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須停止縱容化石燃料產業焚燒我們的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6月表示,世界上最富有的政府持續支持化石燃料產業,致使數百萬人遭受飢餓、乾旱和流離失所。國際特赦組織新的政策簡報,針對全球在保護人權免受氣候變遷影響的失敗之處進行嚴厲評估,並概述人權法能如何讓政府和公司負起應有的責任。

在G7高峰會(6月11日至13日)之前,國際特赦組織強調了G7成員仍在補貼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產業,並且沒有在這十年內開始大量淘汰所有化石燃料的實際計畫。所有G7成員都承諾到2050年實現淨零碳排放,卻沒有一個成員提交適當的因應策略,以達2030年減少排放量的目標——到2030年全球排放量需減半以避免最糟的氣候變遷情況。

「G7成員提交了毫無野心的氣候計畫侵犯了數十億人的人權。這些不是行政失誤,而是對人權有毀滅性的大規模侵害。」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與環境政策顧問奇亞拉.里歌利(Chiara Liguori)表示。

「G7成員和其他富裕的工業化國家歷來是碳排放量最大的國家,對當前的氣候危機負有最大的責任。他們也擁有最多的資源來解決這個問題——但他們至今的策略嚴重不足,而且他們也吝於給予其他國家支持。」

「在G7高峰會上各國政府必須承諾在技術上可行的情況下,在2030年之前無條件地逐步淘汰所有化石燃料。他們必須制定嚴格的法規,要求企業轉向可再生能源,並停止使用我們的稅收來補貼致命的化石燃料產業。」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所有政府必須通過並實施反映其責任和能力並具有野心的國家級氣候計畫。富裕的工業化國家,包括所有G7成員,必須盡可能在接近2030年實現零碳排放。中國和南非等能力較強的中等收入國家必須力爭在2030年或之後儘快將排放量減半,到2050年實現零排放。其他中低收入國家必須力爭在2050年實現零排放。

所有國家還必須確保受氣候變遷和脫碳進程影響的工作者和社區有符合正義的過渡期,採取措施來減少貧困的情形,並對抗在人權方面存在的不平等,這包括優先投資負責生產可再生能源和社會保護的產業,同時支持創造新的、綠色(環保)以及優質的工作。

焚燒我們的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新的政策簡報《停止焚燒我們的權利!》為國家和企業必須採取哪些措施來應對氣候危機、幫助受影響的人們適應並確保對他們造成的損害進行補救提供了廣泛的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藍圖,也呈現出人權法如何在對抗氣候危機的戰場上指引政府、公司和社運人士。在世界各地,人權法越來越廣泛地被用來要求政府和公司為其未能應對氣候變遷而負責。

根據國際人權法,所有國家都必須盡其所能地盡快減少排放量,但國際特赦組織的簡報中指出有許多政府未能履行此一義務。

例如,在總共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近80%的G20國家中,只有七個國家向聯合國提交到2030年的減排目標。目前這些都不足以將升溫幅度保持在攝氏1.5度以下。

事實上,自《巴黎協定》生效以來,對化石燃料產業的支持幾乎有增無減。疫情期間,許多G20國家向化石燃料和航空公司提供了無條件的經濟刺激措施——儘管他們深知補貼這些行業將傷害數百萬人。

較富裕的國家有義務協助低收入國家,包括提供足夠的資金來支持他們轉型至可再生能源,幫助保護人們免受氣候危害,以及彌補損失和損害。在這方面,富裕國家也失敗了。迄今為止,至少四分之三的國際氣候融資是以貸款而非贈款的形式提供,這意味著低收入國家必須使用自己的資源來支付其他國家強加給他們的氣候相關成本,從而違反了國際援助義務。

正義的能源轉型

國際特赦組織的簡報還強調正義轉型並保護人權的重要。報告內容指出,太多政府試圖採取會加劇不平等的捷徑,過度依賴未經證實的減碳技術或碳交易機制,而其中一些措施可能對人權造成災難性影響。例如,從大氣中除碳的大規模生物燃料作物農場,以及全球南方國家(Global South)為抵消較富裕國家的排放而開展的保護項目,都會影響數百萬人的糧食安全、生計和獲得土地的機會。

經濟脫碳固然重要,但倘若沒有充分的人權保障,緩解措施只會對原本就受到歧視與邊緣化的群體造成更多傷害。此外,多數科技目前仍無法實質降低排放,只放眼未來的科技發展將是危險的賭注。

Chiara Liguori表示:「弱勢族群絕不該因富裕國家的不作為而付出代價,也不該因富裕國家縱容化石燃料產業發產而承擔後果。」

拯救地球和人類沒有捷徑。唯一能做的就是迅速終止使用化石燃料。我們能夠選擇人權,或者選擇化石燃料——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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