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跨性別者權利

LGBTI

L = Lesbian 女同性戀
G = Gay 男同性戀
B = Bisexual 雙性戀
T = Transgender 跨性別者
I = Intersex 雙性人

跨性別者(Transgender)權利

跨性別者對性別的認同與出生時的生理性別不同。他們體驗與表達自己性別認同的方式非常多元。有些跨性別者認為自己是完全的男性或完全的女性,有些人認為自己位於兩性之間的光譜上。一些人希望可以透過性別重置手術改變自己的身體,這可能包括賀爾蒙治療、胸部手術或生殖器手術。其他人希望只接受部分的手術,一些人則希望完全不要接受任何手術或用藥。跨性別不代表一定是/要變性。

在大部分的國家,個人擁有依照其出生性別相對應的法律性別。這項法律性別會記載在官方文件上(包括出生證明、身分證和護照),並決定人們一生會如何被看待。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必須出示這些文件,譬如去學校註冊、應徵工作或到銀行開戶。

常常,跨性別者必須經歷痛苦的決定,選擇犧牲一些人權,以換取其他權利。為了改變自己的法律性別,人們必須放棄隱私權、和伴侶離婚、失去身體自主權以及生育的權利。日常生活中,跨性別者也必須出示登記著錯誤性別的證件,可能會引來歧視。譬如應徵工作或到藥局領藥的時候。

政府必須允許人們更改法定性別,以便忠實反應他們的性別認同。這套流程也必須及時、方便、透明,而且所有更改法律性別的資訊皆須保密。政府應該停止強迫跨性別者在更改法律性別之前,經過心理評估以及醫療治療。

《世界人權宣言》第二條
人人有資格享受本宣言所載的一切權利和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見解、國籍或社會出身、財產、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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