有採取任何方式幫助治療他的病情,甚至拒絕王建兵的家人和朋友送來給他的藥物。
中國當局系統性地利用其刑法中模糊且過於寬泛的條款,包括「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更嚴重的「顛覆國家政權」,以起訴律師、學者、記者、社運人士、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和其他人。
中國法律還規定,被判定「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應當」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作為「補充處罰」;根據中國《刑法》的定義,這包括剝奪「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第54條第二款)。去年,聯合國「法官和律師獨立性問題特別報告員」致函中國當局表達除了其他事項的特別關切,稱這種所謂的補充處罰「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2023年9月,國際特赦組織與其他組織在王建兵和黃雪琴被拘留兩週年之際,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於2022年確定王建兵遭到任意拘留,並多次呼籲中國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或使該罪符合國際人權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