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大會決議對抗緬甸暴行 必須促進全球武器禁運

國際特赦組織6月18日表示,聯合大會通過決議譴責緬甸使用致命武器與暴力,各國務必停止繼續向緬甸銷售軍武。

該決議以119票對1票、36票棄權,獲得壓倒性通過。決議內容包含呼籲成員國必須阻止軍武交易流向緬甸;譴責當局加劇鎮壓和平示威者和公民社會的行為;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遭到恣意拘留的人,以及停止限制表達自由權。

國際特赦組織資深聯合國遊說專員勞倫斯(Lawrence Moss)表示:「這天聯合國大會作為國際社會的意見代表,與人權理事會和安全理事會一起,同聲譴責緬甸殺戮人民的行為。」

「緬甸軍隊必須達成上述要求,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也必須採取行動實行決議內容。」

「全球各國都應聽取決議訴求,阻止軍武流向緬甸。安全理事會應立即強制執行,對緬甸實施全面的全球武器禁運。」

「我們樂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15位成員中有11國對決議投下同意票。中國與俄羅斯在投票中選擇棄權,現在也應避免透過否決權來阻止安全理事會對緬甸實施全面的全球武器禁運措施,來阻撓國際社會的意願。」

「各國應敦促中國及俄羅斯回應聯合國大會要求,阻止軍武流向緬甸,並應一同合作,讓決議在各國強制生效。」

自2月1日緬甸軍事政變推翻民選政府以來,有870名示威者、旁觀者及民眾遭到殺害,超過4,983人面臨逮捕,表達自由、和平集會自由嚴重受到打壓,媒體報導被禁,網路及社群媒體也被迫關閉。聯合國決議提案要求緬甸武裝部隊「立即無條件」釋放民選領導人及其他遭恣意拘留、起訴或逮捕的人民,並「停止限制醫療人員、公民社會、工會成員、記者和媒體工作者活動,同時撤銷網路與社群媒體的限制。」

聯合國決議也指出,國際刑事法院(ICC)持續調查孟加拉和緬甸犯下之暴行。國際特赦組織進一步呼籲安全理事會向國際刑事法院完整回報緬甸情況,並對涉嫌違反國際法的軍官做出針對性的金融制裁,包括在2月1日政變後與鎮壓異議有關的嚴重侵害行為。

決議內容由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以下簡稱東協)的9個成員國以及來自決議提案國(50多國)的核心小組協商達成。

「內容協商完成後,東協有4個成員國——汶萊、柬埔寨、寮國和泰國——在投票時選擇不支持提案,顯示出這場協商的失敗,也預示了東協聲稱要領導整體進展很可能以失敗告終。」國際特赦組織資深聯合國遊說專員勞倫斯表示。

「東協在過去兩個月完全無法落實4月24日所發布的聯合聲明,甚至連專任大使是誰都指不出來。該組織顯然無法採取同一立場,共同支持釋放遭到恣意拘留的人並阻絕流向緬甸的軍武。」

「東協各國必須利用其所有雙邊與地區影響力,確保緬甸遵守決議要求。國際社會如今無法再乾等東協行動。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必須採取行動,對緬甸強制落實聯合國大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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