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反酷刑規範》的重要修訂應激勵全球展開更長遠的反酷刑行動
7 月 31 日,歐盟擴大其開創性《反酷刑規範(Anti-Torture Regulation)》涵蓋的貨品範圍,進一步加強全區措施,防止轉移執法設備,給世界各地將其用於酷刑及其他虐待行為者。國際特赦組織呼籲歐盟成員國全面實施這項重要修訂,並敦促世界各地政府加倍推進政策和實際工作,以遏止酷刑工具貿易,有效防止酷刑及其他虐待行為在全球發生。
《反酷刑規範》此項最新修訂,代表邁出關鍵一步,防治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方面。修訂內容包括新增禁止使用頭罩和眼罩、腳鐐、鎖鏈、長杖(lathi,用作警棍,長而靈活的竹棍)、犀皮鞭(sjambok,重型鞭)、加重手套和加重警棍;並加強管制動能衝擊彈丸(如橡膠或塑膠子彈)及其發射器、惡臭劑(氣味極為難聞、曾用於驅散抗議者的化學品),以及腳鐐銬(用鏈條連接、將被拘留者雙腳束縛在一起的裝置)等物品的貿易。
這些修訂反映出一個事實:酷刑及其他虐待行為,不僅發生在拘留場所,也出現在街頭,尤其是在國家鎮壓示威者的情境下。國際特赦組織紀錄了多起因國家當局濫用執法設備對付行使和平集會自由權的人所造成的嚴重傷害事件,包括失去雙眼,甚至死亡。
若歐盟成員國能全面落實並付諸實行,這項法規涵蓋範圍的擴大將進一步加強歐盟在防止酷刑及其他虐待方面的工作,有助於杜絕虐待行為並保護全球人民,特別是示威者、人權捍衛者和被拘留者。
然而,歐盟《反酷刑規範》所涵蓋的貨品範圍仍有完善空間。國際特赦組織、聯合國酷刑特別調查報告員(Special Rapporteur on Torture)以及多個民間社會組織,長期主張含有多枚動能衝擊彈丸的彈藥及多槍管發射器,本質上精準度低、不人道且不安全,因此應予禁止。
國際特赦組織同時呼籲,未來修訂時應將其他本質上不人道的武器——如直接接觸式電擊裝置——列入禁止清單。近期研究揭露,電擊警棍和電擊槍等裝備已在全球各地對被拘留者與抗議者造成劇烈疼痛、折磨與羞辱。
歐盟《反酷刑規範》的積極變革,可作為切入點,推動此重要領域更進一步、更具雄心的區域及全球法規。身為無酷刑貿易全球聯盟(Alliance for Torture-Free Trade)聯合主席及聯合國成員,歐盟有機會在國際舞台上發揮積極作用 ,可能針對可用於酷刑和其他虐待之設備的全球貿易,制定強而有力且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規範。
背景
歐盟《反酷刑規範》自 2006 年生效至今,是唯一一部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多邊法律,用於規範可用於酷刑、其他虐待行為及死刑的貨品貿易。該法於 2019 年進行大幅強化。此次禁止與管制清單範圍的擴大,讓歐盟法規更貼近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於 2023 年發表「無酷刑貿易」專題報告中的建議。
歐盟《反酷刑規範》以激發在區域和全球層面引入類似措施的關注與討論。歐盟採取的這些重要舉措,正與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內部的積極發展相呼應,理事會的人權指導委員會(Steering 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簡稱 CDDH)近期通過了關於落實《建議 CM/Rec(2021)2》的報告,該建議涉及打擊用於死刑、酷刑及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之貨品貿易的措施。
歐盟在 2017 年 9 月聯合國大會期間,推動成立「無酷刑貿易全球聯盟」。2023 年 1 月,30 多個致力於預防酷刑和警察暴力的非政府組織聯合發表《肖迪奇宣言(Shoreditch Declaration)》,呼籲「制定最強而有力的全球條約,以終止酷刑交易」。自此,該網絡已擴展至 80 多個來自世界各地的非政府組織,共同鼓勵各國談判,達成「無酷刑貿易協定(Torture-Free Trade Trea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