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人權報告:新加坡

國家元首: 陳慶炎(Tony Tan Keng Yam)
政府首長: 李顯龍(Lee Hsien Loong)

新加坡當局逐漸鬆綁法定唯一死刑,但對媒體持續進行嚴格的管制,並對異議人士進行政治迫害。任意拘留及司法鞭刑皆仍存在。

死刑
新加坡政府7月時表示,將針對運毒犯及殺人犯的法定唯一死刑進行檢討。

10月時,新加坡政府提出修正法案,允許法官針對部份毒品走私犯酌定量刑,其中包含扮演運毒者角色或願意與中央肅毒局實質合作的運毒犯。此外,上訴法院在執行死刑之前,必須對判決的合法性再次進行審查。

當局表示,審查期間將暫緩執行死刑,新加坡副總理7月時表示,目前在新加坡監獄中在死囚名單上的,包括28名毒犯及7名謀殺犯。

酷刑與其他虐待
司法鞭刑一相當於酷刑與其他虐待的刑罰,持續被當局使用作為對許多不同罪刑的處罰方式。

運毒犯若被判處無期徒刑而非法定唯一死刑者,根據濫用毒品法修正案可對其施以鞭刑。

言論和集會自由
反對派人士,包括曾入獄的良心犯,持續在網路、書籍和公眾集會上表達意見,但當局鎮壓異議人士的情形還是相當普遍。

●5月時,代表新加坡民主黨及該黨領袖徐順全的加拿大人權律師Robert Amsterdam,遭新加坡政府拒絕入境,此舉動侵犯當事人接受律師援助的權利。

●美國耶魯大學新加坡新校區的校長於7月時告訴美國華爾街日報,指出該校不容許學生組織政治性抗爭活動。根據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耶魯法人公司身為耶魯大學之決策機構,應負起避免包含言論及集會自由等人權受侵犯之責任,然而前述政策卻與此指導原則相悖。

●9月時,新加坡民主黨領袖徐順全博士同意支付30000美元的賠償金與前總理李光耀及吳作棟達成和解,使他本人免於被宣告破產,爾後也可出國及參加下屆大選。歷經多年之後,他的著作首次獲得許可,將於8月份開始在當地書局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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