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最高法院做出裁決,美國仍必須對科技巨擘進行規範以保護人權

美國最高法院針對兩起案件作出裁決,案件與要求社群媒體承擔託管第三方的內容有關,而法院選擇迴避《通信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議題。國際特赦組織科技部副秘書長Pat de Brún對此表示:

「法院裁決迴避了翻修美國法律的問題,顯示針對科技巨頭的控管方式進行徹底改革仍然十分急迫。法院並未履行職責,填補大型科技公司規範不臻全面又無效所造成的漏洞。這些決定應該迫使立法單位立刻加快腳步,通過一個早該能夠規範這個產業的法案。」

科技巨擘利用不斷進化且沒有被規範的演算法,在全球提高獲利和參與度,從印度到衣索比亞、巴西、美國,這樣的情形讓種族暴力、不實資訊與嚴重人權侵害雪上加霜。

國際特赦組織科技部副秘書長Pat de Brún

「全球包括緬甸羅興亞人在內的許多族群,都在試著為科技巨擘的商業模式所造成的人權侵害尋求正義、追討責任。若有效實施人權盡職調查並進行相關規範,應當能預防或減緩Meta在2017年對羅興亞人所造成的傷害。然而如今因為缺乏有效規範,歷史極有可能一再重演。」

「簡而言之,我們需要一套適當規範來保障表達自由等人權,而大型科技公司加大有害內容的推廣而造成嚴重傷害,更應對此負責。科技巨擘利用不斷進化且沒有被規範的演算法,在全球提高獲利和參與度,從印度到衣索比亞、巴西、美國,這樣的情形讓種族暴力、不實資訊與嚴重人權侵害雪上加霜。」

「根據國際人權法,政府和立法單位有義務通過規範,保障人權免受企業侵害。像Meta和Google這些科技巨擘都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也應保持公開透明,包括符合商業與人權國際標準的強制性人權盡職調查。」

背景資訊

國際特赦組織的研究顯示,對於羅興亞人在2017年所受的種族清洗與被迫流離失所情形,Meta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Meta卻並未向受害者提供有效補償。

國際特赦組織先前也曾發布報告,揭露這些以監控為運作基礎的商業模型,讓Meta和Google這些科技巨擘對人權形成了重大威脅。

因為你 我們有改變世界的力量

鼓舞人們 挺身關切不義 驅動人性 心存同情同理 攜手人群 讓世界更親近 致力人權 全球普世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