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助長童婚,進一步惡化女性與女孩的人權處境

國際特赦組織在新發布的法律分析文章中指出,塔利班頒布一項助長童婚的新法令,是其持續打壓阿富汗女性與女孩權利的最新行動。

2026 年 5 月 14 日,塔利班在官方公報中發布第 18 號法令「配偶司法分居法」(Code on Judicial Separation of Spouses),明規範女性與女孩在何種情況下得以透過司法程序與配偶分居。該法典包括維護童婚的條款,並限制女性與女孩挑戰或離開此類婚姻的能力。

國際特赦組織南亞區域副主任伊莎貝爾.萊希(Isabelle Lassee)表示:「該法進一步加劇阿富汗女性與女孩本已極為惡劣的人權處境,透過抹除任何「同意」的概念、賦予男性親屬安排婚姻的權力,並大幅限縮女性與女孩挑戰強迫婚姻的途徑,實質剝奪她們的自主權。相關條款使童婚制度化並將其正常化。」

在該法頒布前,塔利班並沒有專門規範司法分居的成文法律,而是透過結合塔利班宗教法令、源自伊斯蘭教法的哈乃斐派法學解讀,以及塔利班法官所控制的非正式或高度自由裁量的法庭實務,來解決婚姻糾紛與分居問題。

該法採用了具嚴重爭議的婚姻同意標準,包括將女孩青春期後的沉默解讀為同意結婚。這樣的標準增加了脅迫與恐嚇的風險,往往導致強迫性的婚姻。法律賦予了父親與祖父安排未成年人婚姻的廣泛權力,導致童婚現象盛行,而由遠親安排的婚姻在特定條件下也被承認為具有法律效力。

伊莎貝爾.萊希表示:「該法鞏固了由男性監護人主導女性個人生活的制度,侵害她們作為獨立權利持有人的地位。」

該法令違反國際人權法。國際人權法保障人們免受童婚與強迫婚姻侵害,確保婚姻平等,並要求婚姻必須建立在明確、自願且雙方同意的基礎上。

想對婚姻提出異議的女孩,也面臨重大的法律與程序障礙,僅在法庭批准且女孩進入青春期後,才得以質疑婚姻效力。該法令並未對男性解除婚姻關係設置類似的障礙,清楚反映了性別歧視。男性通常得以在沒有證人、司法確認或複雜程序要求的情況下,單方面離婚。

國際特赦組織針對該法訪問了五名阿富汗法律專家。

流亡中的阿富汗獨立律師協會(Independent Association of Defense Lawyers in Exile)副主席及女性認同組織(Women’s Identity Organization)創始人納茲拉.拉希爾(Najla Rahil)表示:「〔這是〕一部公然厭女的法律,嚴重侵害女性的基本權利,尤其對面臨家庭困境的女性造成最嚴重的影響……這些法規限制了女性自由選擇配偶、將婚姻是否合適的決定權交給男性,並在丈夫缺席或失蹤的情況下設置嚴格的障礙。」

一名匿名的阿富汗辯護律師表示:「塔利班再次展現他們對待女性與兒童的態度,是建立在限制自由、削弱基本權利,以及鞏固傳統父權結構的基礎上。這些法規反映出塔利班試圖正常化並合法化限制女性與女孩獨立性、自主權及人格尊嚴的作為。」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國際社會立即採取行動,透過外交壓力、有原則地實質接觸塔利班當局,要求廢除所有嚴苛的法律與法規、恢復正式的法律體系,並保障阿富汗的人權與法治。

背景資訊

2021 年 8 月以前,阿富汗民法將女孩合法結婚年齡設為 16 歲,並依循 2009 年《消除針對女性暴力法》(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EVAW),將所有涉及 15 歲以下女孩的婚姻定為刑事犯罪。阿富汗當時也擁有法律與體制機制,處理針對女性與女孩的暴力與歧視,包括設置家庭法庭、總檢察官辦公室與內政部特殊單位,以及負責處理針對女性的暴力、童婚與家庭分離等問題的高級委員會。

儘管這些保障措施往往未能真正落實,且存在著重大阻礙,但女性與女孩仍擁有獲得保護與司法正義的法律途徑。如今塔利班已廢除這些法律及體制結構,取而代之的是極度歧視且壓迫性的體系,進一步加深性別不平等,限制女性的權利與自主性。

這些措施是當局持續收緊婦女與女孩權利的一環,並進一步限制她們獲得教育、工作及公共參與的機會。

塔利班重新掌權後,阿富汗的法律與正式司法系統徹底瓦解。2022 年 11 月,塔利班最高領導人頒布強制命令,阿富汗開始全面施行伊斯蘭教法。

根據幾篇引用聯合國報告的媒體報導,自塔利班於 2021 年 8 月重新掌權以來,已經頒布了超過 470 條法令、指令與命令,其中 79 條直接限制女性與女孩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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