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嘗試禁止示威歌曲的行徑不但荒謬,也明顯違反國際法

對於香港政府申請法院下令禁止人們演唱、播放或散播示威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國際特赦組織中國團隊主任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

香港政府嘗試讓一首歌變成非法歌曲的荒謬行動,顯示出他們對人權有多不尊重。

「政府謊稱此舉符合《香港人權法案》和對香港具有約束力的國際人權條約,然而禁止《願榮光歸香港》的行徑明顯違反了國際人權法和國際標準。」

「更令人擔憂的是,香港政府嘗試透過極有問題的《國家安全法》來合理化申請禁令的行為。根據國際人權標準,除非表現出『煽動即時暴力』的意圖,否則當局不能以國家安全為由來懲罰表達自由。在學校、街道、購物中心或體育場作為歌曲演唱、播放或散播《願榮光歸香港》,顯然都達不到這個門檻。」

「香港政府必須終止對表達自由日益嚴厲的鎮壓。一首歌曲並不會威脅到國家安全,國家安全也不能成為剝奪人民表達不同政治觀點的藉口。」

背景資訊

香港律政司於2023年6月6日表示,已向法院申請禁止「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邀約出售、宣傳、傳播、展示或複製」歌曲《願榮光歸香港》。這首歌在2019年香港的大規模示威中知名度大增。

這首歌的歌詞和旋律也將被禁止。歌曲中出現的示威標語「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已經被《國家安全法》禁止,因為標語被視為「分裂國家」的呼籲。

香港政府在6月6日表示,以上述任何方式參與這首歌的人,可能會根據殖民時代的「煽動叛亂」法受到起訴,或者根據《國家安全法》被指控「分裂國家」,後者可能會導致無期徒刑。2020年以來,香港政府逐漸加劇使用過於寬泛的「煽動」罪名來打擊合法言論。

在近期一些有代表香港的球隊或運動員參加的體育賽事中,香港國歌被《願榮光歸香港》替代。香港的官方國歌是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聯合國人權獨立專家一再對香港《國家安全法》的廣泛定義及其恣意適用的範圍表示擔憂。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2022年7月對香港政府執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一項對香港具有約束力的聯合國人權條約)的審查中指出,香港政府根據《國家安全法》對許多權利施加了不當限制,並建議廢除《國家安全法》和《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叛亂條文。

根據國際人權標準,政府不得以國家安全為由來禁止對於政府或政策改革的和平倡議,也不得以國家安全為由來禁止對於國家機構或國家象徵的批評、甚至侮辱。

因為你 我們有改變世界的力量

鼓舞人們 挺身關切不義 驅動人性 心存同情同理 攜手人群 讓世界更親近 致力人權 全球普世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