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庭開創先例,有助於保護海洋和人們免受氣候變遷危害
國際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於2024年5月21日發布首份國際諮詢意見,認為人為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GhG)排放構成海洋污染,而各國有具體義務避免、減少和控制與此相關的海洋污染。國際特赦組織策略性訴訟主任 Mandi Mudarikwa 對此表示:
「隨著全球海洋溫度創下有史以來最高,化石燃料的使用與溫室氣體的排放對海洋環境與人權造成毀滅性的破壞。海洋吸收了因使用化石燃料而排放的大量溫室氣體,並因此變得過熱。這對數百萬人賴以生存的海洋生物及生態系統造成了負面影響。」
「全球海洋溫度上升也加速了極地冰冠融化與海平面上升,對尋求法庭意見的小型島嶼國家構成了生存威脅,也對生活在沿海地區的數億人民的人權構成威脅。」
這項法律先例很可能為未來在國內、區域與國際法院的氣候正義案件提供指引。
國際特赦組織策略性訴訟主任 Mandi Mudarikwa
「法庭具開創性的意見要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的 169 個締約國採取行動,包括預測氣候變遷的相關風險和保育受到威脅的海洋生物資源。這項法律先例很可能為未來在國內、區域與國際法院的氣候正義案件提供指引。」
「全面、公平和永久地淘汰所有化石燃料現在極為緊急,資助能源轉型為再生能源的行動也相當重要;同時,對排放負有最大責任的國家必須帶頭減少排放以及向低收入國家提供氣候融資,以緩解、調適和應對氣候危機的不利影響。」
背景資訊
國際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ITLOS)位於德國漢堡,由來自世界各地的 21 名經選拔出任的法官組成。由 9 個國家所組成的「小型島嶼氣候變遷與國際法委員會」(Commission of Small Island States on Climate Change and International Law)於2023年向國際海洋法法庭請求諮詢意見,評估各國根據全球條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承擔的義務。這些小型島嶼國家對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佔比微乎其微,卻是受氣候變遷威脅最大的國家之一。
隨著太平洋學生發起的倡議行動持續進行,這項決定可能會為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ICJ)未來的諮詢意見提供指引;而美洲人權法院(Inter-American Court of Human Rights)也有可能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