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的兒童示威者被當局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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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活動 (步驟1/2)

泰國當局正在起訴和騷擾和平行使示威權的兒童人權捍衛者。LGBTI權利運動者沛(Thanakorn 'Petch' Phiraban)已經被判刑;珊(Sand)正在接受審判,原住民土地權利運動者Chan Tonamphet和15歲的示威者攸(Yok)正在接受調查。

泰國當局正在起訴和騷擾和平行使示威權的兒童人權捍衛者。LGBTI權利運動者沛(Thanakorn 'Petch' Phiraban)已經被判刑;珊(Sand)正在接受審判,原住民土地權利運動者Chan Tonamphet和15歲的示威者攸(Yok)正在接受調查。

2020年,泰國青年在全國掀起和平示威浪潮,其中也包含大學生與未滿18歲的中學生。示威從中學與大學校園蔓延至街頭,作為回應,泰國當局拘留了示威參與者和籌辦者,並對他們提出刑事指控(特別針對在活動中呼籲與泰國君主制相關改革的示威)。這波由青年帶領的示威最初以呼籲民主改革為始,隨後也包含呼籲憲法改革、社會改革、要求當局停止打壓批評聲浪、呼籲教育改革與校園安全的聲音。示威也提倡女性權利、原住民權利、LGBTI族群權利與少數民族權利等。街頭的示威有派對、辯論、快閃、靜坐、行動劇與音樂演出、時尚秀與藝術演出等多種形式。年輕人在網路平台上分享活動內容與自己的想法。示威者用模仿、諷刺和年輕人的流行文化,來表達他們想要帶來改革的呼籲。青年與未滿18歲的兒童通常穿著學校制服或街頭打扮,他們是這些示威活動的公眾形象。參與上述活動或持續和平示威的兒童,或者在公開演講和網路諷刺評論中分享社會和政治觀點的兒童,都面臨拘留、冗長的法律訴訟、恐嚇、騷擾和監視。多數兒童遭到當局以緊急法起訴,理由是違反控制疫情的公共集會官方限制,該法如今雖然已失效,但被告最高仍可面臨兩年有期徒刑和/或罰款。兒童也被當局指控犯下《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罪、第116條煽動罪。第112條讓任何被告因「詆毀、羞辱、威脅泰國國王、泰國王后、或其法定繼承人及攝政者」,可能面臨3年至15年有期徒刑;而第116條規定,任何人如果用暴力或強迫行為改變法律、在群眾之間引起紛擾可能會造成國家的動亂、煽動群眾違反法律等,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2022年10月13日,中學三年級的攸(為保護當事人已將姓名變更)參與了呼籲釋放政治社運人士的遊行,並反對冒犯君主法。3個月後,當局在2023年2月2日以《刑法》第112條傳喚她,要求她回答第112條的相關指控。她以教育相關原因提出申請,要延後至2023年4月9日提出延後聲請;然而少年法庭卻對她發出逮捕令,聲稱攸參與了另一場示威,所以她只是在「爭取時間」,而沒有正當的教育相關理由來延後傳喚。攸也面臨涉嫌拒絕遵守《泰國刑法》第368條的官方命令以及違反《擴音器廣播管制法》的指控。2023年3月28日,警方在沒有出示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了攸,當時她正在曼谷市中心的一個警察局觀察一名社運人士被捕的情形。她隨後被關押在青少年拘留中心直到2023年5月18日。

沛是曼谷的LGBTI權利運動者,分別在2022年11月22日和12月22日被以違反《刑法》第112條為由判刑,原因是他曾於2020年9月和12月在曼谷的和平示威中發表演說。沛是第一位被控違反冒犯君主罪的兒童,服刑期間須在職業與青年訓練中心「受訓」。當局暫緩了沛的第二起刑期,並會予以緩刑。目前當局正進一步以《刑法》第112條和緊急法對沛提出進一步指控。

18歲的Chan Tonnamphet是泰國原住民Karen社群權利運動者,她曾在17歲時於2022年1月參與和平示威,因此正被警方以違反緊急法為由進行調查。她曾在靜坐時發表演說,支持自己的社群對當局的呼籲,也參與示威來為無法說泰語的社群成員發聲。她的社群受到人權侵害,他們的祖先長期居住在泰國西部碧武里府(Petchaburi)崗卡章國家公園(Kaeng Krachan National Park)的祖傳土地上,卻遭到當局強迫驅逐與安置,而為此挺身而出的人權捍衛者Billy Rakchongcharoen更因此遭到強迫失蹤。

17歲的人權捍衛者珊(為保護當事人已將姓名變更)在學校參與示威,要求平等與政治改革。她因進行倡議而遭到監控和騷擾,也因參與和平示威而被當局以緊急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提出11項指控。她在學校放假期間參與曼谷的一場示威,因此面臨違反緊急法的指控。


如何加入緊急救援?

任意拿一張明信片/信紙,用中文、英文或是你熟悉的語言寫下對泰國政府說的話。救援時間延長至2023/8/31 ,請於截止日前寄信到以下地址。

訴求應該怎麼寫?

如果不知道該怎麼下筆寫訴求,歡迎參考或照抄下方訴求信。

 

我們的訴求

Prime Minister
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 
Government House, 
Pitsanulok Road. 
Bangkok 10300, Thailand
 

總理 您好:

我來信向您表達我深切的憂慮。泰國當局正以各種手段懲罰行使表達自由與和平集會自由的兒童。

自泰國在2020年爆發大規模示威以來,泰國政府已經針對至少284名和平示威或表達意見的兒童進行刑事訴訟。當局對他們和其他和平示威者以騷擾與監視的方式進行恐嚇。我非常擔心這些行為會對兒童行使示威權造成廣泛的寒蟬效應。攸(Yok)、沛(Thanakorn ‘Petch’ Phiraban)、Chan Tonnamphet和珊(Sand)現在的處境,代表了數百名因行使和平集會自由而受到懲罰的兒童。

2022年底,當時17歲的沛在兩起示威中發言後,因為冒犯君主罪被判處18個月有期徒刑與3年拘留,外加兩年緩刑。沛、Chan和17歲的珊也因緊急法而面臨額外指控。珊因為在2021年參與示威而遭當局以刑事犯罪起訴;原住民土地權利運動者Chan則是在2022年的一場遊行中,公開表達她的社群對獲得自己土地的擔憂,因此面臨當局調查;15歲的攸在2023年3月29日至5月18日遭到拘留,因為在2022年10月參與和平示威而可能被以《刑法》第112條(冒犯君主法,lèse majesté law)判處最高15年有期徒刑。

泰國有國際義務,包括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必須尊重、保障並確保兒童能行使表達自由與和平集會自由,無須害怕面臨報復。這些權利對兒童在倡議人權及其他議題上極為重要。

因此,我敦促您:

  • 立即釋放所有因和平行使表達自由與集會自由而遭拘留的兒童;
  • 停止所有刑事訴訟、撤銷定罪,並停止騷擾與恫嚇僅因行使人權就被針對的兒童;
  • 尊重、保護和實現兒童和平集會和自由表達的權利;
  • 修改或廢除與這些權利相關卻不符國際標準的法律。

敬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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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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