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跨性別重大立法,值得各國效法
2014/06/12
丹麥通過一項深具歷史意義的立法,使跨性別人士未來能夠更為簡便地更改其法定性別。國際特赦組織表示,該項立法值得各國政府引以為範。
丹麥議會昨日 ( 6/11 ) 通過一項立法,允許跨性別人士未來變更其官方文件上的法定性別,將不需精神疾病診斷,也不需進行導致終生絕育的變性手術,即可更改其法定性別。
國際特赦組織Helle Jacobsen表示:「丹麥議員做出如此前瞻又大膽的改變,開創了歐洲及全球各國可效法的先例。」
「各國應確保跨性別人士均能透過快速、便利、透明的程序,取得與個人性別認同一致的法定性別。」

在立法前,丹麥的跨性別人士唯有經精神診斷為「變性欲症」,或接受變性手術、不可逆的絕育手術,以及包含荷爾蒙療法等醫療過程後,始可變更其法定性別。
而影響跨性別人士的類似種種嚴苛法令,在世界各地仍屢見不鮮。
Helle Jacobsen表示:「性別獲法律承認對於保障跨性別人士的隱私權至關重要,但變更過程必須保障他們的健康權,而非將侵犯其權利的強制性規定加諸在他們身上。」
新立法將於2014年9月1日生效,乃歐洲使無前例的法律。唯一有類似立法的國家是阿根廷。
國際特赦組織2014年的報告《國家決定我是誰:歐洲跨性別人士未獲法律承認》中指出,許多歐洲國家侵犯了欲更改法定性別者的權益。
在芬蘭、法國、挪威、比利時、德國所實施的法定性別認定程序,均侵犯基本人權。而愛爾蘭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申請程序,但也已規劃推動立法。
每當跨性別人士出示呈現姓名或性別相關資料的文件,與其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不相符時,他們的隱私權即容易受到侵害,並可能遭受歧視、騷擾、甚至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